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法院:“庭所共建” 架起老百姓家门口的司法服务链

第89期《南方日报·高州视窗》02版报道。

“感谢理解,让我把损失降到了最低!”日前,在高州市大井镇司法惠民中心,俞某紧握工作人员的手表达感激之情。

原来,早前俞某以15万元的价格向高州市某房地产公司购买了一个车位,签订合同后,俞某支付了首期款7.5万元。后来,俞某因经济困难,未能如约支付余款。为此,高州市某房地产公司遂诉至法院,请求俞某支付余款和违约金。

“唉,因为工作出现变故,导致没办法按时交款,心理十分着急。”经济原本就困难的俞某眼看7.5万元的首期款就要打水漂,心里十分煎熬。

高州法院大井法庭的工作人员了解到俞某的实际情况,得知他并非故意违约,于是通过“庭所共建”工作机制,联合大井镇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合力就该起合同纠纷案件开展调解,促成双方达成解除《车位出让协议书》的调解协议。最后,俞某只需支付部分违约金,把损失降到了最低。

像俞某这样受惠于高州法院“庭所共建”工作机制的群众还有许多。

新垌法庭联合当地派出所、司法所对一起赡养纠纷进行联合调解。

2022年以来,在金山街道作为试点率先推行“庭所共建”多元解纷新模式。

针对辖区内易发、多发纠纷,高州法院着力构建“庭所共建”多元解纷新模式,对于轻微伤害、邻里关系、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等纠纷,依托高州市司法惠民服务中心平台,有效发挥基层法庭的专业优势和司法所、派出所的调解优势,邀请辖区内人民调解组织及派出所、司法所协助进行诉前调解,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第一环节,不断提升调解成功率和调解人员专业素养。同时,探索建立调解后快速移送司法确认、快速移送执行专门通道,实现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快立快办,从源头上化解纠纷,减缓诉讼增量。

自机制运行以来,高州法院金山法庭实现了五年来首次的收案下降,结案率提升至87.11%,同比上升18.62%。在总结金山法庭的试点运行工作经验后,高州法院迅速在全市28个镇街全面推行“庭所共建”工作模式,与司法惠民服务、网上巡回法庭网络,共同构建全覆盖、无死角的诉源治理和诉讼服务体系。

“庭所共建’工作机制凝聚法院、公安、司法三方力量,实现信息共享、资源互通、优势互补,全面整合基层解纷司法资源,精准对接基层司法需求,打造‘前哨式’诉源治理新平台,共同构建老百姓家门口的‘司法服务链’。”高州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邓绍表示,自机制运行以来,累计开展委托调解、联合调解437场次,化解各类案件315件。

金山法庭联合当地派出所、司法所联合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

同时,“庭所共建”还为普法宣传教育打出了“融合拳”。“我们引入司法所、派出所等共同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活动。”邓绍介绍,结合国家宪法日、禁毒宣传日、妇女权益保护日等时间节点,高州法院联合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活动,聚焦民法典、土地纠纷、电子商务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热点法律知识,把普法宣传送到家门口。

据悉,自“庭所共建”机制运行以来,“一庭两所”累计联合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校园、送法进乡村等普法宣传活动14场次,接待群众咨询1100多人次,依法成功调解亲兄弟土地纠纷案、九旬老人赡养案等民生重大案件。

【撰文】邱茜

【通讯员】陈志文

【作者】 邱茜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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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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