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与温度:如何看待贵州重大交通事故

贵州省18日凌晨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目前官方通报事故已致27人死亡,20人受伤,即使从单纯交通事故角度,如此数量的伤亡也真正让人悲伤。

根据贵州通报,出事客车载的是涉疫隔离转运人员,当这一信息与交通事故交织,结合当前流传的有关防疫各种观点争论,民间舆情相对哗然,在事故原因尚未查清之前,我们不赞成胡锡进等所言称的“单纯交通事故”观点。

胡锡进发文中如此表述:“这样严重的交通事故本就绝不应该发生,不论侧翻客车上是游客、上下班人员还是涉疫隔离转运人员,它都是悲剧。但它首先是交通本身的悲剧,是生产安全事故,与客车所执行的任务不应该有直接关系。这是事情的本应有的逻辑。”

既然提到逻辑,我们不妨先谈谈逻辑。作为一起重大交通事故,我们认为套用刑法的逻辑应当更合乎道理,胡锡进所说的“交通事故不应与其执行的任务有直接关系”,我们认为这个结论是草率的。所谓直接关系在刑法理论可以表述为因果联系,虽然关于因果关系的认定存在多种学术争议,但是因果关系应当具有客观性、特定性这点是一般认可的,按照大陆法系普遍采用的相当因果关系,即认为“若无该行为,通常不会发生该损害的场合”和“若有该行为,通常会发生该损害的场合”,对于这起交通事故而言,其执行的具体任务一般不是事故的原因,但是结合转运涉疫隔离人员,以及交通事故发生在凌晨,武断的割裂交通事故与其执行任务之间可能存在的因果联系,这个论断是肤浅并草率的。

我们再谈谈立场的问题,因为这是相当多的结论草率的原因。既然是对一起社会事件的发声,不管是客观描述,还是观点表述,我们认为基础还是建立在“新闻”之上。新闻的基本特征在于真实性、时效性、准确性,我们在新闻报道尤其是新闻评论中当然需要有立场,我们需要表达我们认为怎样是正确的、怎样是正义的,但是从逻辑顺序上讲,我们首先客观准确认识事物,之后才是我们的立场观点。目前,我们认为部分新闻工作者是先树立一个所谓正确的立场,然后戴着立场的眼镜去调查事实,这种行为必然得出草率的结论。

回到这个事故本身,27人死亡,20人受伤,凌晨转运,涉疫隔离人群,我们认为群众对事故原因画个问号是正当的,贵州省委省政府的通报也明确“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检视涉疫人员隔离转运和交通安全隐患”。我们当然不认为客车执行的任务直接导致交通事故,但是我们对于安排客车执行任务过程中是否存在工作过失、防疫过当等问题,以及这些问题是否达到“通常”会引起一场交通事故的程度,这些是需要调查的。至于部分人所表述的,认为对转运涉疫隔离人员的质疑就是对防疫政策的质疑,甚至于就是所谓的反对国家防疫方针政策,这种认识是极度狭隘的,我们的防疫毫无疑问应当“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防疫是过程,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才是目的。

对于这起事故,究竟是“单纯的交通事故”的偶然,还是种种误判以及过失导致的必然,回答这个问题,我们认为不止要回应胡锡进们的观点,也应该真正让遇难者家属满意,因为就是他们,也许就像你我,匆匆告别孩子都没来得及收拾行李,家里的老人还需要照顾,经营的小店还准备明天开门营业,心底里盘算着今年春节能不能回家团圆。

至于贵州通报如何部署安排,如何成立事故调查组,如何开展专项整治,那么长的篇幅,我相信很多人没有耐心看完。

我们知道,每个家庭的苦难都值得我们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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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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