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在退休过后,如果去世了,其家属能领到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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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在退休过后,如果去世了,其家属能领到多少钱?

一直以来都有这样一句话:退休,其实就是活着赚钱。一旦企业职工达到了退休年龄之后,根据自己的工作单位和退休之前缴纳的社保,确实就可以躺在家里赚钱了。因为只要社保缴纳满了15年之后,企业职工就可以在退休之后定期领取一笔养老金。

而企业职工到了一定年纪去世之后,作为家属来说,除了安排后事之外,还有一些额外的事情需要去做。其中一项,就是去领取一笔丧葬费。很多人以为企业职工都退休了之后去世,怎么会有丧葬费呢?让我一起来看看。

第一、为什么会有丧葬费?

根据规定,企业职工去世之后,家属是有可能领取一笔丧葬费的。丧葬费的金额因地区不同、死亡原因不同而有所区别。比如说,因交通意外去世、病逝以及因公去世时,补助标准是不一样的。


例如广东地区就规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的,丧葬补助标准为三个月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

丧葬费其实是用于安葬事宜的一次性费用,家属用的多不会少,用的少也不用退。

第二、丧葬费可以领取到多少?

当退休人员去世后,根据具体情况及法定标准,到底能够领多少丧葬费,家属可以直接到当地社保部门咨询。但是也有规定,在丧葬费用方面,标准是退休人员死亡前一年城镇居民月平均可支配收入的两倍。以重庆地区为例,已故退休人员的丧葬费按固定标准延期,统一为2000元。

第三、除了丧葬费还有其他费用吗?

除了丧葬费以外,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去世可能还会涉及到一次性抚恤金、扶助人员补助金等费用的领取,但是有的补助是根据实际情况来的,并非全部都有。

比如说,有的地方就规定扶助人员补助金,就是经济特别困难、需要靠逝者扶助的亲属才能够领取。除了这些之外,还有一笔钱,是参保的退休人员去世后才可能由家属领取的,并且,这笔钱经常被忽略掉,家属一定要注意。

另外还需要注意,去世人员养老金账户的余额是可以由法定继承人持有效证明提取出来的,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养老金中,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发放是以退休时个人养老账户余额总额/139个月为标准计算的,因此,只要退休不足139个月,那么就一定还有余额可以领取。

如重庆死亡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为35年,年金领取年限为10年,那么家属可以领取的养老金领取年限为24个月-10个月=1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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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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