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21岁男子遭8名未成年人殴打,并活埋致死

甘肃21岁男子遭8名未成年人殴打,并活埋。

信息量有点大:21岁男子毛某跟踪14岁男子郭某的女友,引发毛某不满,召集8个小伙伴“教育”毛某,还拍摄视频。14岁还是读初中吧,这么早就恋爱,还混社会,搞小团伙,动不动就用武力解决。这种桥段只有在电视里才看到吧。活埋,性质太恶劣,非一般的残忍手段。

未成年人、女友、殴打、活埋。每一个词都不应该与未成年人结合,但事实就发生了。痛心!! 家庭教育、学校管理、社会监管、法治这些严重缺失。

据学法的网友普及,已满16岁负刑责,已满14岁不满16岁,犯八大罪时负刑责,已满12岁不满14岁,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的,最高检核准追诉,负刑责。

郭某等人均年满14周岁了,要负刑事责任了。但由于都是未成年人,所以最高只能判处无期徒刑。

计划生育以来,每个家庭就生那么几个孩子,生活也富裕了,对孩子各种宠爱溺爱,加之网络电视等媒体发展,孩子们接触了解一些不好的事务,没有树立正确的观念,造成今天这个悲剧。

1死7个人进牢房,不仅仅是8个人呀,涉及8个家庭,这8个家庭算是折了一大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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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6

标签:甘肃   未成年人   刑责   男子   牢房   桥段   信息量   溺爱   恶劣   残忍   手段   女友   孩子   家庭   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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