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多地电动车、三轮车上路有变化,合法上路要“3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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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电动三轮车是驾驶比较简单,使用成本比较低,但实用性又很高的交通工具,如今在道路上很常见,不过,电动车、电动三轮车也有缺点,就是安全防护性较差,发生交通事故相比汽车,会有更大的人身伤害,因此,从源头减少隐患,降低事故发生就很重要。

想要从源头减少隐患,就要从车辆入手,虽然电动车、电动三轮车的安全性不算高,但能够出厂的车辆,一定在安全性上是有基础保障的,但是,一些车主的违规改装,破坏出厂安全性保障,加大隐患,而对于这种行为,各地也加强管理,给予加装行为“立规矩”。

先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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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电动三轮车比较常见的改动,就是为车辆增加车篷、遮阳伞等装置,小行家在刷视频,看到一位车主驾驶的加装车篷,前方视野严重遮挡,而三轮车的时速一般都在30~40公里/小时,快速行驶,更容易导致事故省,因此,交警提醒电动三轮车的车主,为了安全拆除车篷。

而为了车辆的安全行驶,在11月,广东中山启动为期一个月的“摩电”违规治理,对于车辆上路违规行为,要加强治理。

除了中山,11月还有包括安徽合肥、河北邢台、石家庄等多地,都启动电动车的治理,除了对于无牌、未戴头盔、闯红灯等治理,改装也是查处重点方向。

那么,随着多地加强管理,电动车、三轮车合法上路要做到“3不改”,除了上面提到的车篷、遮阳伞的改装,还有2种改动,同样具有安全隐患,而且多地也在查处,车主注意了。

1、 不改最高设计时速

其实绝大部分交通工具,都有最高设计时速,这样的目的就是为了时速能在安全可控范围之内,保障车辆的安全性,比如新国标电动车,最高设计时速就是25km/h,作为非机动车,这也是允许生产、销售、使用的最高时速。

但是,总有商家、车主不满意新国标时速,对于时速进行改动,但小行家就看到,近期有媒体报道,有经销商销售20辆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罚4万、获刑。

在10月,上虞公安也曾通报过一个案例,新国标电动车太慢,擅自解除限速装置,电动车经销商被罚30000元,关于时速改装其实经常看到,在11月各地严查,这种情况不要再有。

当然,除了新国标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等等,都有最高时速要求,车主和商家都不要随便去改动。

2、 不改车辆的结构

车辆的结构设计不仅是为了美观,每一种结构设计的存在,都会考虑到车辆的安全性,而如果结构被肆意改动,就很有可能破坏原车出厂的安全性。

近期,海口通报多个电动车商家被处罚,小行家进行了解,基本都是因为改变车辆的结构被处罚,常见的包括后座加长,加装储物箱、加装防护支架等,让车辆的外形结构发生较大改变,因此,多个商家也被处3000元~8000元不等的罚款。

以上就是电动车、三轮车关于改装的“立规矩”,常见的包括“不改车篷、不改时速、不改结构”的“3不改”,不仅是11月要注意不要改,以后车辆上路,都不要改动,另外,上面虽然只提到了改装对于经销商的处罚,但实际上,如果驾驶存在违规改装的车辆,也会有相应处罚的。

驾驶改装电动车(非机动车)处 罚

以北京为例,对于驾驶拼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对驾驶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车辆予以收缴。

驾驶改装电动车、电动三轮车(机动车)处罚

对于驾驶改装属于机动车性质的电动车、电动三轮车,依据相关规定:会被扣六分以及罚款五百至一千元,并扣留车辆,责令其消除违法状态。

小行家总结

电动车、电动三轮车作为道路交通参与者之一,为了上路更安全,现在都是“双管齐下”的管理模式,上牌、戴头盔、不闯红灯、不逆行是针对“驾驶人”的安全管理,而不改装是针对于“车辆”的安全管理,而所有的目的,都是为了大家行驶安全、道路安全。

那么,对于电动车、三轮车“3不改”您有什么看法,也欢迎大家评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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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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