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制度在当前经济社会存在是否合理?

商品房预售制度源于1994年中国大陆出台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在总结全国各地经验基础上,建立了预售许可制度,为了解决长期以来我国城镇追住房总量严重不足,商品房供不应求,为了加快建设、增加住房供应需求、加速整个建设资金周转,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了资金使用成本,使得该项措施快速普及。

然而,现在全国范围内房产已经严重饱和供过于求,从大开发进入存量时代,对购房民众不公平的预售制已经过时了,面对房价高居不下,开发商用消费者的钱,建大量的楼盘,还大面积烂尾,严重加剧社会的矛盾,导致大量家庭承担巨额负债有房无法入住,无处喊冤还要承担无底洞般的房贷。

该制度在当前的社会经济环境下已经完成它的使命,应该转换策略现房销售,当然需要在解决当前房地产的困境的基础上,重组房企债务、保交房、恢复市场的信息并且推动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


商品房预售制度在当前经济社会存在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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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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