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如何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
1、地方政府申报
国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每年(一般在10月份左右)组织申报下一年度新增专项债券项目需求,由具有上报权限的本级财政、发改部门将已纳入需求库的项目汇总后报本级政府并获得同意后报国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
国家两部委均审核通过后,纳入专项债务限额分配范围,审核未通过的项目,项目申报部门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组织进行调整完善,做好重新申报准备。
2、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管理
专项债务限额分配后,发行及使用管理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对地方政府债的发行及管理出台了若干政策,其中,最为关心的问题是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的使用范围,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能否用作项目资本金,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能否进行再融资等,后续陆续讲解。
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的核心要件“一案两书”,是个啥玩意?
页面更新:202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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