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炎洁低俗广告贬损妇女人格:20余人追责 涉案两企业被罚130万元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1月25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韩飏)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今天发布10件妇女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低俗广告贬低损害妇女人格行政公益诉讼。

2021年8月1日,江西某公司委托某科技公司对妇炎洁女性个护保养系列产品提供运营、策划、推广、销售等服务。2022年4月30日,该科技公司在天猫妇炎洁官方旗舰店推广销售“妇炎洁玻尿酸玫瑰滋养洗液”产品时,在商品详情页面的广告宣传中使用“洗出‘少女粉’”“黑!暗沉发黑,遭伴侣嫌弃”等大量低俗、恶俗、媚俗用语,贬损妇女人格尊严,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

2022年5月23日,樟树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调取了涉案产品生产销售、广告制作发布等证据材料,查清了案件基本事实。为准确界定涉案广告性质,检察机关委托妇科专家出具意见,专家意见认为普通洗液产品无法达到该广告宣传的效果,会误导女性对自己的身体产生错误认知。

樟树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樟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樟树市市监局)具有广告监督管理、妇女权益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职责。

樟树市人民检察院就低俗广告贬损妇女人格问题召开公开听证会。

2022年6月20日,樟树市人民检察院主持召开公开听证会,主要围绕涉案广告的违法性、危害性以及制发检察建议的必要性进行了充分讨论,听证员一致认为该广告包含低俗、引人误解内容,损害了广大妇女权益,应当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履职。

听证会结束后,樟树市人民检察院向樟树市市监局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对发布贬低、侮辱妇女人格等违背社会良好风尚违法广告的行为及时查处,并督促企业切实消除对广大妇女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同时,对辖区内经营单位已发布广告进行全面排查并加强对本行政区内广告的日常监管。

樟树市人民检察院向行政机关公开宣告送达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

樟树市市监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依法履职,对相关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涉及低俗广告的产品全网下架,并对2家涉案企业分别作出80万元、50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辖区内经营单位涉及广告发布、产品审批报备等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先后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检查各类日化品、医疗器械、医疗产品等经营主体300余家,共立案查处4起违法广告,责令10余家企业进行整改;向全市生产企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发出《规范商业营销宣传的提醒告诫书》,引导企业树立正确价值取向,切实做到合法经营。

检察机关通过“回头看”跟进监督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协同行政机关持续跟进涉案企业整改进展,积极引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相关企业已主动发起和参与多项妇女权益保障公益性活动,并捐赠245万元用于疫情防控。目前,涉案企业已主动配合整改,依法下架相关产品,并通过解聘、降薪等方式追究了20余名涉案相关人员的责任。针对案件反映的企业监管漏洞,积极开展合规建设,完善规章制度建设。江西某公司专门增设企业合规经理岗,制定完善公司宣传管理规章制度。

全国妇联权益部副部长李岳阳指出,该案涉及妇炎洁产品广告贬损妇女人格问题,樟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履行监管职责,查处涉案企业并在全市开展专项整治,实现了以点带面、全面监督。

(最高检供图)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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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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