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养老金计算方法,一个真实案例就清楚了

坐标:吉林省长春市

企业女职工,1971年5月出生,1992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7月参保缴费并建立个人账户。2021年5月退休。退休年龄50岁,计发月数195。

视同缴费年限:2年11个月=2.9年(保留1位小数)

实际缴费年限:25年11月=25.92年(保留2位小数)

全部缴费年限:28年10个月=28.83年(保留2位小数)

个人账户储存额:70823.87元

退休当年(2021)省养老金计发基数:6337.33元

退休当年所在市县(长春市)养老金计发基数:7297.75元

平均缴费指数:0.62

养老金计算:

1.基础养老金

=(7297.75+6337.33*0.62)/2*28.83*1%=1618.36

2.基础养老金增发:

(1)累计缴费年限第21-25年部分增发:

5613.45*5*0.15%=42.1

(2)累计缴费年限第26-30年部分增发:

5613.45*3.83*0.2%=43

增发合计:85.1元

3.个人账户养老金=70823.87/195=363.2

4.过渡性养老金=6337.33*0.62*2.9*1.4%

=159.52

基本养老金合计

=1618.36+85.1+363.2+159.52

=2226.18元

吉林省的养老金计算方法您学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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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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