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沉香珠串入境?当心获刑

近日,拱北海关在进境寄递渠道查获2件沉香珠串制品,净重44.58g。

7月11日,拱北海关所属九洲海关在对一批进境邮件实施过机检查时,发现一件申报品名为“手镯”的邮件X光机过机图像存在异常。经进一步查验,关员发现邮件内装有2个透明玻璃瓶,瓶中有2串木质珠串及少量木屑,散发出特殊木质香味,疑似沉香制品。7月25日,经专业机构鉴定,确认2件珠串材质均为沉香,受《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管制。目前,该关已按规定作进一步处理。

海关提醒,非法进口、出口或者以其他方式走私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由海关依照海关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何丽苑

【通讯员】张霭 张锐

【作者】 何丽苑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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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31

标签:沉香   关员   木屑   净重   玻璃瓶   品名   公约   手镯   通讯员   管制   当心   海关   野生动植物   邮件   发现   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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