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人注意!事关国庆假期,最新提醒

国庆将至,大家都开始计划起假期的安排,可现在还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节日出游,牢记防控为先时刻谨记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沈阳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主治医师张奕提醒大家:

要密切关注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变化情况,非必要不离沈,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重点管控地区和重点关注地区以及有本土确诊病例的地方,切实减少传播的风险;确需外出的,请主动向社区或单位报备。

沈阳疾控发布健康提醒

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

1.勤洗手。手脏后,要洗手;做饭前,餐饮前,便前,护理老人、儿童和病人前,触摸口鼻和眼睛前,要洗手或手消毒;外出返家后,护理病人后,咳嗽或打喷嚏后,做清洁后,清理垃圾后,便后,接触快递后,接触电梯按钮、门把手等公共设施后,要洗手或手消毒。

2.科学戴口罩。乘电梯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时,应佩戴口罩;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时,就医时,建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口罩遇到潮湿、污染及时更换,最长不超过4小时。

3.注意咳嗽礼仪。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捂住口鼻,无纸巾时用手肘代替,注意纸巾不要乱丢。

4.少聚集。疫情期间,少聚餐聚会,少走亲访友,少参加喜宴丧事,非必要不到人群密集的场所。

5.文明用餐。不混用餐具,夹菜用公筷,尽量分餐食;食堂就餐时,尽量自备餐具。

6.遵守1米线。排队、付款、交谈、运动、参观、购物时,要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

7.常通风。提倡勤开窗通风,每日开窗通风2~3次,每次20~30分钟。温度适宜时,可使窗户常开。

8.做好清洁消毒。日常保持房间整洁。处理进口冷冻食品的炊具和台面,病人及访客使用的物品和餐饮具,要及时做好清洁消毒。收取快递时,用75%的酒精或含氯消毒剂等擦拭或喷洒快递外包装,拆封后及时丢弃外包装,并做好手卫生。空调使用前,要对空调壁挂机过滤网、蒸发器表面、进出风口进行清洗和消毒。

9.保持厕所卫生。马桶冲水前盖马桶盖,经常开窗或开启排气扇,保持存水弯水封。定期清洁消毒厕所内卫生洁具和地面,表面有脏污或霉点时,要及时清洁消毒。

10.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加强身体锻炼,坚持作息规律,保证睡眠充足,保持心态健康;健康饮食,戒烟限酒;做好每日健康监测,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时,及时就医。

11.核酸检测。按要求配合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本土疫情处置中的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对自己和家人的健康负责。

12.疫苗接种。响应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政策,3岁以上适龄无接种禁忌人群应接种疫苗,做到“应接尽接”,保护个人健康。

13.加强个人卫生。当发生本土疫情时,加强个人防护,外出回家后及时做好个人卫生,衣物及时清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大连市社会事务领域服务机构

有序恢复工作秩序

全市殡葬服务单位、婚姻登记机关等

社会事务领域服务机构

有序恢复工作秩序

9月18日,根据《关于调整我市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的通告》(大疫指发〔2022〕58号)精神,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大连市民政局印发《关于社会事务领域服务机构有序恢复工作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9月19日起,全市殡葬服务单位、婚姻登记机关等社会事务领域服务机构有序恢复工作秩序。全市救助管理机构继续实施封闭管理。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社会事务领域服务机构的指导,社会事务领域服务机构也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做好工作人员及服务对象的核酸检测及管理工作。

殡葬服务单位工作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等民政领域重点人群要严格落实两天一次核酸检测的要求。

各服务机构要严格按照《关于在全市范围严格使用“场所码”的通告》(大疫指发〔2022〕51号)要求设置“场所码”并监督入场人员扫码,不得以亮码代替“扫码”,严禁“一人扫码、多人进入”。

《通知》要求,各殡仪馆要严格按照《殡仪馆等殡葬活动场所恢复遗体告别仪式和守灵服务工作防控措施》要求,注意佩戴口罩和消毒工作。在对入馆人员做好扫码、测温、登记后正常开展遗体告别和守灵等服务。开展遗体告别等服务时要严格落实限流要求。公墓、散坟集中安置点、骨灰堂等祭祀场所要强化疫情防控政策宣传,引导劝导群众从简从快错峰办理安葬、祭扫等丧葬事宜,减少逗留时间。

外来人员一律佩戴口罩,做好扫码、测温、登记,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海葬服务单位恢复骨灰撒海活动。开展骨灰撒海服务时,外来人员一律佩戴口罩,做好扫码、测温、登记并按要求进行限流。

婚姻登记机关在做好通风消毒、佩戴口罩,进入婚姻登记机关人员扫码、登记、测温等日常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可有序开展婚姻登记、补证服务。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辽事通APP、辽宁省民政厅门户网站等线上渠道进行预约预审,减少人员在登记机关的逗留时间,引导办事群众分时段登记,将人群聚集导致交叉感染的风险降到最低。

大连市公安交警对外窗口

有序开放办公

即日起,大连公安交警对外窗口有序开放办公。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业务、违法处理业务实行预约办理(预约电话附后)。

驾驶人各科目考试、满分和审验现场教育业务,参照线下培训机构疫情防控要求,预计于9月26日(下周一)恢复正常。因姚家处罚站窗口(违法处理中心和高一大队)内部调整装修,暂不对外开放。

公安交警部门提醒,群众到窗口办理业务时须佩戴口罩,进门前要先扫“辽事通场所码”,不得以“亮码”代替“扫码”,严禁“一人扫码、多人进入”,同时配合管理人员做好出示行程码、测量体温等相关工作。

为避免人员聚集,公安交警部门再次提醒和建议,对能够网上办理的业务,请群众尽量通过“交管12123”App或辽宁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ln.122.gov.cn)办理。

公安交警各窗口单位

咨询预约电话

车辆管理大队 39036060

驾驶人管理大队

86423171、86423162

中山大队

82286937、13591779591

西岗大队

83634552、13591760679

沙河口大队

86980195、13591781180

甘井子大队

86603574、13591770370

旅顺大队

86217066、13591797750

高新大队 88149303

高二大队 85365599

高三大队 87336308

高四大队 89831107

高五大队 86272883

高六大队 83491777

金州大队 66177031

开发区大队 39966838

普兰店大队 83172095

瓦房店大队 85666876

庄河大队 89830720

长海大队 89882832

长兴岛大队 85766616

花园口大队 89120179

保税区大队 88016878

海港大队 87597143

机场大队 83885179

来源:沈阳网、指尖沈阳、沈报全媒体记者刘东、沈阳疾控、大连发布

编辑:皇甫宇麒

主编:李淳 黄晴

监制:胡阳

出品:沈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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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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