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发布6起违规野外用火典型案例

湖南省持续晴热少雨,森林防火形势严峻,多地发生违规野外用火。为进一步强化野外火源管控,郴州市发布今年9月以来6起违规野外用火典型案例,对涉火违法犯罪保持“零容忍”高压严打,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现转发如下,以案示警。

案例一:

2022年9月20日14时许,苏仙区白露塘镇某村野鸡尾牛角垅山上失火。自贸区(白露)分局火速出警,组织疏散人员,协助消防队伍灭火,由于处置迅速,明火很快被扑灭,现场无人员伤亡。经查起火山林系李某承包的竹林,李某请了四名工人在竹林中砍竹子,其中1名工人曹某某在工作间隙将未掐灭的烟蒂丢至竹林导致起火,经鉴定,过火面积超过30亩。目前,曹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侦办中。

案例二:

2022年10月18日16时许,宜章县里田镇某村村民曾某嫒在上渡村“白眉树下”山脚干农活时,用打火机点燃自家地中杂草,因风向转变导致山火。经鉴定,过火林地面积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目前,曾某嫒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侦办中。

案例三:

2022年10月17日11时44分许,汝城县森林公安局接警称马桥镇某村山场起火,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勘查,并走访了周边大量群众,查实系某种养专业合作社创办人袁某辉擅自安装、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电网导致电线短路引发森林火灾。目前袁某辉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侦办中。

案例四:

2022年10月19日6时许,北湖区郴江街道某村村民黄某林私自将自家新屋中清理出来的杂木、水泥袋子等建筑垃圾,放至山林边不足30米处进行焚烧,违反了北湖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2022年森林防火令。黄某林被市公安局北湖分局依法行政拘留5日。

案例五:

2022年10月12日19许,临武县花塘乡某村“石哈冲”山岭上发生一起野外用火。经查,该村村民邝某华当日傍晚在山上开荒时,用打火机点燃了堆放的杂草,在明火未灭的情况下离开现场,后引发山火,邝某华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7日。

案例六:

2022年9月6日8时许,桂阳县太和镇某村村民袁某在本村山边开荒时抽烟引燃周边茅草,违反了县人民政府发布的禁火令,被桂阳县森林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10日。

来源:郴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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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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