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世纪,一个由华人在东南亚建立的国家-蓝芳共和国

1793年6月8日,英国的《泰晤士报》在第一版头条,称赞了一个闻所未闻的亚洲新生政权,评论道:兰芳共和国的国力虽后于西方诸国,其意义却不逊1787年华盛顿当选第一任总统;实现联邦的美利坚合众国的民主共和走向,兰芳大统制与美利坚合众国,虽有疆域大小之不同,人口多寡之各异,但确实是民主政体的国度。

1777年,美利坚合众国成立,第二年,兰芳共和国成立。这是亚洲第一个、世界第二个共和制国家,位于世界第三大岛,今天,印度尼西亚的加里曼丹岛的西部。

婆罗洲(加里曼丹岛)面积为74.3万平方公里,中部和东部有一条从东北向西南走向的巨大山脉,南部是原始雨林,只有西部和北部可以开发利用。西婆罗洲的卡普阿斯河平原地势比较平坦,天然良港较多,很早以前就有华人漂洋过海来到这个地方开垦,随着明末清初出现的中国人移民海外的浪潮,西婆罗洲的华人越来越多,已经达到了上百万人口之多。

兰芳共和国最初是由一家贸易公司发起而成的。1776年,来自广东梅县的罗芳伯与陈兰伯一起在东南亚西婆罗洲(现称西加里曼丹)坤甸成立了“兰芳公司”,

1777年,“公司”改为“共和国”,以东万律(今印尼加里曼丹省首府坤甸)为首都,这一年被定为兰芳元年。元首称为“大唐总长”或是“大唐客长”,意思是华人作客海外的首长,而当地土著居民则称其为“坤甸王”。兰芳共和国建立时,首任名誉总制是来自大埔县的陈兰伯,而实际首任总制是罗芳伯,兰芳共和国推行的是民主管理,规定总制的传承不是家族世袭制,而是类似于民主选举和禅让的形式。除此之外,兰芳共和国还设置了类似于西方议会的机构,由同乡会和矿工组织的代表组成,凡是国家大事,都需要通过代表们的共同讨论后做出决定。政制分为司法、军事、财政、经济、教育各个部分,国旗为黄色长方形旗帜,黄地红字,上面书写“兰芳大总制”几个大字,规定以各式汉服为国家节日礼服,官员平时或穿长袍马褂,或身着西服,士兵身上穿的则是清朝绿营兵的服饰。

十八世纪初,在婆罗洲一带发现了金矿,于是,大量华人沿海南下来到这里淘金,为了不受外人欺负,当地华人请来大量广东人来当地做保镖,这些广东人特别抱团,成立了在当地很有影响的“雇佣兵团体”,因此,保护华人的生命、财产和利益,其中,这里就有兰芳公司。

兰芳公司的创立者是罗芳伯,他是清朝的一名秀才,南洋兴起淘金热之后,他也跟着一伙人去了南洋,罗芳伯到南洋后没有去淘金,而是当上了一名教书先生,由于罗芳伯有文化,喜欢交际,迅速成为了当地的“文化人”,积累下了大量的人气,很快,罗芳伯就成了当地的华人领袖,他特别看中华人报团自治,首先,积极化解各个华人矿工武装之间的矛盾,并挑选其中的精干分子组成一支实力雄厚的武装团队,用来保护华人社区,免遭当地土著势力和西方殖民者的入侵。随后,罗芳伯又主动跟当地的苏丹建立起联系,帮助他平定叛乱,由此赢得了后者的好感,并迎娶了他的女儿为妻。如此一来,华人便与当地土著化干戈为玉帛,成为共同抵御西方殖民势力的同盟。后来,罗芳伯的势力越来越大,其手下团队达到了3万人,他就成立了兰芳公司,时机成熟后,罗芳伯又将兰芳公司改为国家,成立兰芳共和国,定都于条万律,由罗芳伯担任首任大唐总长,又被称为大统制(相当于总统),并建年号为兰芳。

罗芳伯及其后来的几任继承者能力都非常卓越、更是勤于国政,因此,兰芳共和国在建立后的数年间,始终保持着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姿态。根据柏杨所著《中国人史纲》记载,兰芳共和国鼎盛时期的疆域面积约为14万平方公里,是台湾省的4倍,人口多达400万人。

兰芳共和国成立的根本目的是抵御荷兰人的侵袭,刚一建国,罗芳伯就派出使者前往清朝称藩纳贡,乾隆皇帝不肯承认其藩属地位,不过,还是答应了通商请求,罗芳伯便以此为突破口,让荷兰人误以为兰芳共和国政权已经得到清朝的承认,不得不放弃吞并的企图。

在罗芳伯去世之后,他身后的8位大统制都是从梅州客家人中选拔的。但是,时间久了,罗芳伯设计的体制还是出现了动摇,从第6任大统制刘台二即位开始,荷兰人基本占领了婆罗洲的东南部,他们使用各种手段引诱刘台二,迫使刘二台同意在兰芳国境内设立公司办事处,并封刘台二为甲必丹,还要求兰芳共和国将加巴士河以西的土地给了公司办事处。最后,兰芳共和国的大统制称号被荷兰人的甲太所取代,随着与那万部落的作战屡屡失败,兰芳国土日益凋敝,人心涣散,经济停滞,农业减产,从1850年第10至13任总长都出自刘家,选举公平性的丧失,公天下变成了家天下。

随着清朝国力的衰退,荷兰人认准清朝已经无力干涉南洋事务,趁着中法两国陷入战争的时机,在1884年悍然出兵入侵兰芳共和国。面对着汹汹来犯的强敌,大统制刘恩官一方面率领军民进行殊死抵抗,另一方面则火速派人请求清朝派兵支援。然而,清朝拒绝了兰芳共和国的请求,在顽强抵抗2了年之后,东万律最终失守,刘恩官率众投降荷兰。刘恩官的投降并不代表国家的立即灭亡,在抵抗军首领梁路义、罗义伯的领导下,兰芳共和国的军民又英勇抵抗了两年时间,直到1888年年底才被彻底征服。此后,荷兰出于避免刺激清朝情绪的考虑,始终没有公开宣布废除兰芳共和国,并仍由华人担任名义上的领袖,直到1911年清朝灭亡前夕,荷兰才正式宣布废除兰芳共和国,并将其正式并入印尼属地,成为荷属东印度的西加里曼丹省。

兰芳共和国作为近现代意义上的共和国,开创了华人社会共和政体的先例,这是海外华人在海外进行开明政治的一个尝试,其建立时间甚至要比美国独立战争和法国大革命还要早,他对于世界历史的进步意义,虽然时长被忽略,但却不应当被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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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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