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57年9月27日出生.1977年1月1日参军入伍!2017年9月27日退休,退休前限是40年零9个月27天.如果核算退休年限,应该是40.927。而在吉林省城镇职工保险基本养老金核算表中,只填写了出生年月没有出生日,参加工作时间也是只有年月,没有具体日期,合算累计年限40.8年!差近2个月左右时间。虽然不合理,也认了!接下来过份的事就出现了!吉林省退休基础养老金是由5个部份相加而成即1+2+3+4+5=实发养老金数!以上无可厚非。问题是出现在(1)里!(上年度市县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工资指数)÷2计发比例×缴费年限=月金额!以我为例,当年的数值是:(557900元+4674.83元×1.04)÷2×1%×(40)=2088.17元。实际上在个人缴费年限上,应该✖️40.8=2138.17.每月少发42元钱!1年504元,由于这一情况的出现也直接影响了5年的工资涨幅。当时就这一问题我找了社保局问询,回答是就这样定的!我今天把这件事情写出来!是想问问,这笔钱最终去了哪里,这不是我一个人的事,涉及全省几千万的退休职工的切身利益!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本来就很低!你们还这样盘剥!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必须给个说法!这几天我看了2022年企业退休的核定表!现在改了过来,已经精准到了年月日!上述所反映的问题不是小事!影响面大,希望有关部门关注此事!把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损失补回来!
这个就是我反应情况的17年核定表
这张图是2022年的核定表
页面更新:202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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