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批!涉及莆田涵江13个村

庄边镇人民政府:

你镇上报的《关于申请涵江区庄边镇尚书桥等13个村2022年旧村复垦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的请示》(涵庄政〔2022〕52号)收悉,依据区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的审核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镇上报的《涵江区庄边镇尚书桥等13个村2022年旧村复垦项目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符合莆田市涵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项目总规模面积34.85亩,项目总新增耕地面积34.85亩;拆旧复垦可新增耕地面积34.85亩。拆旧户115户,因村民在复垦区外均有新房,不需要建房安置,因此实际新增土地增减挂钩指标34.85亩。

三、项目主要工程量情况

(一)土地平整工程:田块内挖填方13592立方米,田埂夯筑土方量372.6立方米,场地清理5808.4立方米,客壤土回填6970立方米,客粘性土回填4647立方米,干砌块石253.1立方米,碎石垫层63.1立方米,土地翻耕69.70亩。

(二)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蓄水池12座,新建C15现浇砼农沟2条,总长度282米。

(三)土壤改良工程:按照每亩200元使用商品有机肥进行土壤改良,提高地力。

四、项目预算情况。项目总投资412.89万元,其中:拆旧区整理复垦费用198.02万元,房屋拆迁补偿费177.33万元,建设管理费用37.54万元。

五、同意项目拆迁安置方案。项目业主的拆旧补偿调查详细,并事先征得村民代表大会的同意,与各农户签订的拆迁协议书真实合理,为方案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六、同意你镇政府担任项目业主。你镇应计划有序地开展拆迁补偿和土地复垦工作,保障农民的切身利益,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工程施工,以确保工程质量。

七、本项目应在批准后1年内实施完成。区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应加强对项目的组织实施指导,区财政局应严格对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监督管理。所在乡镇、有关部门应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实施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0〕43号)、《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操作办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0〕156号)等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旧村复垦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8日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4-06

标签:莆田市   财政局   莆田   福建省   增减   尚书   自然资源   镇上   实施方案   国土资源   土壤   城乡   村民   土地   情况   项目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