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汕法院组织座谈交流会研讨推进“她•守护”工作走深走实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效整合深汕特别合作区司法、妇联力量,妥善化解家事纠纷,构建新型婚姻家庭纠纷协调解决机制,促进平安深汕、和谐深汕建设,12月9日,深汕法院邀请区、镇妇联组织相关领导开展座谈交流,研讨深化推进“她•守护”计划工作,进一步做好全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诉源治理工作。

当天上午,区党工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区妇联主席郑晞曼带队,带领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一行走进深汕法院,实地参观诉讼服务中心及审判法庭,现场了解法院工作,感受法院文化。

座谈会上,深汕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时春蕾首先对参会人员表示热烈欢迎,并对妇联系统一直对法院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院党组成员、综合办公室主任香玉环代表深汕法院汇报“她·守护”计划推进情况,从诉源治理、司法审判、构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格局三个方面介绍各项工作举措,全面总结阶段工作成效。

图为活动现场。

此前,深汕法院联合深汕公安分局、区妇联共同签署了《关于推进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诉源治理的框架协议》,启动“她·守护”系列活动,确立建立专业化的家事调解员制度、家事调查员制度。经区妇联、司法行政部门等单位及基层群众组织推荐,8月,深汕法院选任了5名家事调解员、5名家事调查员,有效扩展家事纠纷调解力量。

随后,围绕进一步做好“她•守护”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主题,与会人员畅所欲言,纷纷建言献策。

图为座谈现场。

家事调解员代表洪彬表示,将发挥自身工作经验丰富、群众基础扎实的优势,学习婚姻家庭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人民调解工作规范,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切实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维护平等和睦的婚姻家庭关系,提高群众的学法用法意识,不断增强辖区内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结合鲘门镇在11月份通过“她•守护”计划平台联合法院的方式,成功解决镇内困难儿童入户上学问题,鲘门镇党委副书记陈惠鸿表示,今后将积极发挥“她•守护”计划平台作用,以及女性敏感细腻、善解人意的天然优势,统筹整合区内资源力量,进一步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郑晞曼表示,家事不是小事,区妇联将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新起点,坚持推动深汕特别合作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落地实施,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中积极发挥妇联作用。积极探索与公检法、综治、民政、教育等部门建立健全的维权服务机制,结合全国妇联妇女儿童维权“五项机制”工作要求及深汕妇女儿童维权关爱工作实际,切实加强对妇女儿童的关爱保护,依托婚调委、联合家事调解员、调查员力量及其他部门资源,完善妇联系统多元化解体系,赋能基层纠纷化解工作,用心用情用力为妇女儿童做好服务。

时春蕾指出,深汕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耕“她•守护”计划,持续开展各项工作措施,全力满足大开发大建设时期,群众对维护全区妇女儿童平安稳定的期待。

对于下一步的工作,她提出要充分运用“她·守护”平台,要用“爱”守护“她”,发挥女性独有优势,做有爱心、懂尊重、有能力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践行者,依托四镇诉讼服务站,通过爱心调解、司法帮扶等措施,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

要用“法”守护“她”,切实推进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依法严惩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发挥家庭教育令、人身保护令等措施的法律效用,大力开展“四进”普法宣传活动,优化辖区妇女儿童发展的人文环境;

要联动守护“她”,协力优化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依法审判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实现行动上的联合发动、思想上的高度统一,资源上的共享共用,积极联动更多资源形成合力,健全多方沟通协调机制,强化“她•守护”平台力量,打造成为具有深汕特色的工作品牌,助力深汕特别合作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撰文】陶清清 徐怀

【通讯员】深汕法院

【作者】 陶清清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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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3

标签:法院   调查员   工作   平安   婚姻家庭   妇联   交流会   家事   成效   切实   纠纷   司法   力量   组织   计划   资源   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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