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按规定时间披露业绩预告等信息,步步高及其董事长等被湖南省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步步高10月10日公告,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填、财务总监刘亚萍、董秘师茜于2022年10月8日收到湖南省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王填、刘亚萍、师茜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2]27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步步高2022年4月30日发布《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亿元。公司年度净利润为负,但公司迟至2022年4月23日才发布《2021年业绩预告及致歉公告》,未按规定在2022年1月31日前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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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3

标签:步步高   湖南省   决定书   股份有限公司   净利润   董事长   预告   业绩   措施   行政   年度   时间   公告   公司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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