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拒绝送礼被逼退群,老师收礼背后竟涉刑事风险

教师节将近,又有不少家长开始犯愁,要不要给老师送礼呢?不送吧,怕别的家长送,自己不送,老师有偏有向,对孩子不好;送吧,不知拿啥、多少价位合适。

2022年9月6日,广西柳州某学校一个家长群被爆出要求家长们共同出钱给老师购买化妆品礼盒,金额达数千元,而一名家长表示不参与送礼后,竟被要求退出家长群,并称该群是家委会为了方便组织班级家长活动而建立的群,不愿意参加活动(交钱给老师买化妆品礼盒)的人不能留在群里。该家长表示“凭什么退群后”,又有家长表示“大多数人都随大流(送礼),不随大流不配留在该群里”。


事后,当事家长还发朋友圈称,她女儿班级去年教师节买水杯,300多元的水杯就买了好几个。因为每年都不参加班级教师节送礼,她被视为办理叛逆家长。

当事家长还晒出多张班级群聊天截图,聊天截图里多名家长有组织地在即将到来的教师节给老师送礼,且金额达数千元,还不包括未在聊天截图显示的礼品。仔细算来,除教师节外,还有老师的生日、元旦、过年、端午、圣诞等各个节日,按这样的算法,老师每年光收礼的金额就过万!

此事在网上一经曝光,很快获得了广泛的热度,网友们对此议论纷纷。看聊天截图,家长们给老师送礼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是仅一个班级家长给老师送礼还是整个学校风气如此,还是整个柳州整个广西都如此送礼呢?你送我是不是也该送,不送老师是不是就区别对待我家孩子?为什么明令禁止下,家长还敢送,老师还敢收?

在微博上有了热度后,柳州教育局也坐不住了。当天,柳州教育局就发布了名为《关于打造清廉清爽家校关系的公开信》,呼吁家委会主动抵制请客送礼歪风邪气,义正辞严拒绝“变相行贿”违规行为,广大家长如果遇到假借各种名义向教师赠送礼金礼品等行为可向市教育局举报反映。

此文一出,网友舆论两极化。有人认为会打击教师节送礼收礼风气,也有的认为不过是发个公告走个过场,该怎么送还怎么送,还怎么收还怎么收。教育局要做的不是号召家长如何做,而是做到管好老师、管好学校,不要让拒绝送礼家长的孩子在老师跟前被另眼看待,更重要的是别被没收到礼的老师精神摧残。

客观来看,有的家长只是想让老师感觉到感激之情,并不是送很贵重的东西,但实际只要涉及到送东西,无论轻重已经影响到师生与家长之间的关系了(部分教师、家长间可能会产生攀比、区别对待的情况),而且也是一种很不好的风气,教书育人本来就是一个高尚的事,学校与家庭、社会的良好育人风气、学校良好的读书环境还得家长和老师一起创造。

但家长送礼老师收礼真的就只是道德层面的问题吗?

2014年,教育部就发布了《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六严禁”中第一条就是,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同志,老师收取家长财物或者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是违反职业道德的,学校是可以给予警告、记过,甚至开除的处分。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老师是不能以任何名义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礼品、现金的,违者自然要受到通报批评、记过、警告、降级、罚款等处分,对老师来说,其实是得不偿失的。

你以为仅此而已吗?

对于事业编制的老师,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我们再来看一下《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是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本案中的老师,大约可以推定其长期收受家长的礼物,且多为贵重礼品,按照当事家长所说,不仅本次教师节老师有近千元的化妆品礼盒收受,之前还送给三百多元的水杯。如仔细深究,可能还有不少贵重礼品,金额极有可能在五千以上。

那么本案中的老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也符合贪污受贿的标准。从爆出来的看,每个老师受贿就有两千余元,应当由学校或教体局给予行政处分;公立学校且在编制内的老师收礼金额达五千元以上可以认定受贿罪,应当接受刑事立案侦查。当然家长与老师作为朋友间互相送礼、并不要求其为自己谋取利益的除外。但是家长送礼仅为表示感谢的可能性极小,大都都希望老师对自己的孩子额外照顾,最好当个班干部之类的。那这个属不属于“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呢?还得具体事情具体分析。

本次事件中的收礼老师是编制老师还是代课老师虽然没有写明,但是即使是不是编制的老师,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收受家长送礼达到一定数额,也可能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样要接受刑事立案侦查,严重的还要判刑。

现实中,不仅很多家长想尽办法要给老师送礼,也有不少老师赶着节日变相索贿。河北省沧州市华北十二处学校某教师在2017年9月至10月,就因收受学生王某1000元及土特产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调离教师岗位。

而家长为了凸显自己孩子的特殊,除让孩子拿着花到教师外,更直接到办公室用购物卡对老师嘘寒问暖。教师节前夕,本地超市办购物卡的数不胜数,面额从几千到几万不等。

家长送礼也存在刑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规定,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务的,是行贿罪。如果家长为在老师处替自己的孩子谋取额外的照顾或让自己的孩子当个班干部等的,都将涉嫌行贿。

所以家长和老师都注意了,不该收的东西不收,不该送的东西不送。给老师送什么礼物该让孩子自己思考,让她在能力范围内,发自内心的去表达对老师的感谢,师生间更能共鸣。

一支粉笔两袖清风,三尺讲台映衬四季晴雨。辛苦的老师,为了孩子的家长,别为了自己“愚蠢”的想法搭上自己的后半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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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30

标签:柳州   家长   老师   受贿罪   有期徒刑   教师节   财物   数额   风气   班级   情节   风险   礼品   孩子   教师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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