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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湖北省各地市已经开始了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集中征缴期如同以往,依然为9月1日至12月30日。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财政补贴提高到610元,合计960元。
不管是个人缴费还是财政补贴,都同比2022年年增长30元,这也是符合今年国家医保局,财政部,税务总局所规定的最低的缴费金额。
350元,这也是全国各个地区城乡居民缴费最低的一个缴费金额,虽然价格最低。但是湖北省在今年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却带来了以下三个好消息,更加便民、更加的让老百姓受益!
主要体现在提升待遇水平方面,统筹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机制,更加的保障人民看得起病、看得好病,让人们少花钱看好病。
第一、逐步提高报销比例。
住院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这也就是说,个人在生病住院,最后报销时再去除个人应承担的自付险意外,其报销比例按照医保目录可以达到70%左右。但是这里的70%并不是我们实际花费金额的70%,因为大家都知道有些药品有些费用是无法报销的,只能自付。
报销比例的逐步提高,有利于减轻个人的住院支付金额,减轻患者家庭的看病负担,真正让患者花少钱看好病。
第二、普通门诊报销逐步提高。
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350元。
在很多地方已经实现了门诊的报销,不再局限于个人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之后只能在医院住院才可以报销的现象。主要体现在高血压、糖尿病的门诊用药的保障待遇、门诊慢特病待遇。
很多老年人都会患有高血压糖尿病,这个时候在我们定点的社区门诊或者是卫生院就可以实现花费报销。虽然最高的报销金额为350元,虽然不多,但是也可以为个人节省一部分医药费用。
第三、 大病保险、医疗救助门诊保障功能增强。
通过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政策,可以合理减轻门诊医疗费用的负担。如果患者个人身患大病、重病,不仅可以实现报销,而且可以实现相关的医疗救助,那么这个时候可以有效地缓解患者的心理负担,减轻家庭的经济压力。
通过个人缴纳新农合,便可以实现一年最高报销几十万元的费用,真正的可以让身患重病大病的患者安心治病,有钱治病。
与此同时,湖北省还都兜牢民生保障底线将很多困难群体纳入了帮扶,很多对于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有困难的群体,可以通过相关政策的申请继续减免或给予补贴。
页面更新: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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