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婷办理取保候审回家,或判5年有期徒刑?说说叶婷文中的6点问题

备受关注的“河南女子实名举报父亲被围殴致死”一案,杞县当地已经于12月8日发布了情况说明。之前网传叶婷失联,实则是被公安局带走,现在叶婷也已经被“释放”(取保候审)。

叶婷的妹妹叶冰艳发文讲述了其姐姐在派出所期间经历的一些事,大家可以看看。

叶婷可能构成何种违法犯罪?

1、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刑法》第293条规定,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叶冰艳发文称,叶婷被“释放”时有人跟她们说她姐姐可能被判5年,应该就是来源于这条规定。寻衅滋事罪最高可以判5年。网络空间也属于公共空间,叶婷通过网络发布不实信息误导网友,导致网友群情激奋,造成网络公共空间秩序混乱,已涉嫌寻衅滋事罪。

2、也有可能构成诬告罪。

《刑法》第243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叶婷发文反复强调刘某彦参与了打人,但至今逍遥法外,还称村长侯某开着面包车载着一车人持凶器赶往案发现场,意图故意杀人。根据当地通报,这两个情节均不属实,叶婷发文做出这种指控,意图使他们受到刑事追究,已经涉嫌构成诬告罪。

3、还有可能只构成违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如前文所属,叶婷多次发布不实信息误导网友,导致网友情绪激动,属于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如果不构成犯罪,起码构成了违法,或将被处以行政拘留。

叶冰艳的发文还在用误导性说法。

1、叶冰艳发文对于叶婷被带走的描述是“被七八名陌生男子强制带走”,还说是叶婷的同事“想尽各种办法”联系上了他们。

当地已经通报了,叶婷被带走调查是在警方人员出示了证件后,而且是在叶婷男友在场知情的情况下发生的。

难道叶婷男友没有告诉他们真实情况么?或者说当时叶婷男友根本不在场?

叶婷家人反复说叶婷是被七八名陌生男子强制带走的,我觉得是在有意误导。按照这个说法,对任何我们不熟悉的人,包括警方人员,我们都可以形容为陌生男子。

2、说叶婷被放出来后“精神已经失常,呆滞,见到母亲后开始大喊大叫求救”。

该描述过于主观,如果叶婷精神真的失常,应该去医院诊断治疗,如果要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可以报警做司法鉴定。我相信,现在案件已经引起广泛关注,谁也不敢把叶婷怎么样。


中间为被释放后的叶婷

听叶冰艳的描述,叶婷在派出所只是被问话,并让她签署保证书以后不在网上发布不实信息,完全没有提到被打骂的情况,所以我不知道为什么会精神失常?

同时,让叶婷签承诺书也没有任何不妥。

所谓取保候审,是经评估认为犯罪嫌疑人不会再犯罪,对社会没有危害性的,可以不予实施羁押,暂时恢复一定自由。

签署承诺书是取保候审的前提条件,你必须确保取保候审后不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如果给你办了取保候审,你继续在网上发布不实信息,那只能立即解除取保候审,予以拘留。

叶婷是否有意误导网友和造谣行为?

1、叶婷称,其父亲是在饭店吃饭时被人殴打的,并在饭店门口的柏油路上被殴打致昏迷。

这里或许有意隐去了一个事实:叶婷父亲是被他人请去陪客的,而所陪的客人就是本案中的打人者,他们是在一桌吃饭的。也不仅仅是吃饭,是吃饭喝酒。

2,叶婷称,其父亲在8点左右被打得昏死在柏油路上,晚上11点被邻居大爷发现并送回家,然后第二天零时29分父亲头痛无法忍受,家人拨打了120。

这里再次隐去了一个细节:她父亲被送回家时是什么状态?是清醒的还是昏迷的?如果她父亲当时是昏迷的,为什么家人没有立即拨打120或者报警?如果父亲是清醒的,那本案又是另外一种情况。

3、叶婷称,其父亲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叶婷的发文对于一些时间点写得非常精确,比如其零时29分拨打120将父亲送往医院。但是在父亲抢救无效死亡的问题上却一笔带过,有意模糊死亡的具体时间。实际情况是,其父亲6月29日凌晨被送往医院,7月7日抢救无效死亡。

而且,关于父亲在被打9天后死亡的具体原因和身体上的伤情,其在发文中只字未提,这个有点让人疑惑,死亡原因对于案件的定性非常重要。

4、叶婷发文称,打人者曾经给村长侯某打电话,后者开着面包车载了一车人带凶器赶往案发现场。其据此认为对方有杀人故意。

据当地通报,这个说法不实,不存在村长开着面包车带凶器赶往现场打架的事实。这里我们做个假设,就算村长真的开车载人带着凶器往现场赶,也不能据此认为他们有杀人故意,而他们最终没赶到现场,只能算是犯罪预备或者犯罪中止,情节较轻不予处罚是没有问题的。当然了,这只是我的假设。

5、叶婷称打人的“刘某彦”一直逍遥法外。

根据通报,刘某彦没有参与打人,所以不存在犯罪事实。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一个饭桌上的人并不一定全部参与打架,如果他没有参与,自然也不构成犯罪。

6、叶婷的发文使大家对警方所做的工作产生误解。

叶婷发文中对于警方已经做的工作只字未提,没有向大家说明“警方在案发第二天就已经将涉案的两人抓获,并予以刑事拘留,且一直处于羁押状态,目前当地检察院已将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审理中”,导致网友们误以为警方在一年内毫无作为。

另外,叶婷发文中还称“自己家里没有当官的”,我认为这也是在引导网友,家里没有当官的人很多,这不是什么大的问题。

最后

总得来看,叶婷父亲被殴打致死,这个家庭的遭遇值得同情,犯罪分子应该被严惩。与此同时,我认为这个案件很大可能是普通的酒后打架事件,并非被村霸欺负。

如果叶婷父亲是因为被殴打所引起的直接伤害,进而导致死亡,打人者就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罪。将被判处3-10年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

如果叶婷父亲是因为被殴打后所引发的自身疾病发作而死亡,比如心脏病,或者高血压引起的脑溢血,那么打人者或只是构成故意伤害罪,将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现在最应该做的事,是叶婷公布父亲死亡的原因,看看其父亲到底是被殴打所导致的死亡,还是因为基础疾病所引发的死亡。

这是昨晚,他们姐妹就这样在市政道路上下跪,我理解他们想讨回公道,但是这种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也已经违法了,可警方没办法处理她们。

另外,刑事案件也不是一审就是终审,如果判决后她们不服,可以提请向上级法院上诉,如果二审她们还不服还可以继续向省高院申请再审,省高院的处理她们仍然不服,可以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

所以,逝者已去,如果她们认为刘某彦和村长都打人了,那就把视频发出来,大家自然会为她们呼吁,而不是现在这样当街下跪要求所谓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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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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