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支持在线旅游平台发放消费券,探索、规范预售产品

为进一步加强在线旅游市场管理,11月1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动在线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其中突出围绕加强内容安全审核、筑牢生产安全底线、增强疫情防控能力、保障游客合法权益四个方面,进行重点监管。主要目标是推动旅游行业的创新发展和智慧化水平,促进新技术应用和迭代创新,创造更多新就业形态和新就业岗位,推动中国在线旅游行业发展处于国际领先地位。

近年来,我国在线旅游市场快速发展,在线旅游企业数量不断增多,新兴业态和服务模式不断涌现,带动了旅游业发展。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在线旅游企业在游客订单退改、热门旅游目的地预报、景区流量监测预警、安全宣传引导等方面开展了很多服务保障工作。在线旅游企业还探索开发了“放心游”“安全游”等旅游产品,为推动旅游业恢复和发展进行了有益尝试。但在线旅游企业安全底线树立不牢、旅游产品不合规、内容违规等问题仍偶有发生。其中,在筑牢生产安全底线方面,征求意见稿指出,督促在线旅游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对上架的旅游产品或者服务做好风险监测和安全评估,从预警识别、算法推荐、举报处理、内容审核、风险提示等多环节加强产品安全保障,对涉及游客数量多、容易造成人群聚集、可能存在安全风险隐患或游客投诉集中的产品提前进行核验。在保障游客合法权益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加强游客“行踪轨迹”等个人敏感信息保护,防止超出合理经营需要收集游客个人信息,采取切实措施避免大数据杀熟、虚假宣传、虚假预定等侵害游客权益行为。强化对未经许可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违规产品的监测、发现、判定和处置,维护正常的行业秩序,切实保障游客合法权益。为更好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征求意见稿提到,做好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在旅游业领域的落地实施,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增加在线旅游企业有效信贷供给。支持在线旅游企业参与文化和旅游消费券发放等促销活动,增强发展信心。推进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在线旅游平台企业合作,激发在线旅游平台的金融支撑能力和消费拉动能力。对于近几年各平台探索的旅游产品预售形态,征求意见稿也明确予以鼓励——探索和推进具备业务流程数字化和供应商信用评估能力的在线旅游平台企业经营旅游产品预售业务,规范平台内经营者的旅游产品预售业务,进一步强化产业链的数字化管理水平。督促在线旅游企业切实履行优先退赔义务、供应商和产品审核义务、旅游产品的退改义务,加强预售资金监管,防控过度销售、履约困难和集资诈骗的潜在风险。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提到,推动在线旅游企业深度应用5G、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以科技引领行业创新发展。支持平台企业承担旅游服务新基建功能,引导旅游资源优化配置,以产品和内容为载体开展业态创新融合,赋能中小旅游企业创新发展,推动旅游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支持在线旅游企业利用网络直播、短视频平台开展线上旅游展示活动,发展线上数字化体验产品,打造沉浸式旅游体验新场景,推动乡村振兴、文明旅游、旅游公共服务取得新进展。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傅晓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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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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