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 领导干部须注重培育良好家风

作者 钱素华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提高人民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这是“家教家风”首次出现在党代会的报告中,反映了党中央对传统文化和家庭家教家风的高度重视,这对我们加强领导干部家风家教建设更具指导意义。

深化认识加强家风建设

领导干部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领导干部是社会的“关键少数”,其家庭家教家风不仅关系一身之进退、一家之荣辱,而且关系一个地方、一个领域、一个单位的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晴雨表”,是反映党风政风的“窗口”,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如果领导干部家风不正甚至败坏,其负面效应特别容易在社会上“发酵”进而败坏党风、政风,影响世风和民风。2015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上强调:“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明领导干部的家风问题不仅是道德问题,也是党性问题、纪律问题,标志着领导干部家风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领导干部家风败坏或不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就可能导致腐败泛滥。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案件中,有的官员主政一方,妻子儿女经商办企业,包揽工程、批发项目,套取巨额利益,“夫妻齐上阵,儿女同贪腐”等家族式腐败屡见不鲜。2016年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看,家风败坏往往是领导干部走向严重违纪违法的重要原因。不少领导干部不仅在前台大搞权钱交易,还纵容家属在幕后收钱敛财,子女等也利用父母影响经商谋利、大发不义之财。有的将自己从政多年积累的‘人脉’和‘面子’,用在为子女非法牟利上,其危害不可低估。”习近平总书记告诫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不得纵容他们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正常工作运行,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这抓住了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要害,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长远指导性。

以清廉家风促廉政建设

带头做廉洁齐家的榜样。领导干部要把家风建设作为一种人生修养、从政资本和政治品格。时刻不忘“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严格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从自身做起,重视家风建设,正好家风、管好家人、处好家事,使家庭真正成为自己拒腐防变、永葆本色的坚强阵地。

把立好家规作为搞好家风建设的基础。国有国法,家有家规。领导干部如果家风不严、家规不硬,就容易触犯党纪国法。领导干部一定要为自己和家人立下“不能干”“不能动”的铁规矩,有了所有家人坚决不能碰的铁规矩,才能防止“后院起火”。

抓住管好家人这个搞好家风建设的关键。领导干部要坚持用权避嫌,不让家人介入政务,不让“枕边风”影响自己的政务,做到治家必严苛,防微杜渐。“家里的事要留留神,防微杜渐,不要护犊子”。发现家人的小苗头和小问题时就及时提醒、敲打和制止,防止把小事酿成大祸。

加强监管是领导干部搞好家风建设的保障。无数事实证明,如果官员长期缺乏监管和监督,就可能产生出格的行为。各级纪检部门要建立起对领导干部家风的定期巡察制度,对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的“生活圈”进行全面考察。将领导干部家风考评纳入绩效考评机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使用、晋级、奖惩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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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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