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六类企业可享15%企业所得税优惠

广州南沙企业所得税政策正式落地。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1月13日公布,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广州南沙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广州南沙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内容,享受优惠的条件及优惠目录。

其中最受关注的亮点,是对设在南沙先行启动区符合条件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需以下六类业务为主营业务,分别是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并实施监管的机构的金融科技产品研发、应用和服务输出;中药材、知识产权、大宗商品交易场所的运营;跨境投融资双向开放服务体系建设;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再保险、相互保险、自保;人民币跨境结算体系建设

新政策还要求这六类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60%以上,并且开展实质性运营。

此外,新政策还给予在南沙设立的高新技术重点行业企业另一个优惠。自2022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8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13年。

新政策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包括高新技术重点行业、信息技术、先进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与新材料、航运物流、现代服务业、金融业8大类140条优惠目录,其中“高新技术重点行业”进一步细分为人工智能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生命健康、节能环保4小类、35条产业目录。属于该35条优惠目录的符合条件企业可同时适用政策规定的两项优惠,其余属于7大类105条优惠目录的符合条件企业,可享受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

南沙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通过延长高新技术重点行业企业的亏损结转年限,将有望解决南沙技术含量高、投资回报周期长的企业在原规定时间内难以弥补亏损的问题。此外,鼓励类产业企业的税率由最高25%减至15%,显著减轻企业负担,增强市场主体参与广州南沙建设的意愿。

此前,广州南沙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已于2022年7月底出台。至此,《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已全部细化和落地。

【南方日报、南方+记者】苏力

【作者】 苏力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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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7

标签:南沙   企业所得税   企业   高新技术   税率   广州   优惠政策   新政策   重点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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