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碗肉丝面

我出生在淮河以北的一个农村,那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以小麦作为主食的地方。八十年代末期的记忆中,每天的伙食永远是面食,只是偶尔会变换一下做法与口味。

早饭,永远是一层不变的面条。女主人忙碌归来,舀出一瓢自家的小麦磨出的面粉,和好面团,便在宽大的案板上,用擀面杖擀出大又圆又薄的面皮,折叠几番,便用菜刀切出宽窄均匀的面条。撒上面粉,用手将面条抖落开来。然后在锅里倒入井水,盖上锅盖,又坐在灶台前,用火柴生火,将这一锅水煮开后,便将案板上切好的面条,放进锅中,撒上一把盐。大约煮上几分钟,再将从自家菜园里采摘的几片青菜叶子丢进锅中,一顿早餐便完工了。

今天想想,这样的饭食实在是谈不上口味如何,但却是一成不变的吃了很多年。中午的时候,更多的是馒头加米稀饭。

重点说下这个米稀饭,是用一把米,半锅的水煮成。是的,真的就只有一把米,有大半锅的水。煮出来的结果就是,少的可怜的米粒,沉在锅底,而锅里面大部分的依然有水。

直到很多年后,我才明白这种不同。首先,它的做法跟熬粥类似,所用的食材也是相同。但它绝对不能称之为“粥”,甚至是连“稀粥”也算不上,只是一锅白开水中放进了一把米粒而已,稍微沾染了大米的味道,而那一锅的汤水,也绝对不能算是米汤,用清汤寡水来形容再合适不过。

在当时,我们那个地方不产水稻,大米是属于价格高于小麦价格的存在。甚至我们可以用面粉代替大米去做成这样的稀粥。将面粉用水搅拌成糊糊,在水煮开的时候倒进锅里,用筷子搅匀,便成了“面鱼儿茶”。既然是茶,那就是可以直接喝的,就着馒头,便是一顿午饭。

我平生至今,喜欢面条,不喜欢馒头。那种经过多次回锅蒸出来的馒头,又硬又干,实在难以下咽。在没有更多选择的年代,面条便是我唯一的爱好。当然,如果某天的主食是焖干饭,那便会让我忘记了面条。

所谓的焖干饭,其实就是煮米饭,这种作为大半个中国人日常主食的饭食,在那个年代对我来说,绝对是一种奢侈。倒不是大米比小麦好到哪里去,实在是物以稀为贵。一顿面条做起来简单,而一顿米饭却必须要有配菜。这对于当时而言,炒菜是也是一种奢侈,如此而已。

九十年代中期,我开始就读于村镇唯一的一所中学的初一。至今还能记得,每天早晨放学后回家的路上,会穿过一条集市。那是农村的一个大路上,每隔一天,便是“逢集”的时候,经营各种东西小摊贩们,便齐聚于此,远近各村的人们也纷纷前来凑个热闹。

有卖青菜的,有卖菜籽的,有卖农具的,也有卖衣服的,卖农药的,卖煤油的,卖耗子药的,卖肉的,卖小吃的…,好不热闹。

每天早晨放学,饥肠辘辘的我们,总会被路口的一个炸油条的摊位吸引的口水直流。那种香味至今难忘,只是没有钱买,只得在每次经过的时候,用鼻子贪婪的多吮吸几下诱人的香气。时至今日,当年那个炸油条的老人,早已逝去,那个地方也早已没有的炸油条的摊位。但在我的记忆中,那绝对是我遇见过的最好吃的油条,没有之一。

中午放学的时候,每每赶上逢集的日子,便会在不大的集市上逛那么几圈,才心有不甘的回家。反复的看着那看来看去还是那么几样不变的玩具,乐此不疲。看着卖冰糖葫芦的老头儿,一边扛着的红的诱人的糖葫芦,一边用高亢的声音叫卖,“山~里~红~唉,不酸不甜不要钱啊,五毛钱一串哎”。

我们一边眼巴巴的看着,一边想着那又酸又甜的味道,不争气的口水直流。直到很久以后我才知道,老头儿叫错了,那叫冰糖葫芦,不叫山里红。

还有一个带着老花镜的老头儿,推着一辆大永久的二八大杠自行车,后座上放着一个篮子,他一边穿行在熙攘的人群之中,一边用这一种唱腔版的声调叫卖,“粉子馍卷面筋,清香油芝麻盐,五毛钱一个哎…”,我当时一度认为,如果我每天都有一块钱的话,我一定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

几年前回家,这样的卷馍已经卖到了八块钱一份,买来吃在嘴里,寡淡无味,可再也没有记忆中的那种味道。

但最让我怀念的,却是桥口旁边的一个饭馆里的肉丝面了。

那时刚读初一,每天上学放学,从家里走到学校,再从学校走到家里,往返一次便是三公里的路程,算不上远。可是一旦遇到阴雨连绵的天气,便是一种痛苦的煎熬。

几公里的路程,道路上全是泥泞不堪的烂泥,沉重的雨靴,被一团团烂泥包裹的更加沉重,真是步履维艰。

好在那时的家境还算不错,父亲每每在这样的天气,总会在每天早晨上学前,给我两块钱,让我在早晨和中午放学后可以不用回家吃饭,直接在集市上的饭馆里面吃上一顿饭。(我们的上课时间是每天上三次课,早晨一节课,放学。中午三节课,放学。下午两节课。)

所谓的饭馆,其实更多的就是个面馆,大部分的人来也就是吃顿面条,只有少数的人才会炒菜喝酒。

我经常会去一家看上去最为简陋的饭馆吃饭,没有其他原因,因为第一次只敢进去这家饭馆的门,其他的有点派头,不敢进去罢了。

这家饭馆的老板,是个头发花白的老人,没事儿的时候,就一个人坐在门口,嘴里永远叼着半截烟卷,一言不发的坐着,仿佛旁边的几个饭馆火热的生意,跟他无关。而他的饭馆,跟隔壁其他几家比起来,也却是显得寒酸许多,这也许是我第一次选择他家的原因吧。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只是听得别人都叫他老韩。

每次去到那里,老韩头也不抬的问到,“吃啥?”,“一碗肉丝面”,我答道。

老韩便不在说话,慢悠悠的抽完手中的烟卷,起身走到灶台前,打开鼓风机,开始往锅里放油,丢进几根肉丝,加水,煮面。

眨巴眼的功夫,一碗肉丝面便放在了我的面前。老韩的面条做的很好吃,每次我都能把面全部吃完,把汤也喝的一点不剩,还是意犹未尽,好在我每天可以吃上两顿。那种味道,我在离开以后,便再也没有吃到过,后来我知道,那种让我难忘的味道,原因在于他每次都会在面汤中,加上一勺卤汤,可是他做出的卤汤,却是独一份。

后来的日子,我让母亲做过很多次的肉丝面,可她却永远也做不出那种味道。吃过很多家饭馆的肉丝面,也依然没有老韩做出来的味道。

五年前的春节前夕,我回到老家。恰逢那日雪花纷飞。我与百无聊赖之中,独自溜达到村镇的集市上。刚好赶上逢集的时候,那片承载着我曾经记忆的集市,依然是熙熙攘攘,热闹不已。

卖冰糖葫芦的老头儿没了身影,卖卷馍的老人也不在了,这片集市早已不是我记忆中的样子。那条破烂不堪的柏油路,早已修成了宽阔的水泥路,大街两边搭着帐篷的摊位,早就被临街商铺所替代。一座座装修的气宇轩扬的酒店,并排的排列着,门前挺满了车辆,不时传出喝酒猜拳的呼喝声来,生意端的不错。

多年来看惯了大城市繁华的我,在这飘雪的时节,漫无目的在这小小的集市逛游,却突然有了一份难以言说的兴致。

小小的集市,不消几分钟便逛游了好几个来回,我便转去旁边的中学,几分钟的时间便已走到,当时的青砖大瓦的教室,已经变成了几栋三层的教学楼,巍峨的大门上,几个鎏金的大字,显得气派庄重。

雪突然大了起来,时间已是中午,我便走进学校旁边的一个餐馆,一来是避避风雪,二来确实又冷又饿,不吃早餐的恶习,此时让我迫切的渴望一碗热气腾腾的肉丝面。

“老板,做份肉丝面”,我走进一个简陋的餐馆,对着昏暗中的一个人道。

一个老人慢腾腾的走到灶台前,略显迟缓的开火做饭。他带着帽子,帽沿外是一圈如银的白发,穿着棉衣,外面裹着一个油光可鉴的围裙。大概十分钟的时间,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条便做好了。

“自己端吧”,他放下手中的锅勺,点燃一根烟说到。

我走到灶台前去,端起面碗,不经意的看去,竟然是老韩。

我心中一阵欢喜,这口心心念念盼了多年的肉丝面,不意间又能吃到了,先前我以为他的面馆早已关门了。

我闻着热气腾腾的面汤,仿佛不再如此前的香浓,吃到嘴里的味道,也仿佛不再如多年前的那般意犹未尽。

我大口的吃完了碗中的汤面,付钱的时候,我想跟老韩聊上几句。

“你在这里开饭馆了,以前我上学的时候,经常来你这吃面呢,那时你还在桥口旁边…”

老韩木然的坐着,抬头看了我一眼,什么也没说,只是嗯了一声,“五块钱”。

我把钱递给他,想再说点什么,却仿佛没有什么话再好说,便转身离去。

老韩也许一直如此,也许之前如此,谁知道呢?先前的我,只是一个毛头小子,自然不用对我客气,而今天的我已非毛头小子,何以老韩依然如此呢?或许老韩本就是这样不会客套的人吧。

后来跟人闲聊,才知道现在集市上的几家生意兴隆的饭馆老板,很多年前便是老韩的徒弟,在老韩的饭馆中做学徒,都是一个村镇的人,自然也是说一声打个招呼的事情。老韩的饭馆是当年村镇上的第一家,他曾是远近闻名的厨子,远近各村的红白喜事都要请他掌勺,也算是当地的人中龙凤。何以多年以后,竟是寂寂无名,在酒馆林立生意火热的集市上,销声匿迹了呢?

也许是老韩本就是个高傲的人,也许他已经早已无法适应市场经济了吧,谁知道呢?

去年春节回家,依旧是溜达到集市上转悠一圈,这种充满了烟火气息的集市,是远在城市的灯火辉煌中的人们所感受不到的另一种生活。

我无意间,又走到了老韩的饭馆,只是店里的人已经不是老韩,饭馆也改成了包子铺。

我吃了一笼包子,跟着店老板打听老韩的店搬去了哪里?

“老韩啊,老韩死了两年了,脑出血”,店老板一边端着包子,一边说到。

“哦”,我心中一阵失落,不再言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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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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