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对违规自由说不,“黄丝”文人失去抗争舞台,沦为丧家之犬

文|彭开林

世界上最大的笑话是:自由;世界上最真的现实是:合法自由。

《世界人权宣言》中提倡,人类有迁徙的自由。而现实是,全球范围内的流动和出入境都受到各国法律的约束;困扰一些西方国家的罢工自由,触发了一些政府的法律修改;游行自由在几乎所有地方都需要申请......

香港最近有一小有名气的反政府“黄丝”文人被停止在《明报》观点版发表文章,他早前也被某电台解雇。从此结束了他在香港媒体圈的生涯。这是香港国安法实施后对违规言论进行整顿的结果。过去香港的一些“自由”已经不复存在,只有合法合规的自由可以继续。

44岁的曾志豪是香港媒体人,曾经担任香港电台和有线新闻节目主持人,他还定期在多家报纸撰写专栏,是香港多产专栏作家。香港国安法在2020年7月开始实施后,他的一些言论变得不合规,包括讲脏话。他主持的一个节目被港府通讯事务管理局裁定违反“节目标准”,有关节目“污蔑和侮辱警方、资料不准确”等。接着被电台解雇。

具有讽刺意义的是,曾志豪人早些时候已移居到台湾,但仍可以在《明报》继续写专栏文章,继续骂港府,骂警方,发挥着反对派的功能。他在本月16日的《明报》发了一文,主要内容是说取消“安心出行”及要求谷歌更改国歌搜寻结果不符合科学精神。港府就此文表示遗憾,批评曾志豪发表误导和偏颇的评论。

可能曾志豪已经意识到自己的言论不合规,以及自己的立场不再有市场,所以当报社通知他不用再写时,他几乎连问“为什么”都没有,就像“本应如此”般自然。

《明报》的拨乱反正来得如此之慢,使香港的爱国爱港人士觉得差异,即使现在才停曾志豪的笔,也已经造成了流毒外延,以致于曾志豪感慨自己离开香港后还能为《明报》继续写稿,觉得“非常感动”,也觉得报社“很勇敢”。他说自己每写一天就当是赚到的一天。

“黄丝们”已经不能在香港继续他们不合法的自由了,任何国家和地区,包括香港,都有一套法律来规范人们的言论自由,如同美国法律不允许种族歧视的言论,以及德国法律不允许纳粹的言行一样。西方并不存在为所欲为的自由,而他们也不能要求别人有不合法的自由。

曾志豪代表的香港“黄丝们”把香港说成是“新香港”,也没错。现在的香港确实与前不同了,国安法后的香港已经不允许作为西方价值观代理人的反对派继续实行他们“为西方而战”的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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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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