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检察机关4年监督整改校园安全隐患1.5万个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0月28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王亦君 先藕洁)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作关于人民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时指出,最高检2018年向教育部发出“一号检察建议”,目前,落实情况已被纳入全国校园安全常态化督查范围。

报告指出,针对校园安全问题,最高检2018年向教育部发出“一号检察建议”。4年来,检察机关携手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等“没完没了”抓落实,积极参与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促推建立完善预防性侵害、性骚扰、防控校园欺凌等工作机制,协同查访中小学校、幼儿园11万所,监督整改安全隐患1.5万个。

报告分析说,每一个孩子走上犯罪歧途,每一个孩子遭受侵害,都让家庭痛苦、社会痛心。深化治理、源头预防,是最实最有效的保护。最高检要求,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不能止于办好个案,更重要的是针对个案、类案发生的原因,做实诉源治理,力防相关案件反复发生。

报告指出,“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被纳入全国校园安全常态化督查范围。2021年,检察机关起诉校园暴力和欺凌犯罪1062人,较2018年下降76.9%;今年1月至9月起诉491人,同比又下降了37.8%。

报告表示,针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发现难、发现晚问题,最高检推广浙江、河南、湖北等地经验,2020年会同教育部、公安部等建立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制度,这两项制度已被从2021年6月1日起实施的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吸收。

通过强制报告,检察机关已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3700余件,对不履行报告义务的督促追责400余人;推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开展入职查询1000余万人次,解聘有前科劣迹人员4400余人,让隐匿的“大灰狼”无所遁形。

针对未成年罪犯刑满释放后因“标签效应”难以融入社会,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出台实施办法,细化封存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程序等,确保制度落到实处。

报告指出,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等更易遭受侵害,最高检部署开展“检爱同行——法治进乡村”全国巡讲活动,重点面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促进增强乡村儿童自护意识及家庭法治意识。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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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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