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出台全面加快复工复产14条措施

为进一步做好万宁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双统筹”工作,坚持“一手打伞,一手干活”,安全有序推进复工复产,万宁市出台全面加快复工复产14条措施,全力确保万宁社会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对承租市属国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2022年减免一年房屋租金(2022年8月-2023年8月)。万宁市国资委成立房租减免工作专班,公告联系方式,协调督察政策落实,确保免租措施施惠及最终承租经营人。


对复工复产企业2022年8-10月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水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向缴费部门申请费用缓缴,实行“欠费不停供、不收滞纳金”措施。


对2022年9月30日前复工复产的工业企业,从复工复产之日起到12月份,每月给予企业银行贷款年利率不超过5%部分的实际支付利息进行补贴,单户享受贴息的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单户享受贴息补助总金额累计不超过25万元。


万宁将继续投入1000万市政府产业风险补偿基金,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力度,解决受困企业融资难问题。


对万宁列管纳编的海洋捕捞渔船发放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按每艘60元/天标准增发渔业资源养护补贴。


对万宁辖区内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3椰级及以上乡村旅游点、宾馆酒店,按照其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营业额的5%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万宁鼓励省内外旅行社、会议会展服务公司、专业活动执行公司等在我市组织活动,活动时间达2天、住宿2夜以上且参与人数超过50人/次,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


聚焦社会消费零售重点行业,万宁追加投入资金350万元用于发放消费券,继续组织开展“越山向海,惠聚万宁”促销活动。


万宁将投入350万元开展汽车展销活动、汽车企业促销活动,对汽车展销活动和促销活动给予资金补助。


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万宁实施“免申即享”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将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提至90%。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并拓宽失业保险留工补助收益范围,由中小微企业扩大至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所有参保企业。


申请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其中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工伤、失业保险费延长缓缴至2023年5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万宁将开通“点对点”专线车接送无中高风险地区的市县来(返)万人员,采用定制公交“点对点”接送市内企业员工上岗。


利用已成立的和乐就业驿站和礼纪就业驿站为基础,万宁将形成“一南一北”片区覆盖,完善就业信息数据化建设。


对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办理相关证照及行政审批事项的企业,可申请延长时间办理,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还款的企业,可提前向银行申请办理延期还款,不纳入信用失信记录。


以上措施自2022年9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如国家、省级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记者:梁振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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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7

标签:万宁市   和乐   措施   滞纳金   保险费   工伤   疫情   渔业   生产经营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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