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夕定国名,一清华教授建议去掉2个字,毛主席: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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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国名的重要性和神圣性可谓是不言而喻。

它是国家的象征与灵魂,体现着国家的身份地位、独立性以及特殊性。

1949年10月1日,毛主席在天安门城楼上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成立。

就此,“中华人民共和国”被确定为新中国的国号,正式开始启用。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此前国名的确定过程还历经了一定波折,参与政者协商会议的与会人员曾对国名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那么,我国的国名究竟是怎样被确定下来的呢?

一、初步确定的国名

1949年6月15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开幕。

毛主席在新政协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进行发言,在发言结尾高呼“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万岁”,这个称号可以看作是最初选定的国名。

早在1948年8月,毛主席在给各党派人士的复电中,就已经提出要“建立独立、自由、富强和统一的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这一说法。

“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这个称号在当时得到了党中央的赞同。

此后在党内的会议发言和文件中,大家一直都在沿用这个称号。

“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中的“中华”二字,是用于彰显我国的民族和地域特色。

从地理层面来看,“中”字意为中央之国,从文化角度来看,“中”代表着不偏中正的美好寓意,象征着我国独有的中庸之道。

而“华”意为华夏,既代表着我国古代悠久文化的发祥地,又象征着我国是多民族集合而成的团结体。

将“中华”二字加入我国的国名称号,这就剔除了之前“苏维埃人民共和国”这一称号的苏联色彩,无疑彰显了我国的特有的文化与民族特色。

因此,“中华”二字受到了所有与会代表的一致赞同。

“中华”二字之后的“人民民主共和国”也不难理解。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就把“人民”二字铭刻在心,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在烈火如歌的革命岁月,也是在为人民根本利益而斗争。

一直以来,中国共产党都在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而奋斗,在筹备新中国的时候,自然也是要将一切权力归于人民。

故而“人民”二字,也是要列在国名称号中的重要内容。

1940年,毛主席在《新民主主义论》中这样说:

“现在所要建立的中华民主共和国,只能是在无产阶级领导下的一切反帝反封建的人们联合专政的民主共和国,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

由此可见,“民主”与“共和”是成为中国共产党一直以来的重要价值取向。

“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这个称号,显然在当时已经是一个较为成熟的国名选择。

然而国名一事兹事体大,毛主席在新政协筹备会上将这件事提了出来,要征求与会代表的意见。

会议期间,各党派人士纷纷就自己的看法发表了意见,甚至还在商议国名一事上发生了较为激烈的争论。

各位代表对于国名到底有怎样的不同意见呢,最终商定的结果又是怎样呢?

二、精简国名

各位代表对国名存在争论,最主要的原因是觉得目前这个国名太长,不够精简。

民主人士黄炎培、张志让二人专门有关国名事宜写了一则条陈。

在条陈中他们二人提出,可将原拟“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改为“中华人民民主国”,简称“中华民国”或“中华民主国”。

在条陈中,黄炎培等人特意说明了要这样进行修改的理由,其中最为主要的一条理由是,他们认为“民主”“共和”这两个词语并没有兼列的必要。

这两个词语都是从外语中翻译过来的词语,其本质意思与我国真正从革命经历中淬炼出来的意思已然有所不同。

此外,在罗马尼亚、捷克斯洛伐克、苏联等国家的国名中,“民主”和“共和”这两个词语的意思并非不能进行互译。

换句话说,“民主”和“共和”这两个词有意思已然重叠,因此没有必要兼列在国名中。

除此之外,删去“共和”两个字也可以使得国名变得更为言简意赅,读起来也更为朗朗上口,更容易深入民心。

黄炎培发言

筹备会常务委员会对黄炎培、张志让二人写的这则条陈很是重视。

秘书长李维汉在看到这份条陈之后,立马做出“抄送主任、副主任委员与各组长”的批示,同时让所有参与新政协筹备会的代表对他们的意见作出讨论。

这则条陈很快在代表们之间引起热烈反响,不少代表认为黄炎培和张志让的条陈很是合理,经过精简后的国名,不管是看起来还是读起来都顺口得多。

同时也有人有不同的意见,认为国名进行精简是有必要的,但是最终到底该删去哪些内容,还是有待斟酌的事情。

就在这时,作为代表一员的清华大学教授张奚若站了起来。

他对于国名有着另外一种看法。

张奚若是陕西大荔县朝邑镇人,少年时期就加入同盟会,随后还参与过辛亥革命。

这位早期革命家在24岁的时候选择奔赴美国留学,立志凭靠增强学识为彼时处于水深火热的祖国,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他在哥伦比亚大学主修政治学,与胡适、陶行知等人是同窗好友。

30岁的时候,张奚若获得了政治学硕士学位,随后在1925年回国任职,出任过教育部国际出版物交换局局长、高等教育处处长,中央大学教授职位。

之后的他一直教书育人,并一直对中国的革命进程投以关注,他于1929年成为清华任法学院政治学系教授,在抗日战争之后又随校西迁,出任西南联大政治学系主任。

身为民主人士的张奚若,在彼时的教育界是举足轻重的人物。

当下他要在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上提出看法,与会代表也很是重视。

那么,张奚若提出的想法又是什么呢?

张奚若

三、国名去掉两个字

会议现场,只听张奚若不紧不慢地说道:

“有几位老先生称国名名字太长,我看叫中华人民共和国比叫中华人民民主国好。”

有些与会代表在听到这话后刚想反驳,哪能删去“民主”二字,这不是抛弃了新中国里“新”这个字的关键所在吗?

谁料张奚若摆手示意大家让他说完,他之所以这样说,自然是有道理依据的,随后他紧接着说道:

“有人民二字就可不要民主二字。焉有人民而不民主哉?何况民主一词来自希腊字,与人民同意。”

在听到张奚若这样说后,会场代表都陷入了安静的思考之中。

张奚若所说的“焉有人民而不民主”着实有着深刻的道理,人民当家作主本身就是最好的民主。

既然国名中已经有了“人民”二字,其实就已然涵盖了“民主”所有的意味。

张奚若这个想法看似删去“民主”,实则是在强调民主,弘扬民主。

此外,删除“民主”一词还有着其他原因。

“民主”一词贯穿了我党的整个革命战争岁月,这个于西方诞生的词汇,早就在我国独立自主的革命岁月中拓展出了更深更广的含义。

西方国家虽然整日叫嚣着“民主”,但其“民主”始终代表的是资产阶级利益,对于其他阶级仍旧存在剥削和压迫,已然违拗了“民主”本身的意义。

中国的国情与西方国家有着本质的不同,国家发展的起步不在于商品倾销,而在于土地,农业的发展才是国之根本。

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进行土地改革,农民重新掌握土地,这也代表着人民真正地翻身做主人,成为了国家的决策者。

从根本上论,我国的“民主”和西方的“民主”就不是一回事。

同时西方国家从政治利益角度也始终不会认同我国的“民主”,即便我国的民主更贴合“民主”本身的概念。

为了避免之后和西方国家“打嘴仗”,不如直接在国名中删去“民主”一词。

毛主席在听完张奚若教授的发言后,当即对这个想法表示赞同。

然而国名的确定着实是一件关乎国体的大事,尽管当场代表有不少人都对张奚若的想法表示赞同,这个意见也要接受大家的最终审判。

在这次会议结束后,负责现场记录的同志把关于国名的意见归纳了三种名称,分别是“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民主国”,并把这些意见上交给董必武。

1949年7月8日,第四小组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

在这次会议中,与会代表们就新中国的国家名称、国家属性、政府组织的基本原则、最高政权机关等问题进行讨论,并推举董必武等人负责起草政府组织法草案。

经过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的层层讨论,国名最终确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随后周恩来同志在作报告时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国名是合乎国家本质的。

但是商议国名这件事到此仍然不算结束,代表们认为还有一个问题急需讨论确定。

这个问题又是什么呢?

四、是否需要简称

其实在商议国名这个事项上,争议最大的是国名简称的问题。

黄炎培和张志让在前文说到的陈条中指出,我国国名可简称“中华民国”或“中华民主国”。

如果将来进入社会主义阶段时,即可改称“中华社会主义民主国”。

在黄炎培等人看来,中华民国虽然是个旧名称,但是存在的时间已经比较长了,在民众的心里也成为了习惯,恐怕这个名称一时之间是不能够废弃。

同时其他的一些代表也提出,应该将“中华民国”这个简称写入《共同纲领》。

毕竟这是个习惯称谓,不仅可以照顾到统一战线中的各个组织的情绪,还能够形成更好的民主合力。

代表的意见,同样受到了党中央的重视。

纵然彼时已经确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国名,但是在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的文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一国名之后,都带着“中华民国”的简称。

此时,其他一些持反对意见的代表就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雷洁琼、张奚若等建议统一将“中华民国”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还有些代表认为,现在的新中国代表的是“新民主主义”,但是中华民国代表的是“旧民主主义”,自然不能再用其作为简称。

代表们在这个问题上持不同意见,因而只能再次召开相关会议进行讨论。

在会议刚开始时,黄炎培率先发言,试图中和双方意见,做出折中让步。

“老百姓教育很落后,已经习惯用“中华民国”。一旦改掉会引起不必要的反感,留个简称,三年之后再去掉并无不可。”

然而同样在场的周善培却坚决提出反对意见,他说道:

“群众对‘中华民国’这个名称毫无好感,蒋介石所谓的‘中华民国政府’,20多年来将人民折腾得苦不堪言,为何还要保留这样的简称?”

周善培

与此同时,司徒丙鹤也情绪激动地站起来说道:

“国名是一个极其庄严的东西,一改就得改好,为什么要三年之后才改?‘中华民国’的烂招牌是要抛掉的,我坚决反对什么简称,坚决主张光明正大地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司徒丙鹤的发言使得全场掌声雷动,此时法学专家沈钧儒也站在专业角度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如果有些群众还要写“中华民国”,那是他们的一时之便,我们也不必明令禁止。至于立国文件里加上简称“中华民国”的括号,这并不符合法律的观点。”

整场会议一共邀请20多位政协代表参加,18人进行发言,而在这发言的18人中,就有16人主张不用简称,可见多数代表对使用简称持反对意见。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最终决定——

去掉国号后面“中华民国”的简称,只保留“中华人民共和国”这唯一的国名。

不止是我国国名的确定,有着这样一系列的波折。

其实我国的国旗、国徽以及国歌在其设计和最终的决定过程中,都历经了一系列的辛苦,实属来之不易。

这其中凝结着我国人民的智慧,也彰显着我国民众的团结,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时至今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一国名已然享誉世界各地。

国名的确定标志着我国已然揭开了新的历史篇章,我国的辉煌与灿烂将被继续书写。

全体国人就此站了起来,意气风发地奔向崭新的生活与光明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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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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