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嫁给了一个太监,他现在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督公大人

我嫁给了一个太监,今晚是我们的新婚之夜。

此刻我坐在婚床上,透过红纱,秦端瘦高的身影逐渐靠近。我手心汗涔涔,能不能活过今晚都不知——几年前,我掌掴过这位几耳光,而他现在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督公大人。


「据我所知,你惜命得很。」秦端脸上没了笑,神情阴沉得可怕,「嫁给我,对你而言比死还可怕?」

说完这句,他又带点笑,自问自答:「也是,嫁给个太监,可不比死还难受。你今年二十三了吧,若无此事,再过两年就能出宫婚配。」

秦端把簪子一扔,把我拽下床,将两根红烛塞我手里。

「皇后赏的人,可不能这么死了。你掌烛,跪一夜。」

他脱了官服,自己躺上床。宦官娶妻,旁人看了尽是嘲笑。纵然是督公,也不过是一抬轿子将我从宫里抬到督公府。我头顶红纱穿了身嫁衣,他只穿了平日的官服,胸前的红花球早已不知去向。

皇后将我赏给他,意在讨好,让他随意折磨我。哪怕我是个大宫女,在宫里有几分薄面,嫁了人,入了他的府,再死了旁人也管不着。

我反应过来,重重舒口气,点燃了手里的红烛,灭了房中其他烛火,跪在了床尾。房里烧了地龙,又铺着毛毯,跪久了虽然又疼又麻,但跟在宫里吃过的苦头不能比。烛泪滴在手上,烫得我龇牙咧嘴,又不敢发出声响,怕吵到床上的瘟神。

秦端这人,是真记仇啊。

八年前,我掴了他的脸,还让他这么跪过一晚。

2

老皇帝子女稀薄,那时候,安贵妃是宫里唯一一生了儿子的,风头独一无二。华贵妃还只是个普通妃嫔,秦端是华妃的大太监,而我是安贵妃的执笔宫女,只比下等宫女好一点,全仗我写得一手好字。

安贵妃浣衣房起家,没念过书,仅认识几个字,但生得花容月貌,妖艳妩媚,迷得老皇帝团团转,又有靖王这个大筹码,在宫里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时间太久,我也忘了秦端是哪件事得罪了安贵妃,反正天天有人得罪她,糖放多了,盐放少了,都是得罪。只记得正值酷暑之夜,秦端跪在安贵妃宫里,安贵妃随手指了指我,让我拿着板子掴他脸三十下。

宫里的木板结实得很,一板下去脆生生,脸上立刻发红,肿起一块。我掴了四五下,不忍心再打。秦端那时候才二十,面庞生得白净,板子拍上去红红肿肿,格外骇人。

我十分清楚,在宫里一张好看的面皮有多重要。三十板子下去,他的脸必定皮开肉绽,加上酷暑闷热,发炎溃烂后肯定会毁容。顶着上不得台面的一张脸,莫说大太监,连华贵妃宫里最低等的洒扫恐怕都当不了。宫里捧高踩低,落井下石,等着他的结果会无比悲惨。

「娘娘,掴脸没什么趣味。」我大着胆子进言,「华妃一向自恃高贵,我们就让她的大太监跪着给您掌一晚灯,打狗还得看主人,这样岂不是更爽快?」

见安贵妃透着几分兴致,我笑着,继续道:「古人有诗,『只恐夜深花睡去,故烧高烛照红妆』。娘娘您国色天香,咱们今日就玩儿点雅致的,让他双手掌烛跪上一夜,好好映照您的倾城容颜。」

安贵妃听了大喜,她最恨人家说她没文化,平日里附庸风雅,又对容貌极其在意,立即就准了我的提议,还将我提拔为贴身宫女。

可以说,我是踩着秦端上去的。即使我本意并非如此,但客观来讲,这是事实。

我出主意让秦端跪一整晚,而安贵妃这个极品人才,就让我彻夜监督他。

我……我想亲切问候下她祖宗。

那晚秦端跪着,我在他身旁站着,熬到连鬼都能困死的下半夜,我对他说了唯一一句话:「我睡会儿,你自己跪着。天亮前叫醒我,否则我俩都吃不了兜着走。」

我知道他不敢不叫醒我。若他告我偷懒,我必定要将他拖下水。

说罢,我靠着桂花树眯了会儿。他跟我唯一的互动,是天亮前推了推我的肩,将我叫醒了。

我看了看他双手上堆的蜡油、不带一点褶皱的宫装以及被露水打湿的全身,嘴角抽了抽,倒吸一口凉气。他竟然扎扎实实跪了一整夜,不带一丝敷衍,哪怕我睡着了,哪怕四下无人。

我心里感慨,秦端是个狼灭啊,他比狠人多一点,他比狠人横一些——后面他爬上去的桩桩件件,证明我看人很准。

至于后来,我们再没这种「亲切」交流过。后宫里是非多得很,他跟着华贵妃坑蒙拐骗,我替安贵妃兜底善后,我们偶尔也过过手。

啧,不得不说,跟对人是多么重要的事。秦端有了华贵妃,一路扶摇直上,现下执掌了东厂和锦衣卫。而我,这么多年还只是个大宫女,能活下来已经实属老天垂怜。

安贵妃那个蠢玩意儿,没我能凉上一百次,还不带重样的。这也是为何华贵妃寻个由头,让皇后开口将我赐给秦端。既能卸了安贵妃的臂膀,又能泄泄心头之恨。

我这条命,是条贱命,从出生起,谁都能踩一脚。但再卑贱的命,也有非存在不可的理由,只要有一丝希望,我就要活下去。

秦端说得没错,我很惜命。

跪了大半晚,外边应当是下了大雪,时不时能听到细微的枝丫折断的声音。秦端半天没动静,该是睡着了。

跪着掌烛这个主意真是妙啊,铺着地毯,我膝盖都硌得生疼,双手握着蜡烛直直伸着,又酸又麻,两张眼皮子也直打架。

自作孽不可活,妙啊。

3

我醒来时,鲜艳的红幔映入眼帘,吓得我一个激灵坐起来。

床?

我捏着身上软绵绵的厚棉被,抬手掐了自己脸一下。

挺疼,不是做梦。

我环顾四周,这是秦端的房间,没错。昨天我嫁给了他,昨晚我拿着蜡烛在床尾跪着,地毯上还残留着滴下的烛泪。至于我是怎么上了秦端的床,我是一点都记不起来。给我十个胆,我也断然干不出这事,除非,是梦游。

梦游的话,犯不犯法啊?我没听说过自己有这毛病。

我想到重要的事,慌忙摸摸自己衣裳,掀开棉被看看。还好,身上还穿着昨晚那身红嫁衣,一点没少。我不禁晃晃脑袋,我在慌什么,秦端可是个太监。

我抬眼望床边小桌,托盘上乱七八糟的玩意儿还在那儿。

呃……太监才更可怕,是这样。

听到房中动静,两个丫鬟敲门进来,看上去约莫十六七岁,一唤碧桃,一唤含巧。后面跟着四个年轻些的丫头,手里各捧着物什。

碧桃和含巧伺候我简单洗漱一番,给我披上件红呢白狐毛圈斗篷,笑道:「姑姑先将就穿会儿,您的东西都放在梅苑,奴婢带您过去再沐浴更衣。」

斗篷暖呼呼的,带点淡香,是用香炉熏过的。碧桃和含巧行为举止规矩,笑得也规规矩矩,是宫里最常见的那种。

我跟着碧桃出了院子,抬头看到牌匾,上书「竹苑」二字。这个字迹挺眼熟,和我的有几分相似,但更苍劲有力些。听说督公府从前是某个大官的府邸,后来辗转落到秦端手里,宽敞阔气自不用说。

我们走了会儿,闻到一阵梅香。

「这块牌匾和方才的竹苑字迹一样,金粉看起来是新上的。」我抬头望着「梅苑」二字。

「回姑姑,牌匾是老爷亲题的字,的确都是前些日子才换上。这儿从前唤『锁春园』,牌子有些旧了。」碧桃恭恭敬敬请我先行。

梅苑比竹苑小巧些,种了满园红梅。一夜雪紧,积雪厚重,衬得里边的点点红梅分外娇艳。院子里青石路被打扫得干干净净,不见一片雪。

我进到房里,房间已收拾得很是干净利落,看得出全是崭新的物什。大厅中央放着两只木箱,是我从宫里带来的。我东西不多,两只大箱子,一只装了衣裳杂物,一只装了这些年攒的家底,归置起来简单。

碧桃做事麻利,没一会儿便按照我的吩咐收拾好。期间含巧伺候我用了膳,这才知道已是中午,这顿饭是午膳。

碧桃吩咐小丫头们备好热水。

「老爷辰时上朝,往往晚膳或夜里才回来。」她打开床边的大衣柜,又道,「这些是前几日赶制的新衣裳,姑姑先试试,若不合身瞧不上眼,就告诉奴婢。库里还有各式布料,若不喜欢就让绣庄过来给您挑。」

「多谢。」我取了一大盒碎银子递给碧桃,「有劳了,这些喜钱拿去给大家分了吧,讨个彩头。」

碧桃还是挂着规规矩矩的笑,恭敬行礼道:「姑姑折煞奴婢了。督公府的下人们能伺候姑姑是大家伙儿的福分,更是本分。热水备好了,不耽误姑姑沐浴。奴婢们就在外面候着,姑姑有吩咐随时叫一声。」

说罢,步伐轻巧退了出去。

秦端治府好手段,宫里花钱办事才是规矩,他府里倒好,下人们油盐不进。我泡在热水里,望着妆台上那盒碎银子,钱花不出去,惆怅。

挑衣裳时我又犯了难,说是办喜事,也就昨天见到门口石狮子和府里石栏杆上绑了几朵红绢花,方才走一路还都不见了。出竹苑时,我还瞥见下人拿了蓝色床幔进去,想来红床幔也是撤了的。

我手指划过一件件衣裳,心里感叹督公大人是个土豪,这些料子可都是贡品,宫里的娘娘们想分到都得花上不少心思,位分低了花钱都没人肯给。到他秦端手上,就成了不合身便扔的东西。

绿色的,刚成亲就绿油油一片不大好吧,秦端是个太监,会不会觉着我嘲讽他……红色的话,他对成亲这事没见着多欢喜,说不定厌恶得很,不去触霉头。

但是成亲第二天不穿红的,他会不会觉得我对嫁给他有什么意见?

做人真难,嫁人也难,嫁给一个太监难上加难。

选件衣裳就这么令人头秃,以后还怎么活。

我摸摸自己的发际线,最终挑了件海棠红袄裙,不刺眼,不出错。我望着镜子里的自己,已经七八年没穿过这么艳丽的颜色。为防媚主,宫女只能穿褐色、灰蓝等沉闷颜色。

梅苑里有个小书房,放着些诗词歌赋,怪谈话本。我跟碧桃要了文房四宝,铺开纸,在房里练字。

午后冬阳融融,刚好洒在宣纸上,给墨迹染了层金。我的心境,是一生中从未有的平静。我小时候为了学写字吃过不少苦头,数九寒天我只能拣根树枝在雪地里练。

父亲和大娘说,女子无才便是德,但他们却给姐姐请了最有名的先生、琴师和绣娘。

「柳、扶、风。」我落笔写了这名字,一次又一次。

「姑姑,老爷快到门口了。」

我笔间一抖,收笔不完美。平静的心情荡然无存。

4

十二月,天黑得快。

我刚到门口,恰巧秦端从马车上下来,小德子跪地上拿背给他当台阶,待他下来了,麻溜站起来提灯引路。小德子是秦端的干儿子,年纪和碧桃含巧差不多大,在内务府做事,平时跟在秦端身边伺候,宫里都得尊称声德公公。

秦端一身黑色大氅,暖黄的烛光映照着他,也没能减少半点清冷。

二十岁的秦端脸上还有些肉,带着少年气;现在的他面庞消瘦了些,五官出落得更精致硬朗。

他不笑时,杀气腾腾的;笑了,可能是真要杀人了。

我亲眼见过秦端杀人,在他刚掌管司礼监的时候,距离安贵妃罚跪他也就一年左右。

他年纪轻轻走上高位,多的是人不服气,宫里老人谁还没几个狗腿子,常给他挑挑事。后来,有个公公被秦端揪住了错处,他杀鸡儆猴。按照宫中规矩,处死宫人常用杖毙、绞杀等刑罚,没那么见血。

但那一次,秦端偏偏在浣衣局门口召集了大批高位阶宫人,带着众人慢悠悠欣赏。打了三十板子后,他亲自上去,掏出匕首,一刃割喉,血飙了三丈远。

很不巧,那天我虽没受邀,却托安贵妃那个龟毛性格的福,刚好去替浣衣局交代洗衣要用茉莉味香粉。就这样,我在一个极佳的位置,近距离观看了秦端杀人。

耳闻和眼见是截然不同的体验。

我从不知血可以飙那么远,也不知原来秦端杀人时能那么淡定,顶着一脸血珠,轻舔了下匕首。

「他不服刑罚,妄图行刺,咱家迫不得已尽了本分。以后,可希望少出现些迫不得已的情形。」

鸦雀无声。

我大半个人都掩在晾晒的床单后,很不幸,在他回头时,来了个对视。当时我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

腿软,想跪,跪下叫爸爸都行。

这也是之后我每次听到他名字,或看到他时的第一想法。

也不能怪我没出息,他长得漂亮,照理说该是有很多小宫女喜欢,想结成对食。安贵妃宫里那些小宫女们,之前还羡慕我能掴他脸,起码摸到了也是赚,但杀人那件事当晚,她们就都来抱了抱我,送了不少小礼物。

我感觉,她们是在为我提前送终。

越想越怕,不能再想了,再想又得腿肚子发软。

秦端走过来,我行了礼,跟在他身后进府。他自顾脱了大氅,扔给小德子,上桌用膳。我本打算布菜,他道:「你不是下人,不需要做这些。」

我闻言一愣,顿时站在那儿,有点尴尬。

小德子挺机灵,见状,忙迎上来,拉我坐下,笑道:「姑姑坐下吃饭,这些事奴才们做才是,哪儿劳烦您亲自指教。」说罢,麻利布菜伺候。

桌旁围绕着五个下人,却跟没人存在般,一顿晚饭生生吃出浓浓的阴间气氛。

我自然是不敢多言,紧紧张张,吃着面前的菜,没心情体会味道。


本文来自知乎《督公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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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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