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小伙勇救落水者,却因为染发纹身被抨击?

1月2日,广西防城港的冯先生来江苏找朋友玩,途中偶遇有人落水,便勇敢下水施救,最终双方平安。然而救人视频发到网上后,部分网友却热议其穿搭:染着红发、有纹身、一身红衣红袜,不符合一般英雄形象。



这问题看的有点懵,但懵完了以后仿佛又懂了点什么。

最初的感觉是,所谓的英雄形象,强调的应该是行为形象,而不是外貌形象。

什么叫「一般英雄形象」。

有没有一个指南啊?

哪怕是玩儿教条主义,那好歹也要有个教条嘛?

别总学广电来个「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

染发纹身,理论上,没有触犯法律法规,那就是个人选择问题。

可能在婚恋市场这种完全主观评价的地方有点点劣势,在参军入伍的时候有考核,但日常生活里面,没有刻意规定,那就可以存在。

这种刻板的「以外貌定行为」,我只能想到两个源头。

第一个,样板戏看多了。

也就是教科书和影视剧里面,塑造出来的那种脸谱化英雄形象,多年积累,形成了一种认知定式。

最极端的展现,是陈佩斯与朱时茂1990年春晚的那个小品。

浓眉大眼,就是正面角色。

当然这个小品还是解构了,陈佩斯用挤眉弄眼、弯腰驼背来强化「反派」质感。

那我们假设,真的是在抗日时期,一定要所有指战员和战士都浓眉大眼才能报效祖国么,眼睛小的就没有资格了?

第二个,粉圈文化洗礼多了。

颜值即正义,长得帅的就有道理。

哪怕是缉毒剧,都会有人嗑毒贩角色的颜值。

这两种情况加持,就导致了对外貌的评鉴超越了对行为的赞许。

只要形象上没有满足预设期待,没有达到认知里面的心理范式,就会产生出神奇的不适感,进而否定行为。

典型的认知失调理论了:

英勇行为——浓眉大眼,认知构成。

英雄行为——染发纹身,认知失调。

认知失调以后,就很不爽,要把失调捋顺。

没办否定染发纹身,都有图片了,那就只有否定英雄行为。

比如说是摆拍,比如说是想出名。

我大概看了看以前树立的英雄形象,没有秃头的,没有太过肥胖的,没有个子太矮的。

如果不把这种争议扼杀在摇篮里面,那很多人就排除在见义勇为的序列里面了。

但这事情闹这么大,我也很好奇那些觉得「染发纹身不符合英雄形象」的到底是谁。

找了一圈,还真是没找到。

本来以为是发这些评论的部分网友被骂了以后删掉了。

结果抨击说这话的新闻和文章很多,但没有一个展现了「部分网友」的原话到底是什么。

翻了半天连个截图都没有。

嗯……

仿佛懂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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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8

标签:防城港   纹身   浓眉大眼   广西   小伙   外貌   认知   小品   说是   形象   英雄   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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