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编制虚假财务资料,鼎和财险济南中支被处罚

  近日,山东银保监局官网发布行政处罚决定,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因编制虚假财务资料被罚款20万元,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总经理助理被处罚2万元。

  鲁银保监罚决字〔2023〕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山东银保监局对鼎和财险济南中支涉嫌违法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查,鼎和财险济南中支存在编制虚假财务资料的违法行为,具体为:2021年7月,鼎和财险济南中支为获取拓展车险业务的销售费用,通过“业务及管理费-服务费”科目报销费用,报销内容事项为某汽车服务公司向鼎和财险济南中支承保车辆提供风控服务套餐的“信息技术*信息平台费”,经核实该笔报销费用对应事项并未真实发生,费用报销后实际用于拓展车险业务,造成财务资料虚假,涉及金额共计15.18万元。

  上述事实,有调查事实确认书、鼎和财险济南中支涉及的会计凭证及清单、《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办法》、对相关人员的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山东银保监局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上述编制虚假财务资料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我局决定对鼎和财险济南中支责令改正,罚款20万元。

  另外,鲁银保监罚决字〔2023〕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时任鼎和财险济南中支总经理助理孙某,处以警告并罚款2万元。

记者:袁家照

编辑:张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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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7

标签:济南   虚假   财务   决定书   保险法   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   行政处罚   当事人   费用   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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