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碎四人帮后,邓小平为何坚持对其进行公开审判?拒绝扩大打击?

1980年11月,在中国人民最高法院,林彪、江青这两个反革命集团正在法庭上受审,他们将接受法律的严惩,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在场法庭审理前后持续了整整两个月,有五六万人参与旁听,可谓是开国第一大案。

但是当时很多人不理解为什么一定要对江青等人进行公开审判呢?在特殊时期因为中国法治秩序的彻底破坏,全国上下几乎早就忘记了什么叫法律。

也正是因为目睹了这种场景,邓小平同志明白,必须要公开身旁江青等人,要借着这一场审判告诉全国人民,中国要恢复法治秩序,一切要按照法律进行

“革命无罪!造反有理!”这是江青在受审时喊的口号,也代表了曾经那个特殊的时代,许多秩序都被毁于一旦。

1976年,江青等反革命集团被处理,党中央迅速开始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以邓小平、陈云等老一辈革命家为首的中央领导人开始主持全国的政治、经济恢复工作。

反而对于江青等人的审判被暂时放到了一边,在全国政治经济恢复的过程中,邓小平同志就敏锐地发现了问题。

全国上下人民早就已经期盼安定很久了,但是究竟什么才是安定?人民不相信法律,人民不信任法律,这种情况又如何能安定下来呢。

邓小平明白,经过这十年的破坏,曾经中国的法治、法律体系被破坏殆尽。因为对于林彪和江青这些反革命分子来说,只有无秩序的才是他们最想要的。

江青等人不仅是从肉体上消灭了许多他们的敌人,更是直接从思想、组织上彻底砸烂政法机关。

他们彻底混淆了政治和法制,让人民群众彻底忘记了法律的概念,各地检察院被撤销,司法机关几乎名存实亡,这对于任何一个现代化国家而言几乎都是难以想象的。

因此恢复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成为了一项亟待解决的事情。但是司法机关恢复容易,人民群众心中的法制观念恢复却很难,也因此才有了这一次公开审判。


两年之后,随着全国经济政治秩序的恢复,司法机关开始陆续建立,1978年5月,最高检重建。

而最高法重建后的第一项任务,就是负责关于林彪、江青反革命分子集团的审理工作。

审判是在1980年11月20日开始的,但无论是中央还是负责审理的特别法庭都没有打算公开,所有人似乎都想着结束后给社会一个交代结果即可。

中央政治局常委都通过了关于秘密审判的决定,但是这个方案在送到邓小平同志那里时,却遭到了否定。

面对全国上下法制观念的缺失,邓小平明白,需要用一场轰轰烈烈的审判来告诉全国人民法律和法治回来了。

因此最终邓小平同志力排众议,坚持一定要依法侦查和办理,要公开审判,允许全国上下任何人前去旁观,同时也警告党内外不允许任何人干扰法庭。

“中国正努力成为一个正常的法治国家!”

这是邓小平同志的希望,也希望通过这次公开审理告诉全国人民,甚至告诉全世界,中国政府和中国共产党的决心。


1980年,关于两大反革命集团的审判正式开始,每次开庭时中央都会从全国各级单位抽调旁听人员,就是要让全国人民看到中央的决心。

与此同此,除了国内公开之外,还首次进行了国外公开,通过中央卫星信号在多个多家直接转播了相关审判信息。

经过多次审理,最终最高人民法院向全世界宣告了此案的判决。江青、张春桥死刑,缓刑二年;王洪文无期徒刑;其余有期徒刑16-20年不等。

次日,《人民日报》刊文称,“这是“无法无天”的时代结束,是以法治国的新时代的开端。”

受审的10名反革命集团主犯级别很高,此前都是在中央掌握实权,是真正的“大人物”。

但是这些大人物因为触犯了法律,最终遭受到了法律的审判。这一次审判对全国上下几乎都是一场全新的洗礼,它预告着一个崭新的时代即将来临。

时至今日,我们不得不承认邓小平同志的高瞻远瞩,他不仅仅是在事实上重建了中国社会主义法制体系,但是在人民心里种下了一枚名为法治的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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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1

标签:法制观念   司法机关   中国   法治   法庭   秩序   中央   法律   全国   反革命集团   邓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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