奶粉新国标2月22号起实施,营养成分更接近中国母乳

宝爸宝妈们可要注意了!从今年2月22日起,婴幼儿奶粉标准有新变化!

此次标准变化,首先是对标准体系进行了调整,分为了三段配方食品强制要求标准:《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21)、《较大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6-2021)、《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21)。

这次分享是《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21)的新变化,其余两个标准变化解读将会在下次分享,关注“CATO分析标准品”,不要错过哦!

现在,我们先来看一下新版《婴儿配方食品》标准:

1、新标准《婴儿配方食品》“范围”中明确了适用人群为“0-6月龄”,也就是说标准是适用于0-6月龄的宝宝吃的1段奶粉。

2、新国标在配方营养素上,做出了更明确严格的规定。比如,蛋白质、碳水化合物、可选择成分等部分做出更明确的规定。

比如,降低了调整蛋白质指标范围,例如,将乳基婴儿配方食品蛋白质含量“0.45-0.70g/100kJ”调整为“0.42-0.72g/100kJ” 。相关研究报告表明,婴儿摄入过多蛋白质会破坏其体内水平衡,而且会增加婴幼儿日后儿童期的肥胖风险。降低蛋白质指标要求,更符合婴幼儿健康的生长发育需求。

在碳水化合物方面,明确要求“不得使用蔗糖、果糖作为碳水化合物的来源”,其来源应首选乳糖,且乳糖占碳水化合物含量应≥90%。因为乳糖含量越高越有营养价值,且不易让宝宝以后偏食、挑食和龋齿。

维生素指标的求也有所调整:因胆碱对婴幼儿生长发育具有重要作用,故新国标将“胆碱”从可选择成分调整为必需成分,并提高了上下限。为保证营养素摄入的充足性,维生素D也提高了营养素的上下限值,而烟酸指标提高了下限值。

3、考虑豆基婴儿配方食品对铁、锌和磷吸收利用率的影响,新国标增加了豆基产品中对铁、锌、磷含量的单独规定。同时钠、钾、铜、碘、硒的下限值都有不同程度的提升。

4、在“可用于婴幼儿配方食品中的单体氨基酸”条款中,新增了异亮氨酸、苏氨酸、赖氨酸、蛋氨酸和缬氨酸5种,共列出11种氨基酸,包含了婴儿需要的9种必需氨基酸,并对具体指标要求等进行了规范。

新国标在千呼万唤中重磅“登场”,此次的调整,更适应中国婴幼儿的营养健康需求、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为符合新国标要求,CATO已经做好准备,配套相应检测标准品,全力保障婴幼儿奶粉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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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1

标签:国标   碳水化合物   乳糖   母乳   奶粉   婴幼儿   蛋白质   中国   配方   营养成分   婴儿   指标   标准   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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