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卢旺达使馆调整赴华签证办理要求

中新网1月6日电 据中国驻卢旺达大使馆网站消息,根据有关安排,中国驻卢旺达使馆现更新外国人申办赴华签证要求。请申请人仔细阅读以下内容,按适用的签证类别准备相应申请材料。

一、商务、学习、工作、探亲等签证

(一)M、F字签证:赴华从事经贸、教育、科技、体育、文化交流等活动

中国境内合作方、邀请方单位或个人出具的邀请函及其营业执照。

1、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照片资料页;非卢旺达国籍申请人还需提交在卢有效居留证明

2、登录https://cova.mfa.gov.cn在线填写签证申请表,并在打印出的确认页和申请表上分别签字。

(二)Z字签证:赴华工作

《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三)X1字签证:赴华长期留学(大于180天)

1、《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202表)原件;

2、录取通知书原件;

(四)X2字签证:赴华短期学习人员(不多于180天)

录取通知书原件

(五)S1字签证(随居,大于180天):Z、X字签证持有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

1、Z、X字签证持有人签字的邀请函;

2、Z、X字签证持有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复印件;

3、申请人与邀请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六)S2字签证(探亲,小于180天):Z字/X字/M字/F字签证持有人的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

1、Z、M、F、X字签证持有人签字的邀请函;

2、Z、M、F、X字签证持有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复印件;

3、申请人与邀请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如邀请人的已满18周岁的子女或其配偶确需赴华探亲,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详细情况说明。

(七)Q1字签证(团聚,大于180天)/Q2字签证(探亲,小于180天)

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家庭成员”指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1、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签字的邀请函;

2、邀请人是中国人的提交中国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邀请人是港澳台居民或华侨的,需提交的身份证明材料请径直咨询使馆)。邀请人是外国人的提交外国护照及中国永久居留证;

3、如申请Q1字签证,须提供申请人与邀请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如申请Q2字签证,须在邀请函中写明亲属关系。

(八)G字签证:经中国过境人员

已确定日期的联程机(车、船)票

(九)R字签证:高端人才

《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

*申请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凭亲属关系证明申请S2字签证。

(十)C字签证:机组人员

外国运输公司出具的担保函。

二、人道事由赴华:因奔丧或探望病危重亲属等紧急人道事由赴华,须提交已故亲属或病危重亲属的身份证件(如中国身份证或外国人护照等)、死亡证明或医院出具的病危重通知书以及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三、外交、公务类签证,香港签证以及其他事由赴华签证请径向使馆(邮箱kigali@csm.mfa.gov.cn)咨询办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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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3

标签:卢旺达   签证   亲属关系   持有人   邀请函   使馆   配偶   护照   中国   外国人   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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