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华师教授马早明:粤港澳教育合作仍面临法规不完善等挑战

“粤港澳教育全面合作是港澳所需、湾区所向、国家所期。”近日,在由顶思TopSchools、粤港澳办学团体发展协作会、集思未来联合主办的RAISE2022教育创新发展大会上,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广东省决策咨询研究基地华南师范大学港澳青少年教育研究中心主任马早明发表了主题为《推动面向世界的粤港澳教育全面合作》的演讲。

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广东省决策咨询研究基地华南师范大学港澳青少年教育研究中心主任马早明。图源:顶思

会后,在接受南方都市报专访时,马早明就内地港澳子弟学校、港澳子弟班和内地与港澳高等教育合作办学的发展作了分析和展望。他提到,中央的整体战略就是要推进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让更多港澳年轻人能到内地学习与就业。与此同时,他指出,虽然港澳子弟学校和合作办学已在开展,但不论是港澳子弟学校还是合作办学,目前都存在实践层面先走,法规制度仍有滞后的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内地(大陆)与港澳台教育交流合作蓬勃发展,为促进港澳台青少年成长、成才奠定了基础。”2022年9月20日,教育部召开发布会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内地(大陆)与港澳台地区教育合作交流情况,教育部港澳台办主任刘锦对这十年来内地(大陆)与港澳台地区教育合作交流的总体情况进行概括。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落地,粤港澳国际化教育也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广东省决策咨询研究基地华南师范大学港澳青少年教育研究中心主任马早明认为,粤港澳教育全面合作是为打造优质的港澳居民生活圈的港澳所需,是为建设国际化创新型教育高地的湾区所向,是为打造国家认同教育示范区的国家所期。

近年来,合作办学的开展也有力推动了内地与港澳高等教育的融合发展。截至目前,教育部已先后批准内地与港澳高校共同设立本科层次及以上合作办学项目19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3个合作办学机构均落地广东,其中就包括于今年9月正式开学的香港科技大学(广州)。另外两个分别是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国际联合学院,以及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此外,香港城市大学(东莞)也已经批准筹备设立。据了解,香港城市大学、香港都会大学、香港理工大学及香港大学也正积极推动合作办学项目。

粤港澳合作办学正不断推进三地教育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发展。马早明表示,港澳地区有着丰富的教育资源,高校国际化水平高。内地与港澳高等教育合作办学,一方面能把香港、澳门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引进广东,引入到大湾区来。另一方面,高校资源将助力培育更多与产业对接的专业人才,服务于经济发展。此外,内地与港澳高等教育合作办学还将带动一批港澳青年到大湾区内地城市学校上学,这将进一步推动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广东高校也有广东高校的优势,广东省高等教育学科体系非常健全,而且规模庞大,更重要的是,广东产业基础配套非常好,高等教育与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是互动的。一定意义上讲,内地高等教育资源也非常丰富,基本上是敞开胸怀,欢迎港澳学生来就读。”马早明说道。

教育部数据显示,十年来,内地(大陆)高校累计招收港澳台学生7.9万名。在内地(大陆)就读的港澳台学生人数稳步增长,2021学年,内地(大陆)高校共有港澳台在校生3.82万名,较2012年的2.53万名增长了51%。

内地与港澳在基础教育领域的合作交流也在近几年得到快速发展。据教育部介绍,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目前已设有4所港澳子弟学校,另外还有29所学校开设了港澳子弟班,涵盖学前至高中阶段,为在内地(大陆)居住生活的港澳台学生提供了更加多样的选择。

无论是内地与港澳高等教育合作办学机构,还是内地港澳子弟学校、港澳子弟班,都是粤港澳教育全面合作的重要推动力量。

马早明认为,这是国家积极推动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体现,传递了不仅要坚持“一国两制”,还要完善“一国两制”的信号,希望借此解决“一国”教育问题,增强港澳青少年的国家认同感。另一方面是要吸引更多港澳青年到内地就业创业,甚至支持其子女到内地读书,增进港澳同胞民生福祉,促进三地交往交流交融。

实践先行,粤港澳教育合作制度仍有待进一步完善

马早明表示,在深度合作的发展态势下,粤港澳教育合作也面临着法律法规、行政管理、执业资格、课程教材等方面的独特挑战,还存在意识形态方面的风险。如何建立粤港澳教师标准及资格互认?会不会导致意识形态和话语领域的失守?这些都是粤港澳教育全面合作亟须思考的问题。

目前,内地与港澳高等教育合作办学和内地港澳子弟学校分别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办法》举办。马早明认为,二者本质上并不是中外合作办学性质,也不属于外籍人员子女学校,该领域目前还需要更加明确的法规条例提供支撑,如出台《内地与港澳台跨境办学条例》等,以便日后的规范管理,同时应扩充教育行政管理机构,明确对此类学校的管理与监督指导职责归属问题,避免出现“三不管”情况。

对于港澳子弟学校,马早明提到,目前针对港澳子弟学校的相关法规条例尚不成熟,包括教师的执业资格、课程教材以及办学法人资格等问题。“现在很多是实践层面先走,相关规范、制度、法规等还有点落后,但是不影响整体先运行起来。”

一方面,广东省允许港澳子弟学校聘用港澳师资,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香港教师须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经认定合格获得教师资格方可在内地学校任教。对此,他建议,允许持港澳教师资格的教师经培训后在两地任教,实行教师合作培养,让在职教师在内地接受进修培训,组建跨境校长、教师专业联盟和专业学会组织,认定经过合作培养及培训的港澳教师资格,允许其在大湾区内自由执业,并扩大内地师范院校在港澳招生人数,设立粤港澳大湾区教师发展中心、共同教材研制中心和校长培训中心等,可以允许粤港澳中小学校长及教师跨境任职,可以先在粤港澳接对子的姊妹学校中先开展,增加港澳教师对国情的认识和对内地教育制度及课程教材的认知。

另一方面,香港和澳门给予在本地学校读书的本地生诸多福利,如港澳为学生提供教育津贴与补贴,官立学校开支全部由政府财政拨款。对此,马早明建议,将港澳的教育福利(学生津贴等)覆盖至在粤港澳大湾区就读的港澳籍学生。

此外,他还提到,基于教育评价在整个教育系统中举足轻重的作用,如何推动粤港澳在评价方面进行交流与对接是大湾区教育全面合作的一个内容。要想促进粤港澳大湾区人才更好地融合交流和平等地受到三地认可,应当建立适合大湾区的标准考试制度或资历框架,加强香港文凭试和澳门四校联考与内地高考的对标对接,为学生跨区域升学创设条件,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的学生流动。

采写:南都记者 李梓毅 实习生 高泽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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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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