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报送案件信息 浙江义乌农商行被罚20万元

来源:中国经济网

12月12日,中国银保监会官网更新的处罚公告显示,浙江义乌农村商业银行因未按规定报送案件信息,被罚20万元。

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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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19

标签:案件   商业银行   审慎   银行业   管理机构   金融机构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   商行   规则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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