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过继嗣子只能按血缘远近选择吗?非也,除了应继,还有爱继

古代中国人非常重视宗祧继承,而宗祧继承,则源自“血食”观念。古人认为“人死曰鬼”、“鬼犹求食”,就是说人死后虽然肉体已灭,但仍有饮食的欲望,就需要人世间的子孙定期祭祀供养。

而让祖先们血食不断,则是每个子孙必尽的义务。为了保证祖宗血食祭祀不断,这个家庭的男丁就不能断绝。

如果出现没儿子导致宗祧无人继承时,又该怎么办呢?那就需要通过过继嗣子的方式,来弥补血缘上的缺憾。

因此,就随之产生保障宗祧继承、解决祖宗血食祭祀问题的立嗣制度,即民间俗称的过继。

之前曾有读者留言说,论过继,明世宗朱厚熜在众堂兄弟中是最有优先权的,因为他爹排行靠前,谁也越不过他去,过继必须按照长幼顺序来择取。

这种说法是不对的,因为律法和民间习惯法,从来没有必须按长幼顺序来选择过继的规定,只有按血缘远近的规定。

《大明律》(《大清律》延续明律)有云:

无子者,许令同宗昭穆相当之侄承继,先尽同父周亲,次及大功、小功、缌麻。如俱无,方许择立远房及同姓为嗣。若立嗣之后却亲生子,其家产与原立子均分。并不许乞养异姓为嗣,以乱宗族。立同姓者,亦不得尊卑失序,以乱昭穆。

律法明确规定,无子家庭选择过继时,“先尽同父周亲,次及大功、小功、缌麻”,如果这些亲属都没有时,才允许“择立远房及同姓为嗣”。

也就是说,按律法,位于被过继第一顺序的是同父周亲,即同父兄弟的儿子,就是自己的亲侄(从子),并没有必须按照长幼顺序择立的规定。

比如给明孝宗朱佑樘立嗣,他同父兄弟们的儿子,都位列第一顺序,出身四房的朱厚熜并没有优先权,反而因为是独子要率先被排除,所以他真得感激杨廷和来着,不是老杨的私心绝对轮不到他。

没有亲侄子时,就要从第二顺序大功亲属中选择,即同祖父的堂兄弟(从兄弟)之子,就是自己的堂侄(再从子)。

堂侄也没有时,就从第三顺序小功亲属中选择,即同曾祖父的堂兄弟(再从兄弟)之子,就是自己的三从子。

如果三从子也没有,就要从第四顺序缌麻亲属中选择,即同高祖父的堂兄弟(三从兄弟)之子,就是自己的四从子(族侄)。

如果以上俱无,才能从袒免亲、即五服之外的宗族中,按昭穆论序择立嗣子。

那是不是说过继嗣子,就只能按照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来选择呢?当然不是,因为除了“应继”的方式,还有“爱继”。

何谓“应继”?何谓“爱继”呢?

“应继”就是前面律法所云的,必须按照宗族内部的亲疏远近来择取,选血缘最亲近的子侄为后嗣,以体现儒家强调的亲亲之义。

“爱继”就是无所谓血缘远近,但必须是本宗族内按昭穆论序择取,通俗点说,就是选择自己看着顺眼的同宗子侄辈做嗣子,这种方式有助于嗣子和嗣父母的新家庭更融洽、更稳定。

这两种立嗣方式在明、清两代都很常见,前者是以血缘亲疏次序为优先原则,后者则以择立贤能及所亲爱者为优先原则。

明、清律有云:

其或择立贤能、及所亲爱者,若于昭穆伦序不失,不许宗族指以次序告争、并官司受理。

也就是说,如果被继承人通过择贤择爱的爱继方式立嗣,只要不紊乱辈分,就不允许宗族拿应继次序去告争,官府也不允许受理这种告争。

为什么律法中有这一项补充条款呢?

很简单,就是基于维护被继承人利益角度才出台的,比如某甲无子,但他和亲弟某乙关系不睦,让他按照应继方式去过继某乙的儿子,某甲自然不愿意,所以才有爱继的产生。

本文就讲述一则因为应继和爱继引起争继纠纷的典型案例。

话说清光绪十一年(1885),盛京将军喜塔腊庆裕,因为一宗过继立嗣的纠纷案上疏朝廷,这宗争继案子出自签分盛京户部员外郎、世袭骑都尉、满洲正红旗人瓜尔佳熙治家。

虽然瓜尔佳熙治是个路人甲,但提到他爹,了解晚清历史的读者绝不会不知道,熙治的父亲正是晚清名臣、洋务派代表人物之一、大学士、追赠太傅、谥号文忠、入祀贤良祠的文祥文博川(1818-1876)。

身为名臣之子的熙治立嗣争继之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还要从去年说起。

光绪十年(1884)五月十一,员外郎熙治病故,年仅25岁,由于没有儿子,他的妻子瓜尔佳赵氏在六月申请为夫立嗣。

按照立继的原则,首选是熙治同胞兄弟的儿子们,但熙治唯一的胞弟熙联,5岁就夭折了,自然没有亲侄可选。

那接下来就该选择同祖父的从兄弟、即堂兄弟之子,熙治亲叔文祺有两个儿子,即熙治的堂兄凯肇、凯元,前者比熙治大16岁,后者比熙治大10岁,此时均已亡故。而凯元也无子,只有凯肇有独子英华。

也就是说,按照应继的方式,熙治立嗣的第一顺序没有人选,第二顺序候选人也只有再从子英华一人。

而熙治的婶母、文祺之妻、凯肇凯元之母、英华祖母钮钴禄氏还健在,一个老寡妇带着两个小寡妇,就守着英华一个独苗苗。

因此,赵氏在申请为夫立嗣时,就放弃应继的方式选择爱继,谨照择贤择爱之例,跳过第二顺序候选人、应该在本支承重的英华,去选择第三顺序候选人,即熙治同曾祖的堂兄(再从兄)卓麟之子瑞昌,来继承亡夫熙治的宗祧,并承袭家里的世职骑都尉。

明、清寡妇立嗣,首先要取得亡夫亲属和族人的同意支持,然后确定嗣子的人选,接下来,就书写具有法律效力的立嗣单,由亲属族人(旗人还需要该旗佐领签字)签字具结。

而熙治寡妻赵氏立嗣,不只是要继承瓜尔佳氏的宗祧,还有他家的世职骑都尉需要承袭,因此,立嗣单完成后,还需要该旗佐领,转呈给盛京将军,再由盛京将军咨行户部查核办理。

但赵氏呈上的择立瑞昌为嗣的立嗣单,只有瑞昌生父卓麟、本族族长永祥,以及所属正红旗满洲德恒佐领的签字,却没有身为熙治血缘最亲近的凯肇、凯元兄弟之妻、子的签字画押。

于是,相关部门就把赵氏的立嗣单驳回,并提出两点疑问:

其一,瑞昌是其父的独子,他是单纯地过继给熙治?还是要兼祧熙治、卓麟两房?文书内为何没有写明白?

其二,熙治亲堂兄凯肇的儿子叫什么名字?为何没有参与文书画押?

面对疑问,赵氏再次向该协领叙述自家的情况,由协领代为转呈。

据赵氏自述:

自家夫君的嫡亲堂兄凯肇、凯元均已去世,仅有一个儿子叫英华,年仅8岁,而夫君的亲婶母还健在,身为独孙的英华要为祖母承重,所以不适合出继。

惟有同曾祖的从堂兄卓麟之子瑞昌,现年10岁,素来被夫君和自己所亲爱,情愿依照择贤择爱的律例,将瑞昌过继为嗣,以承宗祧,并袭世职。

协领也向上级呈报自己的调查结果:

经过核查,熙治的从堂兄卓麟尚在中年,还能生育,且他还有两个亲弟弟,不会出现乏嗣的情况,现在情愿将亲子瑞昌过继给从堂弟熙治,并不是兼祧两房,也没有钻营图谋等情弊。

同时还呈上卓麟和族长永祥等相关人员递交的联名押结,惟有熙治堂侄英华名下没有画押签字。

正当相关部门在详细调查该案的时候,凯肇之妻、英华之母瓜尔佳宗室氏,也呈上文书,声称:

嫡堂弟熙治无子,之前经过族长永祥调停,要过继卓麟之子瑞昌为嗣,自己不敢画花押,如今听说有司覆查,自己不敢瞒匿,亲生子英华现年8岁,情愿出继给嫡堂弟熙治名下为嗣,专一侍奉长房。

这下热闹了,当事人要求爱继,立第三顺序候选人,而第二顺序候选人亲属却要求应继,情愿自家绝嗣也要把儿子过继到长房,这是什么样的大无畏牺牲精神?不就是图人家的财产和爵位嘛!

至此,赵氏立嗣的事情,因为亲堂嫂宗室氏的争继,陷入僵局,经年不决。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寡妇爱继,却有族人告争,即便律例规定不许官府受理此类争继案件,但因为熙治家牵扯世袭爵位的事,官府还是得受理调查该案,时间就在争继纠纷中滑进光绪十一年。

被迫中断立嗣的赵氏,可能本身身体就不好,要为丧夫难过,又为争继的事生气,以至于病体缠绵,眼看着情况都不好。

不甘心死前见不到嗣子、病情已然危急的赵氏,再次遣抱呈明:

是自己夫妻喜欢瑞昌,所以愿意按照择贤择爱的律例,把瑞昌过继为嗣,并不是经过族长永祥的调停才过继瑞昌的。

赵氏的大姑姐、熙治的亲姐姐、文祥的嫡长女喜塔腊瓜尔佳氏,也遣抱申诉弟妇过继瑞昌是合情合理的。并声明弟妇赵氏因病势危急,不能执笔画押,由她代为弟妇画押。

此时呢,盛京将军庆裕经过详细调查,也知道了瓜尔佳一家的恩怨情仇,明白赵氏为何选择爱继而不是应继。

这事说来话长,还要从熙治的父亲文祥说起。

大学士文祥出身并不高,其卒于道光三十年(1850)四月二十九的父亲瓜尔佳珠,只不过是辽阳笔政。

文祥生于嘉庆二十三年(1818)九月十七,他亲叔叔家的堂姐和他同年生,因为文祥之母奶水不好,文祥的婶母就用糕饼去喂自家闺女,把奶水留下来喂侄子文祥。

而文祥又和比他大两岁的堂兄桂枢一起读书开蒙,一起外出就傅,兄弟俩感情很好,甚至超越比文祥小三岁的亲胞弟文祺。

和外出求学的文祥不同,文祺一直留在父母身边,九岁就订婚,结婚时间也比大哥文祥早。

而文祥直到道光十二年(1832)时,15岁才订婚,不幸的是,比文祥大一岁的未婚妻舒穆禄氏在次年(1833)秋病死。

道光十四年(1834),文祥又聘比他大四岁的沈阳正黄旗汉军贡生德谦之女潘氏,十六年(1836)十一月与之成婚。

道光二十四年(1844)五月初一,27岁的文祥才生育嫡长女会格;同年十一月十九,才24岁、嫡长女都3岁的文祺,又生下嫡长子凯肇。

道光三十年(1850)十月初七,文祺又生育次子凯元。而长期把发妻留在老家侍奉老母的文祥,还是只有长女会格一个孩子。

咸丰三年(1853)三月,仕途已经比较顺利的文祥,奉母命迎娶妾室白氏。同年五月,他的弟弟文祺被授骁骑校,准备来京。

咸丰四年(1854)冬天,文祺病故,年仅34岁。文祥总觉得胞弟在家侍奉父母有功,因此对弟弟很是愧疚,对弟弟的妻、子也百般照顾。

咸丰七年(1857)十一月,文祥已经40岁,白氏为他生下次女招格。

一直到咸丰十年(1860)闰三月初十,白氏才生育庶长子熙治,而此时,文祥的侄子凯肇都16岁,凯元也10岁了。

咸丰十一年(1861)同治帝登基恩荫诸臣,文祥想把属于他的恩荫,转给17岁的大侄子凯肇,但因为律法有规定,有儿子就不准荫侄,因此,这个恩荫仍归文祥2岁的长子熙治。

同治元年(1862),文祥被两宫追赠三代,知恩图报的文祥,请求朝廷把对他妻子潘氏的诰封,转赠给对他有哺育之恩、已经过世的婶母。

同年七月,文祥做主为侄子凯肇迎娶正红旗满洲的伊尔根觉罗氏;八月,又做主把侄女嫁给镶黄旗满洲梅和里氏,这两桩婚事都是其弟文祺生前定的。

这一年十月初六,文祥的妾室白氏,又生下次子熙联。

同治二年(1863)秋,文祥把嫡长女会格,许配给正白旗满洲喜塔腊氏,女婿名叫宝春,是同治元年的举人。

同治三年(1864)四月,文祥的长女会格出嫁时,和文祥情同手足的从兄桂枢病故,文祥为之悲痛不已。

就在这一年七月初二,时为军机大臣、工部尚书的文祥,又被赏太子太保衔,这次他终于把恩荫转给大侄子凯肇,已经21岁的凯肇被赏员外郎、分部学习行走。

同治四年(1865)七月十一,一直在老家侍奉婆母的文祥嫡妻潘氏病故。

话说古代的嫡妻真的好悲催,丈夫在外做官,她要在家侍奉公婆,还要看着婆婆给丈夫塞妾室、生儿育女,真的是为夫家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还啥都没落到。

就在潘夫人去世不及十日,凯肇的妻子伊尔根觉罗氏也病亡。

到当年冬天,身为大伯父的文祥,又为侄子凯肇聘娶宗室氏为继室,并让凯肇入盛京工部当差。

凯肇性格自大,又喜好浮华,还不喜欢读书,文祥很担心侄子染上不良习惯,对他“切切相戒”,总是担心他当差、处事有不妥当的地方。

同治五年(1866)夏,在老家的文母,携家带口的,终于来到京城,文祥是朝夕问安,力表孝心。

就在当年七月,京中出现喉疫,文祥前脚才给小儿子熙联定亲,熙联后脚就在八月初八早殇,年仅5岁。随即,文祥才10岁的次女招格也患疫夭折。

文祥二子二女,就只剩下出嫁的长女会格,和长子熙治。

同治十年(1871)六月,凯肇的继妻宗室氏因为难产,母子都没有保住。那年十一月,文祥做主又为凯肇续娶继妻宗室氏的族姐大宗室氏。

可以说,如果不是大伯文祥在朝廷的地位,小小的员外郎凯肇,能迎娶两位宗室氏当继室的可能性是很小很小的,不管是从他的工作,还是婚姻,凯肇都要感谢大伯对他的帮扶。

从凯肇的婚姻也能看出,在古人眼中,原配和继室的地位是一样的,这再次证明网络所云的“继室要对原配执妾礼”是多么的可笑,这两位宗室氏会对丈夫的原配执妾礼吗?用脚指头想都不可能。

除此之外,文祥还在老母病逝后,主持分家,把父亲遗留的家产都分给凯肇凯元兄弟;同时,文祥还把自己置办的产业,又分一半给俩侄子,还分给他兄弟现银一万两。

这样壕的大伯请来一打!

文祥对侄子真可谓是仁至义尽,但凯肇并没有对伯父有多么的感恩。

光绪二年(1876)五月初四,官方盖戳“清正持躬、精详谋国、忠纯亮直、诚恳公明”的大学士文祥薨,年仅59岁。

次日,两宫皇太后以光绪帝的名义传谕内阁,对文祥之故表示震悼,赏陀罗经被,派郡王衔贝子载澂前往祭奠,并加恩赐谥文忠,追赠太傅,入祀贤良祠,赏银三千两治丧,赐祭一坛,并赏给骑都尉世职,令其子熙治于百日孝满后承袭。

此时,丧父的熙治才17岁,还是个毛头孩子,一切都要听年长的堂兄凯肇指挥。不巧的是,凯肇的弟弟凯元也在此时病故。

办理完大伯和弟弟的丧事,贪婪的凯肇就唆使弟妇、凯元之妻倭氏,向堂弟熙治索要银两五千。年轻又软弱的熙治抗不过堂兄,只好给他们五千两

这件事后来被盛京将军崇原听说了,哦!你们一家子原本都指望人家爹吃饭,现在人家爹没了,你们就仗着年龄大欺负人家稚子?

于是,崇原就把这事上报朝廷,朝廷很快就做出处理。

光绪四年(1878)四月三十,两宫传谕内阁:

员外郎凯肇,因为弟弟凯元病故,唆使弟妇倭氏,向堂弟熙治索取银五千两,实出情理之外,凯肇著先行革职,交给该地方官看管,追回索要银五千两,交还给熙治,并令凯肇出具永不滋扰堂弟熙治的文书,如果再有欺凌之事,即行从严惩办。

因为索要银两之事,凯肇和熙治两家就有了嫌隙,生分起来,即便后来熙治成婚,妻子赵氏也是亲近堂伯桂枢的儿子卓麟兄弟家,对凯肇凯元两家是敬而远之。

正是经过详细调查,现任盛京将军喜塔腊庆裕很同情熙治一家。

于是,专门为之上疏朝廷,详细报告了熙治寡妻赵氏立嗣、熙治与堂兄凯肇的嫌隙、文祥对侄子凯肇的恩遇、凯肇之妻宗室氏争继等等诸事,请求朝廷批准瓜尔佳赵氏爱继的诉求。

同时,因为瓜尔佳赵氏已经病情垂危、命在旦夕,庆裕还请求朝廷不要走正常流程,先公示立嗣结果,然后再补其他相关手续,力图让就等着立嗣成功才闭眼的瓜尔佳赵氏能够瞑目,不至于饮恨以殁。如此,一不负朝廷笃念忠臣之恩,二慰恤性命岌岌可危的孤孀寡妇。

对庆裕的上书,两宫“诏可”。

通过熙治寡妻立嗣案,再次见证人心的贪婪以及复杂,家务事自来难断,而邪门的是,老实本分不喜欢生事的人,却总会遇到贪婪成性、胡搅蛮缠的亲属。

比如熙治夫妻,堂兄凯肇唆使弟妇要钱,熙治就给;堂嫂宗室氏都跳到前台来争继了,赵氏还不说堂嫂家的不是、以及两家的嫌隙,只拿英华要承重说事,足见熙治夫妻的为人,都不是搬弄是非的性格。

反观凯肇夫妻,凯肇少年丧父,全凭伯父照顾提携,但他不仅没有对伯父心怀感恩、对堂弟多加照顾,反而引发他的私心,真的是升米恩斗米仇啊!

凯肇的第三任嫡妻宗室氏,身为爱新觉罗家的宗女,居然也是那般不讲道理,面对弟媳妇病危的局面,依旧去上蹿下跳的阻挡弟妇爱继,或许就是想凭恃她的出身,拖死弟妇来吃绝户吧!

人心真是险恶啊!

其实,如果不是牵扯到熙治家有世职承袭的问题,熙治遗孀赵氏立继的事,也不会闹得这么复杂,幸好赵氏遇到的都不是恶人,从族长永祥、佐领德恒,到盛京将军庆裕,才让赵氏在临终前看到立继成功,不至于含恨九泉。

设想一下,那位对父母孝顺,对兄弟友爱,对侄子百般照顾,对哺育自己的婶母心怀感恩,却唯独对不起嫡妻的文祥文博川,如果知道自己百般为之操心的侄子凯肇夫妻,那般对待他唯一的儿子儿媳,不知道会是什么心情。

就是这样。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参考资料:清·葛士浚《皇朝经世文续编》 卷五十六·已故大员子亡无嗣、请准令择立贤爱疏·光绪十一年·盛京将军庆裕、

清·文祥《文文忠公自订年谱》、

《清实录》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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