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魂和渣男俩头衔集一身,迷糊被结婚,鲁迅也是旧社会的受害者

林语堂在《苏东坡传》的序中说:“评价一个已经死了的人往往比评价一个还活着的人要容易得多,因为前者一生所言所行已成定局,而一个活着的人即使你对他再了解,也难保他以后会做出什么出人意料的事来”。鲁迅在有正室的情况下,依旧与自己的学生许广平发展在了一起,这乍看起来似乎的确是不合乎公序良俗的做法。但事实真是这样吗?人很多时候都会犯本位主义错误,尤其在评价别人时,我们往往本能地站在自己的角度,更何况有时我们还只单独揪着别人一生中的某个片段断章取义。鲁迅,一个一生都在高举思想解放和社会改革大旗的文学家,一边又在被旧思想和旧社会束缚着。鲁迅父亲早逝,在他十五岁后就只能和母亲相依为命,因为深谙母亲养育不已,所以对母亲更是百依百顺,身体力行的践行着传统的孝道。1901年,在鲁迅不知情的情况下,他的母亲给他选了一个自己极为喜欢的女子——缠着小脚,从未接受过教育的朱安。

在那个女人裹小脚和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年代,朱安无疑是许多家长心仪的类型。因为朱家祖上在清朝做过县官,与鲁迅家可以说是门当户对。这里顺便提一下,鲁迅的祖父周福清是清朝的高官,因为鲁迅的父亲中了秀才过后数次科考不中,周福清便想到走另一条路——收买考官。奈何去办这件事的人却是个直性子,看到考官收了钱却没发话,直接当着所有人大声质问起来。考官奈何只能当中戳破这件事,随后请去办事的人被扭送了官府,周福清被革职,鲁迅的父亲亦收回了秀才的称号。为了买通官府让周福清免于死刑,周家只能一个劲地往里送钱,常年下来家境逐渐败落。鲁迅的父亲亦因此郁郁寡欢,终日酗酒,脾气不好,郁郁而终。这或许也是鲁迅和母亲关系比较近的原因。

对于这门亲事,无可奈何的鲁迅提出了先让朱安停止缠足和接受教育的要求,朱家表面答应实际上却未把鲁迅的话当回事,在他们看来,那个年代让女子接受教育简直是不可理喻的事。在日本忧国忧民的鲁迅,每接到母亲来信催婚都只能以忙于它事来拖延,直到一次母亲来信自称病重,从日本火急火燎赶回来的鲁迅却见家门口张灯结彩,母亲哪有什么病,这是个圈套。尤其新娘从轿子里出来时露出的那一双小脚令鲁迅更加心生不喜。他又不能一走了之,在那时新郎弃新娘而去新娘一定被人认为犯了什么重大的过错,弄不好新娘想不开还会闹出人命。就这样,鲁迅和一个自己毫不喜欢的女子朱安结了婚。日后他在给朋友的信中说:“朱安是母亲给我的一份礼物,我只能好好供养她,爱情是我所不知道的”,日后他确实也是用行动奉行这句话的。

1924年,鲁迅与弟弟周作人闹翻,带着朱安和母亲迁到新居时,把最大的一间房分给母亲,中房给朱安,自己则蜗居在侧边的小间。每当去街上买回些吃的,总要先给母亲挑选,其次是朱安,最后自己才吃剩下的。虽然自己不喜欢朱安,但总是会把她的地位放在母亲之后,最后才是自己。的确,嫁给鲁迅是朱安的不幸,朱安直至死去也从未体会过丈夫的爱意,从未体会爱情的温馨。爱情对于它是未曾拥有的,火花有意而流水无情,面对近在咫尺而远在天边之人,爱情只是一种奢望。对于这两个人,都是旧思想和旧社会的牺牲品。最后鲁迅和许广平关系亲密,这或许也是朱安致病的原因。这也让鲁迅在当时收到了社会的许多苛责。

可以说,鲁迅一生都在用行动践行着孝道,迎娶自己不喜欢的朱安、想尽办法拖朋友购买母亲喜欢的某位作家的小说(尽管他本人对这位作家写的作品不屑一顾),哪怕直至生命最后一刻……1936,身患重病的鲁迅为了不让母亲担心,写了给母亲的最后一封信,说自己病情大抵已经好转地差不多,然而不到一个月,鲁迅便猝然长逝。鲁迅一生都在伏案执笔与旧社会旧思想作斗争,同时又不得不因为亲情被旧思想束缚着,为母亲守了一辈子的传统孝道,甚至接受一个母亲硬塞给自己的不喜欢的女人。但相比鲁迅,朱安的命运的确显得悲惨得多,鲁迅后来还遇到了许广平,而朱安,鲁迅的那句“爱情是我所不知道的”似乎更像是为她写的,哪怕在最后她葬在鲁迅旁边的遗愿也未能实现。虽然朱安是不幸,但这一切不能都认为是鲁迅一手造成的,他俩的婚姻只不过是旧思想旧社会的牺牲品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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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4

标签:鲁迅   旧社会   孝道   小脚   考官   受害者   迷糊   新娘   头衔   父亲   母亲   女子   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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