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就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推动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有关事项发布六提示,全文如下:
温馨提示
为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推动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取消机场、火车站、高铁站、长途客运站、公路防疫服务点等场所强制性核酸检测,继续提供“落地检”愿检尽检服务。
二、乘坐地铁、公交、出租车等市内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公园、小区等公共场所,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长期居家老人、居家办公和学习人员、婴幼儿等无社会面活动的人员,如无外出需求,可不参加社区核酸筛查。
四、购买退热、抗病毒、抗生素、止咳感冒等药物,无需进行实名登记和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请广大群众切实提高个人安全出行和自我防护意识,坚持防疫“三件套”(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牢记防护“五还要”(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六、请符合接种条件的群众,特别是60岁及以上的人群尽早主动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以上措施从即日起开始执行。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12月6日
来源: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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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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