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子太大,无视国法!判了

消防控制室

持假证上岗,还借机牟利

这胆子也太大了!

近日,浙江嵊州

消防部门在检查时发现

一高层小区的消防控制室

值班人员陈某

持有的消防职业证书

涉嫌伪造

经查,该证件系陈某从钱某处购得

而钱某为了保住工作

在2018年以1800元的价格

为自己购买到一张“消防职业资格证书”

钱某的朋友陈某和同事章某

也有购买证书的意向

于是钱某牵线,为2人办假证

并从中赚取差价1000元

钱某等人的伪造证件

近日,经嵊州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钱某买卖伪造消防职业资格证书的行为,妨碍了国家机关对证件的管理,其行为已经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第三款,第六十四条,《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钱某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

消防控制室

是建筑内消防设施的“心脏”

是指挥火灾扑救

引导人员安全疏散的信息指挥中心

一旦发生火灾

值班人员不熟悉相关业务

不具备处置能力

会酿成大祸

在此

提醒相关企业单位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

不光要看有没有证

还要测试一下

他们到底会不会操作

消防控制室里的那些事儿

一起来学习!

●来源:中国消防、浙江消防、广州消防、河南消防

●编辑:董臣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5-13

标签:嵊州市   嵊州   控制室   刑事诉讼法   罚金   被告人   大祸   有期徒刑   浙江   国法   国家机关   胆子   证件   职业资格证书   近日   证书   买卖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