盏茶之间,如何了结一场官司?

廖睿(化名)在瑞金一家铝材店从事铝合金门制作工作。2021年8月,在工作中,他的右手不慎被切割机划伤。经过治疗,廖睿的手指已经缝合,但是功能受损,无法受力。廖睿找到铝材店老板万伟(化名),希望他能够做出相应的赔偿,但是双方一直没有谈拢。

于是,廖睿将万伟起诉至瑞金市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赔偿20余万元。在庭审现场,原、被告对双方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产生了分歧。被告方认为,他与廖睿之间属于劳务关系,也就是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相对地,廖睿则主张双方是劳动关系,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之间,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报酬和受劳动保护所产生的法律关系。

为了判定双方究竟属于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主审法官仔细询问了原、被告日常工作情况。法官认为,廖睿是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受的伤。并且他的工作也并非完全不受约束,需要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工作。据此,法院认定廖睿和万伟之间属于劳动关系。但是,对赔偿问题,原、被告双方还是不愿做出让步。

于是,在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瑞金法院将案件移送至“三师一室”进行联合调解。“三师一室”是指法律援助律师、劳动关系协调师、健康工程师和沙龙茶叙室。调解现场,从庄严的法庭换成了轻松的茶叙室,双方的情绪自然也就松驰了下来。调解过程中,劳动关系协调师找出了一些类似的案例,通过入情入理的分析,让原、被告对赔偿金额有个大致的心理预期。而作为法官,也从法律程序进行分析,被告如果单纯只是为了争一口气,为此付出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并不低。

经“三师一室”工作人员、法官、经开区平安服务队队员的共同调解下,仅用了一盏茶的工夫,原、被告双方从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最终达成了协议,由用工方赔偿9万元。并且,在法官的建议下,廖睿又回到万伟的店里继续工作了。

记者:杨婷、胡松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3-20

标签:瑞金市   瑞金   入情入理   同调   被告方   化名   劳动者   劳务   法官   官司   被告   报酬   法院   关系   法律   工作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