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搬运工到另类大领导,56岁被判5年,法庭上直呼一分钱都没贪过

2014年7月24日,童名谦站在了被告席上,56岁的他显得比平日苍老了许多。

他安静地听着检方对自己的控诉,除了必要的回答,并没有过多的言语。

在庭审即将结束时,童名谦进行了个人陈述。

“组织上已经查明,我真的一分钱都没有贪污过了,恳请法院考虑到这一点,给予轻判。”

这句话的意思,童名谦翻来覆去地重复了好几遍,他自己依然觉得有些冤枉。

一个省部级的高官,一分钱都没有贪污过,怎么就站上了被告席还被判处了有期徒刑5年呢?

失控的选举

关于童名谦受审,要从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3日,湖南省衡阳市召开的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1次会议说起。

这次会议进行了湖南省第12届人大代表的选举。

选举结束后,一位来自农村基层的人大代表候选人显得胸有成竹。

他笑眯眯地等着好消息传来,在他心中,自己的“付出”既然已经到位,那么当选也是十拿九稳的事。

但是,他落选了。

得知此事后,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整个人如遭雷击,完全懵了。

他一想到自己送出去的那60万就心痛如绞,这些钱就这样打了水漂么?

此人大受刺激,竟然扑通一声栽倒在地,昏了过去。

为什么参加人大代表选举要送出60多万元呢?很明显就是在选举中行贿。

就在这一次湖南省人大代表的选举过程中,发生了一件影响极为恶劣的事——候选人大面积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

这件事的影响极为恶劣,一届市人大代表几乎全军覆没。

此事曝光后,人们纷纷发出疑问,难道当时的领导对于此事不加干涉吗?

的确如此,当时担任市人大换届领导小组组长的,正是时任衡阳市委书记的童名谦。

可童名谦对于贿选的事并非一无所知。

实际上就在大会召开期间,先后有三名来自农村基层的代表候选人和一名市直单位代表候选人向童名谦反映了贿选的问题。

但是童名谦采取的是什么办法呢——不闻不问,不加干涉更说不上严查。

正是由于童名谦没有对此事有足够的重视和警觉,导致在这7天内,换届选举中出现的送钱拉票之风愈演愈烈,最终一发不可收拾,完全失控。

那位送出了60多万元却最终落选的候选人在选举结束后,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向童名谦等市领导反映了贿选情况。

按理说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童名谦应该对这种情况认真追查。

此事对于民主制度造成巨大伤害,对于党风政风也是影响恶劣的腐蚀。

官民关系因为这种事情也会严重撕裂,其影响之大,后果之严重,童名谦完全应该意识到。

但是他唯一提出的要求是退钱,童名谦说将钱退给落选的代表候选人,并且要做好这些人的思想工作。

除此之外再没有多余的处理手段,很明显他只是想尽快将这件事抹过去,最好谁都别再提起。

为何童名谦会以这样的态度处理此事呢?难道他也深陷其中,以此机会贪污受贿,所以试图一手遮天?

事实并非如此,童名谦并没有因为这些事收取任何好处,也没有贪污受贿。

从他的工作经历和日常工作风格来看,童名谦就是那种“好好先生”,不该拿的钱不拿,也不得罪人,遇事不查,得过且过。

童名谦出生于1958年6月,本是湖南长沙人,在1975年10月参加工作后,成为了黑龙江八五二农场粮油加工厂二车间的一个搬运工。

1979年,他成为了农场中组织部的组织干事,也就是在同一年,童名谦成为一名共产党员。

1980年11月,童名谦被调回了湖南工作。

先后在湖南省涟源钢铁厂、共青团、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湖南邵阳市任职。

其间参加了党校进修,取得了中央党校研究生和工学硕士的学位。

2012年2月,童名谦被任命为衡阳市委书记。

在衡阳市第十四届人大会议召开时,童名谦担任衡阳市委书记还不到一年。

在会议召开前夕,他像模像样地召开过两次部署换届事项的会议。

在会议中 ,童名谦态度鲜明地表示:要杜绝拉票贿选活动,一旦发现就要坚决查处,对于这类事件必须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那么实际情况如何呢?从一开始,这一次换届选举就对考察人员有考察不严的问题。

当时,有93人被列入省人大代表候选人名单,其中有44人为企业主。

但是他们在成为候选人时的身份,却是工人、农民或专业技术人员。

以工人身份当选的15人实际上都是企业主,没有1人属于一线工人。

以农民身份当选的13人中只有3人是农民,其他的也都是企业主。

核实这些人的真实情况其实并不困难,但是在完全形式化的考察下,这些人顺利地成为了候选人。

当时衡阳市人大机关有47名副处级以上的干部,这些干部中有46人,在会议之前就收送红包,并且接受宴请。

当时市人大机关还有一名干部直接与一名候选人通电话,直言不讳地告诉对方:送多少钱自己看着办。

得过且过的官员

这些事童名谦按照自己所言查了吗?办了吗?没有。

这次选举中,党的领导形同虚设,代表候选人为了成功入选大肆送钱拉票,党员干部则坦然收受红包。

一名省人大代表候选人专门在代表驻地开了一间房,其主要用途就是用于送红包。

刚开始他给每位代表都送了2000元,后来得到消息,别的候选人有送了5000元的。

此人担心送钱不够自己会落选,连夜借钱给每位代表送上了3000元。

另一个候选人见当时送红包的金额越来越高,觉得自己无力承受,想要就此退出。

结果该代表团的领导还批评了他一顿,说这样的机会来之不易,不要给代表团抹黑。

这次换届选举中,最先开始送钱的候选者是民营企业主,其他候选人得知这个消息后,唯恐自己因为此事而落选,不得不纷纷跟进。

其中有4名市直单位的候选人,曾经向上级反映过这个问题。

但是并没有如童名谦在会议上所说的“从重、从严、从快处理”。

得不到结果后,这些人甚至利用公款加入了贿选的行列。

就在大会召开期间,童名谦得到过好几位候选人反馈的贿选情况,但是他做了什么呢?

召开各级会议,对换届纪律进行重申。

除此之外,没有对那些违法违纪的行为真正地兑现自己的承诺。

因此,所有童名谦曾经说过的那些话,仅仅是“说话”而已,全无落实的行动。

其实在选举刚开始的时候,有干部发现了贿选的苗头,曾经建议过童名谦,希望他能够采取有力措施,整肃选举秩序。

不过童名谦和市委对于这个建议都没有回应。

当时人大代表候选人送钱的方式几乎是半公开的。

他们将现金和自己的宣传资料装在信封中,信封表面订上自己的名片,然后将这些信封以三种方式送出去。

或者是在会前宴请时直接送上红包,或者是委托各代表团的随团工作人员转送,再不然就是拜托朋友转送,由工作人员转送的红包居多。

在送钱的明细表上,详细地登记着送出红包的个数、接受红包者姓名、职务以及金额。

为了掩人耳目,红包金额是以大写字母代替的。

此次大会闭幕后,在网络上以及其他方面先后出现了关于贿选的诸多举报和情况反映。

在当地的干部和群众中,议论此事的人越来越多,声音也越来越大。

此时童名谦又做了什么呢?他仍然没有采取正确的措施来弥补之前的错误。

就他自己而言,在人大选举之前,他就知道自己很可能会调往省政协任职。

童名谦根本没有任何想要处理拉票贿选这个问题,他也没有勇气去得罪人,生怕这样就影响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在调查人员看来,童名谦是出了名的老好人,身为市委书记,他向来不愿意多事,也不愿去得罪任何人。

后来的详细调查显示,童名谦没有贪污受贿,看上去是一名两袖清风的清官。

但是他的“不作为”同样是一种腐败,而且其危害后果并不比贪污金钱的腐败更轻。

在这次贿选案中,76名省人大代表中有56名存在送钱拉票的行为。

有527名市人大代表出席会议,其中有518名都收受了钱物,整体涉案金额高达1.11亿余元。

纸包不住火,会议结束后,不断有人向中央和湖南省有关部门举报。

中央纪委和湖南省领导高度重视此事,在进行初步了解后发现衡阳存在的问题相当严重。

2013年4月9日,调查处理衡阳破坏选举案的领导小组正式成立,省纪委牵头成立了“409”专案组。

专案组在进驻衡阳前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因此迅速打开了案情突破口,到2013年7月3日,已经将此案事实基本查清。

2013年12月6日,童名谦主动向有关部门投案。

早在当年1月份,他就已经调到湖南省政协担任副主席,成为了省部级的官员。

2014年7月,童名谦站上了审判席。

检方对他做出了指控,童名谦是当时严肃换届纪律的第一责任人。他曾经先后接到数人反映:在省人大代表候选人中存在借钱拉票的问题。

童名谦本该对此事高度重视,并且立即深入核查,采取有力措施阻止此事进一步扩散。

但是他却没有及时有效地阻止贿选行为的蔓延,致使省人大代表选举因贿选而被严重破坏。

在选举结束后,童名谦再次收到了落选人对于贿选问题的反映,衡阳市纪委副书记陈某也对此事进行了汇报。

可童名谦仍然没有进一步采取措施,只是要求安抚落选代表。

而这并非正当处理问题的办法,只是要求安抚落选代表,也导致贿选行为没有被及时查处。

童名谦在处理此事时严重不负责任,没有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其种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最终,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童名谦有期徒刑5年。

童名谦在个人陈述时,称自己一分钱也没有贪污过,请求法庭给予轻判。

不贪就是好官?

童名谦的案件被宣判后,社会上也响起了种种舆论。

一些人说,童名谦是一个“另类老虎”,一分钱没贪仍然被判了5年有期徒刑,似乎有些重了。

这些人和童名谦一样都没有完全意识到,作为政府官员,“不作为”和“玩忽职守”对国家和人民利益带来的损害,一点也不比那些动辄贪腐上千万的“大老虎”们少。

从表面上看,童名谦这样的官员没有收受贿赂,没有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或者身边的人谋取好处,是“清官”。

但与此同时,他们身居其位却不谋其事,放任歪风邪气滋长。

明明有责任有权利去制止这些违法乱纪的事,却为了自己的安稳而袖手旁观,这样的行为同样极其危险且危害极大。

衡阳市人大常委会的一位副秘书长在后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在衡阳贿选案中,如果党委和纪委能够及早出面查处此事,那么是不可能酿成这么恶劣的事件,许多干部也能避免犯错。”

正是因为以童名谦为首的党委对此事不加以重视并且处理,所以当时整个衡阳的政治生态极为恶劣。

这一案件的后果极为严重,一次性依法终止596人含具有县人大代表资格的大会工作人员、749名省、市、县(市区)人大代表资格。

分两批给予466人党纪政纪处分,其中涉及厅级干部18人,处级干部139人。

这些人中的严重违纪者被移送司法处理,有68人被湖南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在衡阳贿选案中先后立案65起,一共50人被提起公诉,全部被告人都被判处了有期徒刑、拘役或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

此外,原衡阳市的政坛包括最重要的厅级和处级干部岗位都出现了一次大换血。

虽然不能说是由童名谦一手造成的,但是他在这一事件中绝对要负主要责任,这也就是童名谦被判刑的原因。

一些官员像童名谦这样,自认为自己没有贪污受贿,守住了自己的底线。

但是身为政府官员,他们不愿有所作为,对于那些违法乱纪的行为和歪风邪气,不愿也不敢与之坚决做斗争。

在需要作出重大决策或者面对突发事件时,他们不愿意率先发声,也不肯做出最终拍板,希望所有的矛盾和困难都会自动消失。

面子工程做了一堆,真正落到实处的少之又少。

童名谦是这种还原中的典型,此案曝光后,许多媒体进行了报道,记者们采访了一些湖南政商界人士。

在谈到对童名谦的看法,大都相当一致。

大多数人认为童名谦是一个谨小慎微的老实人,虽然不贪财不贪色,但是也没有从政为官的魄力和应有的担当。

这样的人当然不止童名谦一个,类似官员通常被认为是能力有问题或者是办事决心不够。

从表面上看,他们比起那些动辄贪污上千万的“大老虎”来说,似乎没有什么危害,就算没有政绩也没有贪污。

但是在其位不谋其职,这样的官员又有什么用呢?

遇到事件不加以及时处理,任由危害扩大,造成的损失和严重影响同样重大且深远。

童名谦被宣判后转移到刑罚执行机关秦城监狱中服刑。

在服刑改造期间,他认罪悔罪态度非常好,而且认真遵守相关法规制度以及监狱的规定,服从监狱统一管理。

在2015年和2016年都获得了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奖励,所以,在2018年3月,北京市一中院提出建议,将童名谦的有期徒刑减去六个月。

同年6月11日,北京市一中院公布了一份“童名谦玩忽职守罪减刑的刑事裁定书”。

这份裁定书显示,北京市一中院根据童名谦在服刑改造期间的实际情况,认为他的确有悔改的表现,可以为其减刑六个月。

减刑后,童名谦的刑期为2014年1月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

2018年6月30日,童名谦刑满出狱。

此时,他已经60岁,也许按照他原先的想法,自己只要能少一事就少一事,能不管就不管,能够安安稳稳地混到退休,那么自己的仕途也就圆满地画上了句号。

所以,在过去那些年头,童名谦总是兢兢业业地当一个无所作为的“清官”,有机会就去学习,遇事则尽量“安抚”。

最终,这个没有贪污一分钱的“清官”,也成了“庸官”,他也为自己的不作为付出了代价。

结语

童名谦一案给所有尸位素餐的官员们敲响了警钟:不是只有贪污腐败才叫做职务犯罪,玩忽职守同样违法!

-完-

参考资料

中新网:《衡阳破坏选举案透视:疯狂的红包 失控的选举》

新京报:《昨日秦城监狱,这个部级“老虎”刑满释放》

株洲新闻网:《我省严肃查处衡阳破坏选举案》

编辑 | 不误小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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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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