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延长《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管理办法》政策缓冲期

央广网北京10月12日消息 10月12日,文旅部网站发布公告称,鉴于2022年全国多地出现散发疫情,结合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情况,经研究决定,将《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管理办法》政策缓冲期延长至2024年2月29日。

为加强网络文化市场管理,规范网络表演秩序,2021年文化和旅游部印发了《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网络表演经纪机构从事演出经纪活动,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同时,明确《办法》实施前已从事网络表演经纪活动的网络表演经纪机构,可在《办法》实施后的18个月缓冲期内取得经营资质,缓冲期内无经营资质不视为违反《办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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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6

标签:缓冲期   管理办法   经纪   机构   网络   疫情   市场管理   北京   相关规定   网络文化   资质   秩序   演出   许可证   办法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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