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医保账户“钱”变少了吗?是没钱了吗?解答来了

最近,全国多地开始新一轮医保改革,很多人打开自己的医保个人账户,发现每个月存进来的钱少了一半甚至更多。


对很多人来说,每个月花百来块钱喝奶茶,甚至基金亏个千把块,不会有太大感觉。但养老金、医保卡里的钱要是少了,立马会感到焦虑。这次个人医保账户的改革,单从账面上看,新计入的“钱”的确变少了,而且有些人的降幅不小。

那么

“个人账户里少的钱去哪儿了?”

“个人医保账户的钱越改越少

是不是国家医保基金池子没钱了?”

到底真相如何?

记者采访了权威专家和业内人士


个人账户的钱“缩水”多少?


目前,全国各省份都已就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改革实施细则发文,不过个人账户划减的要求有别,不同省份“缩水”的幅度并不完全一致。




个人账户减少的“钱”去哪儿了?会影响个人医保待遇吗?


东南大学医疗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江苏省医疗保险研究会副会长张晓教授介绍,“此次改革的核心关键词是‘权益置换’,即将原划转进医保个人账户的约一半资金,放入大的统筹基金池,共同提高门诊保障水平。”


也就是说,个人账户减少的“钱”将转化为统筹基金“大池子”的增量,用来承担以往个人账户“小池子”需要支付的普通门诊费用,且个人账户之前的累计结存仍归个人使用,实现保障“增量”。



中国社科院公共经济学研究室主任王震说,“医保个人账户上的‘钱’减少,并不意味着参保职工医保待遇的降低或损失。”


以武汉市退休参保职工周某为例。其年养老金收入5万元,改革前个人账户每年划入2400元。周某患有脑梗,但因当地没有门诊统筹政策,在门诊看病无法享受报销。改革后,他的个人账户年划入调整为996元,在某三级医院门诊就医发生门诊费用7150元后,按照新的门诊统筹政策报销,除去门槛费500元,按三级医院60%的报销比例,即可报销3990元。这也就是说,虽然周某改革后个人账户当年少划入1404元,但其享受待遇却增加了2586元。


此外,除了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参保人可以持医院外配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结算和购药,符合规定的纳入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相应的定点零售药店也将纳入。



改革是因为统筹基金没钱了吗?


有质疑声认为,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是因为统筹基金没钱了,要用个人账户“补窟窿”。对此,专家表示,这是由于对我国医保基金收支情况不清楚而产生的误解。


数据显示,2021年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收入11864亿元,支出9321亿元。也就是说,统筹基金不仅收支平衡,而且略有结余,所以“统筹基金没钱了”并不成立。


既然如此,有公众疑惑,为何把个人账户的“钱”转到统筹基金,用于门诊共济保障,让别人花自己的“钱”?


“医疗保险归根到底是一种社会保险,这就意味着它具有互助共济、责任共担、共建共享的性质。”王震说,参保人年轻时得病少,到年老时容易生病,看病吃药仅依靠个人账户积累是有限的,把大家的钱放在一起,可以实现用大数法则化解社会群体的风险,更大范围满足公众医疗需求。


改革前,个人账户无法给别人使用,“有病的不够用、没病的不能用”,这就逐渐出现了过度沉淀、共济性不够、欺诈骗保等弊端。国家卫健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医疗保障研究室主任顾雪非介绍,改革是在不另外筹资、不新增单位和个人缴费负担的前提下,提高门诊保障水平。


个人账户改革对老年人有什么影响?


有一些老年人看到改革后个人账户“钱”少了,担心看病吃药使用受限。指导意见明确,普通门诊统筹保障水平以50%起步,并要求各地在此基础上对退休的老年人再给予倾斜支付。


以呼和浩特市为例,在开通门诊统筹保障后,退休人员门诊支付比例提高,各级医疗机构在原办法的基础上提高5%,同时进一步提高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退休人员待遇支付由原来的4000元提高到6000元,高于在职职工。


此外,在普通门诊保障健全之前,不少地区先行建立了门诊慢特病保障机制,用统筹基金支付常见于老年人的慢性病、特殊疾病在门诊发生的费用。近期,一些地方适当扩大门诊特殊病病种。如江苏南京在原4大类门特病种基础上,新增9类病种;武汉将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特殊疾病病种由28类增加到37类,基本病种从32种增加到70种等。这对老年人来说是个利好。


如何提高百姓对改革的获得感?


随着各地改革方案落地,也有人对改革提出意见:比如,以前在家门口药店买药,现在为了报销还要跑到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挂号;门诊统筹报销设置起付线、最高支付限额,保障力度不如住院报销等。


“改革过程中存在不同声音是正常的。”王震说,改革政策效益的显现也需要时间,要同步推进协同配套服务。


根据相关部署,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将通过3年完成。目前,大多数地区已经公布新政的实施细则,但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医保统筹力度等情况存在差异,相应的改革策略与举措不尽相同。不少地区采取分步调整,促进政策平稳过渡。


当前上海人医保统筹支付情况如何?


根据2021年12月29日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健全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医保统筹支付分为两种情况:


1、2001年1月1日后的退休人员,门急诊自负段标准调整为300元,超过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


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统筹基金支付85%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统筹基金支付80%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统筹基金支付75%


2、2000年12月31日前的退休人员,门急诊自负段标准调整为200元,超过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

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统筹基金支付90%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统筹基金支付85%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统筹基金支付80%


此外,《实施办法》还拓宽职工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并建立家庭共济机制,2022年7月1日起——


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可以用于按规定支付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还探索个人账户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




话匣子综合自新华社、健康时报、上海网络辟谣

编辑:严萍

责任编辑:程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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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1

标签:医保   池子   急诊   医疗保险   医疗机构   门诊   老年人   账户   个人账户   待遇   职工   费用   发生   情况   政策   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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