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诉?汪小菲回怼:一年付了四千多万,不想再一直这样下去了

11月21日,据台媒报道,大S指控汪小菲未履行离婚协议,3月起(极目新闻搜索后发现,3月28日晚,大S工作室通过社交平台公布大S已与具俊晔登记结婚)不再支付她生活相关费用,至今累计欠超500万元(台币)。台媒称,大S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汪小菲在中国台湾的资产将有一部分会被查封。

上午10时40分,汪小菲发布微博激烈回应,“我对孩子毫无保留,过去一年的汇款记录我都有,只是我现在不想给他们(大S及现任老公具俊晔)交电费了!”


8分钟后,汪小菲在微博放出两张记载“汪小菲家用支(出)”的excel表格,让“交电费”一事呈现在公众面前。

极目新闻记者从excel表格上时间推算,汪小菲发布的表格应该是记录了其在2021年11月-2022年11月的相关花费。汪小菲所称“过去一年为了孩子、这个家所付出的费用”包括孩子抚养费(子女两人每月分别为25万台币)、学费(儿子一次学费12.3万台币,女儿小学学费13.8万台币)、房贷(每月106万台币)、家用(备注为大S及子女日常杂费,每月15万台币-50万台币不等)、物业管理费(3个月14万台币)、子女瑞士念书租房(每月7万台币左右)、司机费甚至“电费”(松勇路豪宅每月电费),而从汪小菲给出的表格看来,1年来,汪小菲共计为以上项目支付了4049万台币的费用

而在这条微博评论中汪小菲说,“那个家”四个亿台币,“我买的,付了2.4亿首付,每月100多万房贷我付着,全是我设计的风格,装修都是我盯着,别人(具俊晔)住就算了,换个床垫儿行吗?”

他在微博正文愤怒表示:不想再给这个家付电费了!我们是共同抚养!他们没有权利去阻止我看孩子。

极目新闻记者查询网络资料后发现,汪小菲花4亿购买、至今仍在还房贷且“付电费”(现在不想付了)的松勇路豪宅位于中国台湾台北市信义区“最贵一条路”,据悉,松勇路沿路豪宅云集,该路段豪宅主人除大S外,还包括郭台铭、成龙等。据报道,汪小菲所提松勇路豪宅为2016年购买,当时买下的是顶楼及4个车位。

“我们是共同抚养!他们没有权利去阻止我看孩子。”21日,汪小菲在回应大S指控未履行离婚协议时在微博提到,疑似指陈不付“相关生活费用”也与自己无法看视两个孩子有关。


21日下午,S妈回应汪小菲喊话,解释称:生活费、房贷本来协议离婚时是他付,司机费是他付,“但两个小孩从出生开始到现在,2个保姆加1个管家,3个人每个月费用超过15万元都是熙媛付的。”同时S妈爆料收到张兰语音留言,“她用微信语音留言骂我们全家半小时,包括我、熙媛、熙娣。”

至于汪小菲在微博评论中要求小孩回北京,S妈说,“小孩不是物品,他们现在大了,有自己想法。”更表示暑假没让孩子飞北京是因为疫情严重,“小孩去北京要隔离,很可怜,而且小孩念书生活都在台北,我们把小孩照顾得很好。”

S妈的说法彻底激怒了汪小菲,21日下午,他在微博接连“暴走”,先是质问S妈:“命是谁救回来的?你家多少孩子?我家就一个孩子,我母亲怎么你们了?不让我们看孩子,不骂你我都不答应。”更反复提到,自己没有多余要求,“只想让孩子回北京!”“我太想把孩子带回来了!”“我明天就去”。


而同一时间,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张兰正在某短视频网站直播卖货,期间张兰提到,汪小菲始终“抱有希望、心存善念”,“现在知道了,没希望了。”

(图片均来自汪小菲微博)

刚刚,汪小菲发给台湾镜周刊的声明被曝光。声明中提到,此前,汪小菲因“特别顾及孩子”,“所以愿意支付超乎寻常的巨额扶养费”,“本人迄今非但付足,更额外支付巨额款项于徐女士,子女的扶养费分毫不差。”同时声明中提到,现在的争议就是“本人不想再另外付所谓的家用和电费,就这么简单。”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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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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