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交易市场同质化?建议探索创新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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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郑光魁

人民数据管理有限公司(国家大数据灾备中心)总经理、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副主任。2007年退役,历任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记者、主编,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副秘书长等职。

数据已经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最大程度发挥数据的价值,必须要先解决数据的确权与交易问题。如何推进数据确权和分类分级管理,实现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合理分配数据要素收益?各地方、各行业需要如何探索建立符合数据要素特点的制度体系和流通平台,推进公共数据的安全流通以及数据创新融合应用?南方都市报专访数据领域实践者、人民数据管理有限公司(国家大数据灾备中心)总经理郑光魁。

A

数据确权应坚持“比例原则”

南都:数据只有流动起来,被重复、多场景运用,价值才会越来越高,现实问题是数据确权、权属分离等是阻碍数据开放、利用关键症结之一。对此,你有什么好的建议?

郑光魁:首先,要明确数据的划分种类。目前对数据划分没有统一标准,依其属性、特征常见有三类:个人数据与非个人数据、公共数据和非公共数据、原始数据和衍生数据产品/服务。以原始数据和衍生数据产品/服务为例,原始数据经过数据加工者的加工整合与分析挖掘形成新的并独立于原始数据的有价值数据成为数据产品。这两类数据的价值形成和权利内容不一致,数据权属界定需要区别对待。

其次,要明确数据财产的属性。这是数据确权的前提和基本内容。数据确权应先要明确数据具备何种权利然后建立相匹配的法律规范进行保护。目前,我国财产权制度尚未将数据纳入到财产范畴。

第三,要明确数据确权的原则机制。数据确权应坚持“比例原则”,即投入与回报应成正比。数据资源需要合理配置,数据权利的范围和大小应当与保护的价值和重要性成比例。数据权利的行使也要坚持比例原则。

第四,要积极构建数据产权保护和数据流通制度。围绕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各环节,建立和完善数据流通和产权保护制度。

B

在数据存、管、用方面进行融合

南都:国家高度重视数据确权,国家层面、地方政府相关法律法规推进以及总体情况怎样?

郑光魁:国家政策层面对数据确权高度重视,2017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正式生效,到2020年4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再到2022年1月12日,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我们看到数据要素越来越受到国家重视。

国内对数据确权的立法之路也在积极探索。2016年,贵州在全国率先出台大数据地方性法规《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对大数据发展应用系列环节和数据共享开放、数据安全等重点内容进行规范调整。还有广东、北京、上海、安徽、福建、黑龙江等省市,针对大数据开发利用有地方性立法。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各地以“数据”为名的法规(草案)已经近百部。

但是,这些地方性法律几乎没有触碰“数据确权”这一敏感问题。由于数据确权没有完成,后续的数据要素流转就无法很好进行,无法发挥出来数据要素的价值,数字经济的发展也受到限制。

与此同时,许多地方成立大数据交易所,试图通过数据交易带动数据产业。然而,由于数据没有确权,个人数据、企业数据难以交易,只能交易政府掌握的开放数据。

南都:人民数据2019年9月推出全国首个数据确权平台,在数据存、管、用方面进行融合。能否介绍下探索数据确权、数据流通登记上积累了哪些经验?

郑光魁:2019年9月人民数据管理有限公司就推出我国首个数据确权平台“人民数据资产服务平台”。这是行业内首个集数据合规性审核、数据确权出版、数据流通登记、数据资产服务为一体的国家级综合数据资产服务平台,通过打破数据行业壁垒,建立数据合法合规流通机制,整合优质数据资源应用,在数据的存、管、用方面进行融合,初步实现了政府数据、企事业单位数据、互联网公共数据的安全流通和数据创新融合应用。

C

聚数兴民、以数便民 用数利民、智数惠民

南都:深圳特区数据条例提出“数据权益”,上海数据条例提出“授权运营”等新思路,如何看待?有没有哪些地方处理得较好,哪些经验值得借鉴?

郑光魁:这些地方性法规与条例为数据确权积累了试点经验。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就是通过采用隐私计算技术,在不给数据所有权下清晰定义的情况下,聚焦在有价值的使用权流通上,数据使用方通过密文计算,获取数据的使用权价值,但不能获得数据所有权。

人民数据在数据要素市场化方面展开了全方位探索,通过三种身份不断创新实践。一是针对数据供给和数据需求存在信息断层的情况,人民数据承担起“中间人”角色。某些部委数据不向具有私营性质的市场主体开放,这就造成数据供给和数据需求的断层。那么,需要具有国资背景的企业承担起数据中间人的角色,将优质、可公开的政务数据承揽过来,以特定、有偿形式向第三方市场主体开放。人民数据对接多个行业的全国全量数据,以平台和产品的形式向地方政府、市场主体等需求方提供数据支持。

二是针对数据要素交易市场同质化严重的弊端。目前国内已经建立的各类数据要素交易市场超过30家,由于数据要素流通依托互联网,不受地域限制,且数据可复制,大量交易以场外点对点的方式进行,数据要素交易市场存在同质化严重、国内数据要素交易市场难以建立有效竞争的壁垒。基于此,人民数据致力于打造具有地方数据特色的数据要素交易市场项目。我们已与多地达成战略合作,共同建设本地的数据要素交易市场以及综合性数据服务平台。

三是汲取各地大数据交易中心已有经验教训。根据行业权威机构统计,目前国内数据交易90%以上来自于“场外交易”,很多大数据交易所发展形势并不乐观,关键原因是交易所交易的数据源体量、核心数据源的质量都不太好;数据交易方式并不受制于物理空间的场内以及线上交易。汲取了现有各大交易市场的运营经验,我们认为“数据要素交易市场”不应仅是一个数据资源供需双方“买卖撮合”的场所,而应是一个综合性服务平台。就像路边的小商小贩虽然便宜方便,但缺乏必要的质量管理与声誉保障。购买品质、声誉较好的商品还是需要在正规的商超完成交易,因为正规交易场所不仅提供了买卖场景,还在质量、价格、买卖双方权利及服务等方面提供必要的保障。因此,我们和地方打造的特色数据交易平台都将承担起数据要素后交易市场“运营者”的角色,探索数据交易的创新场景,为数据交易中心提供综合服务。

出品:

南都大数据研究院数字政府研究中心

统筹:邹莹

研究员:袁炯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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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9

标签:交易市场   确权   舆情   数据   人民网   地方性   数据管理   同质   交易所   要素   条例   场景   比例   权利   原则   价值   建议   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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