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济网
12月12日,中国银保监会官网更新的处罚公告显示,浙江义乌农村商业银行因未按规定报送案件信息,被罚20万元。
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页面更新: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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