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权力的思想认同-兼论汉初君臣对秦制的反思与失误

皇帝制度的正式确立,使得一系列政治观念成为不证自明的基本公理。第一,皇帝等于国家;第二,皇帝和皇权几无可分;第三,尽管皇帝不等于天下,但天下属于皇帝;第四,皇帝绝对拥有一切可能拥有的权力;第五,皇帝手中的权力不存在过大和过多的问题,即皇帝的权力从制度、法律和理论上皆不存在有任何限度的问题。

任何人皆不可能从制度、法律和理论上找到限制皇帝权力的合法依据。这样一来,许多政治观念都被有形无形地禁忌,而不再有合理拓展的适当思想空间。

一、汉初君臣对秦制的反思

说秦始皇功过三皇,德超五帝,便蕴含着皇帝的权力也就有三皇五帝那麽大。其实,皇帝不论有多大权力,在人们眼里都是天经地义的。

虽然方术之士不满地批评秦始皇“贪于权势”,但这种批评也只是侧重于秦始皇个人的性格和心理。

人们对皇帝权力的理解主要是一种心理学的看法,即皇帝自己是否贪权。它对皇帝的权力本身并无异议。它百分之百地认同皇帝的权力。

既然皇帝的权力不受限制,那么从逻辑上说,无论是皇帝滥用权力的行为,还是皇帝“贪于权势”的心理,都不是问题。

这样一来,尽管汉初人士不断抨击暴政,但却不知道暴政是滥用权力的结果。所以人们只是谴责暴政,而不进一步反思皇帝权力。

值得注意的是,汉初君臣似乎只谈到了楚汉之争的得失问题,而甚少论及秦帝国的政治优劣,更没有切入到皇帝制度的复杂结构。这是为什么?是无意的忽略?还是有意的回避?这个原因我想应该从汉初君臣的出身和性格两方面来看。

汉初君臣大部分出身卑微,文化层次很低,很难在理论上对前朝的制度架构进行深度思考。

稍有见识者,不过如萧何、张良、陈平、陆贾、张苍、叔孙通等区区数人。但就是这几个人,由于种种缘由也都无法对秦政体制作出有价值的分析。

刘邦一称帝,就对萧何开始了防范和压制。虽然刘邦在表面上给予萧何最高的礼遇,但随之而来的则是对其各种变相的打击和羞辱。这使得萧何根本无力在理论上对秦政利弊作出认真反思。

本来以萧何之心思细密和经验老到,他是最适合做这件事的。至于张良,其内心的道家情怀则使得他似乎对实际政治没有多少兴趣。而且其韩国贵族后裔的身份,使得他对秦政充满了刻骨的仇恨,这自然限制了他有可能作出理性的分析。

至于陈平,其性格的过度谨慎和明显懦弱,决定了他不可能发表任何独立的思想见解。

至于陆贾,是汉廷开国君臣里面最有理论头脑的人,但由于其权小言轻,虽然给刘邦讲过《诗》《书》,写过《新语》,总结过秦朝灭亡的教训,但我们依据现有的传世文献却很难看出他对秦帝国这套皇权制度的是非优劣有什麽比较深入的思考。

张苍懂天文律令,也有自己的见识和主张,比如对汉代水德的坚持,但总的来讲,是一个典型的职业官僚。虽非饱食终日,却也用心不多。

叔孙通制礼对秦政可能有所纠偏,他的经历,他对礼学的素养以及他在秦廷中的见闻,使得他本来应该能对秦汉的政治构架进行一番理论性思考,但其先天的投机性格决定他根本不会来做这件事。

总之,种种缘由使得汉初人士在做政治反思时却把皇帝制度和皇帝权力这种最为重要的东西给有意识地回避过去了。

二、传统政治中对皇权的认同

秦帝国毫无阻碍地动员和组织数百万人力,不计其数的财力和物力,来满足皇帝一人的物欲和私欲。结果是在全社会造成一种普遍化的恐怖和灾难。这使得汉初人士感触极深。

但他们关注的是法术政治的残暴,而不是专制权力的巨大。所以他们致思的目标主要是试图改变法术政治的成分,或给法术政治加入某些成分,而不是限制皇帝权力的扩张。

人们只是在改变政治形态,而不是在改变权力结构。这样,从某种角度看,政治似乎不那麽残暴了,但皇帝权力同以前一样巨大且可怕,甚至在不知不觉中变得更加巨大和可怕。

自从有了皇帝之后,皇帝历史的总体趋势是权力膨胀,而不是权力萎缩。在这一过程中,理性思考变得越来越不可能。

这反倒达成一种思想共识,即认同皇权,而不是思考皇权。“从制度史的观点说,两千年来君权问题是理性所不许施,议论所不敢到的领域。秦始皇统一之后可以让群臣在廷议中对'封建’与'郡县’的抉择公开作理智的讨论,但对于君主的问题,则议论仅限于名号,而绝不涉及权限职责。”

更何况分封与郡县之“辩论的核心是皇帝的地位与独尊问题”。它说明,中国古代政治和理论的诸多问题本质上都是围绕着皇帝权力而兜圈子的。

它的前提是:天下是皇帝的,天下百姓也是皇帝的,如何进行统治也是皇帝自己的事情,怎样使用这种统治权力更是皇帝自己的事情。

所以,谁也不能给皇帝权力划出一条界限,告诉皇帝有哪些权力,没有哪些权力,皇帝权力不能超出哪些界限。如此等等。

这实际上就是对皇帝权力的普遍认同。它构成了中华专制主义的政治-思想共识。它意味着,在通常情况下,皇帝想做什么事就有做什么事的权力。

所以皇帝权力的大小取决于他想做事情的多少。即便皇帝不再做某件事情,那既不是因为皇帝丧失了权力,也不是因为皇帝放弃了权力,而只是因为皇帝改变了自己的想法。

比如,刘邦对待雍齿的态度就很能说明问题,“雍齿与我有故怨,数窘辱我,我欲杀之,为功多,不忍”。杀与不杀都是刘邦的权力。这点无人否认。

但如果刘邦果真要杀雍齿,可能会有人反对,并加以劝谏。理由不外乎是,会被人骂为不仁不义,而且可能也会对朝廷局势不利,等等。

但刘邦如果坚持要杀,那麽就没有任何力量能够阻止他这么做。又如,文帝要求把惊吓他御马的人重罚,而廷尉张释之则认为:“法者天子所与天子公共也。今法如是,更重之,是法不信于民也。”但他同时又说:“且方其时,上使使诛之则已。”这说明他非常认同皇帝的权力。

尽管张释之强调:“廷尉,天下之平也,壹倾,天下用法皆为之轻重,民安所错其手足?”但他绝不会认为所谓的“法”就足以构成对皇帝权力的有效约束。

推而广之,事实上,无论皇帝是否坚持做某件事情,他的权力都不因此而受到任何限制。

只要皇帝愿意,无论他如何使用自己的权力,都是绝对合法的。任何人都没有相应的政治资源来否认其合法性。这就是所谓的“专制”。

三、所谓“专制”

“虽然专制的权力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某些因素的制约,但专制权力本身却仍然表现出使个人性质的权力高出于其他政治力量之上的本质”。

这种绝对本质之所以有力量,就在于它为制度所赋予和授权。而恰恰正是思想的制度意识使得我们注意到这样一个基本事实,即古人对“专制”的理解并不具有制度性含义,而只是作为权力者个人行为的一种评价。

当用于皇帝身上,基本是一种褒义;当用于权臣身上时,则毁誉参半,褒贬不一。

从西学角度看,专制作为一种政体,有其明确界定。它主要是指就制度和法律层面而言,皇帝权力不受任何外力限制。

但它并不排除在实际的政治事务中,皇帝对臣子的批评和建议也会有所接受和采纳,故而半推半就地放弃了某种决策方案和要求。

所谓皇帝纳谏或拒谏,常常被人们视为皇帝专制与否的标准。从实际的政治事务的运作来看,皇帝之所以纳谏不外乎有五种情况:

一是,皇帝本人的政治素养较高,能够清楚地权衡事情利害;二是,皇帝性格较为懦弱,缺乏政治主见,故而易于受到臣下的摆布;二是,出于对某人的特殊信任,而接受其批评;四是,由于某些臣子的劝谏技巧高明,君主被其赤诚所感化;五是,在其特定情况下,为了某种需要,而故意表示出一种开明的政治姿态。

当然,这五种情况之间肯定也会有某种程度的重合。不过,完全因为相信儒学所说的圣人教诲,而模仿三代圣王的做法而虚心纳谏,则是绝无仅有之事。

从这几种类型看,皇帝纳谏与否,关键取决于皇帝本人的道德素养和政治水平。与制度毫无关系。所以它根本不能用来判定皇权是否一种非专制制度的理由和依据。

而且,更重要的是,许多人进谏的目的本身就是为了维护皇帝专制。其依据的法统理念就是皇帝权力的绝对性。

比如,文帝除鑄钱令,贾山上书谏:“钱者,亡用器也,而可以易富贵。富贵者,人主之操柄也,令民为之,是与人主共操柄,不可长也。”

说到底,皇帝是什么?皇帝就是专制权力,认同皇帝,就是'认可皇帝拥有无限的权力。

所谓“秦既称帝……用壹威权”,所谓“汉家承秦之制,并立郡县,主有专己之威,臣无百年之柄”。

这些说法作为自明的常识,反映出人们对皇帝制度的设计具有极高的理性化水准。作为这种理性化的结果,皇帝的权力得到客观化的确认。

参考文献:

  1. 余英时《中国思想传统的现代诠释》,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 年
  2. 谢维扬《中国早期国家》,浙江人民出版社,1995年
  3. 魏特夫《东方专制主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
  4. 祝总斌《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岀版社,19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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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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