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尾楼业主抱团“强制停贷告知书”蔓延:现房销售等待何时?

据凤凰网统计,7月以来全国已有超12个城市,约19个楼盘业主发起“强制停贷告知书”。停贷背后是四方博弈:烂尾楼业主、开发商、银行,还有政府(监管方)!

部分业主认为:造成烂尾楼的原因是政府相关单位和银行没有落实到位监管责任,致使监管账户资金被盗用、挪用。开发商把预售款项挪用到非相关项目导致本该可以完成交付的项目烂尾。相关单位、银行和开发商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购买方(贷款)买房成了利益受损最大方。

有律师说:根据《购房合同》,房子烂尾和银行没有合同契约关系,银行贷款是必须还的。如果不缴或者断缴,其征信将直接影响出行和工作;甚至还会被银行起诉,被法院强制执行。

项目停工或者无限期停工更甚至明确烂尾,业主还要不停偿还按揭贷款,房子遥遥无期,还要征信干什么?在疫情防不胜防的这两年,广大业主压力陡增,停贷成为较大呼声。如果业主集体停贷势头蔓延,银行业的坏账呆账突然陡增,金融市场会引起更大乱象蔓延。

现实是,需要各方直面解决目前遇到问题的办法。

期房销售是现在房地产开发的一种普遍模式,主要源自于我国房地产行业快速发展,融资速度跟不上的环境。百度百科“期房”是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权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买期房在港澳地区称为买“楼花”,这是商品房预售制下产生的、近年来房地产开发商普遍采用的一种房屋销售方式。购买期房也就是购房者购买尚处于建造之中的房地产项目。

1987年12月1日,中国“土地第一拍”成交。“土地财政”从深圳开启,走向了全国。而深圳土拍的第二年,“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写入宪法。1994年,中国内地在新出台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正式引入了起源于“卖楼花”的商品房的预售制度。

期房虽然能加快房地产开发,但较快满足早期住房需求,但期房销售伴生风险一直存在:(1)房屋质量风险(2)面积缩(涨)水风险(3)虚假广告宣传的风险(4)规划变更的风险(5)定金风险(6)产权风险(7)合同以及合同条款无效的风险(8)延期交房的风险(9)烂尾破产的风险。

期房销售伴生风险,为何国家不全面取消预售制度?

第一、开发房子的回报周期很长

第二、现房价格没有优势

第三、取消后房子的质量可能会有所下降

第四、土地财政,让地方政府对土地产生了依赖症(饮鸩止渴)

第五、银行期望(风险较小,收益稳定)。

2005年至今,关于取消预售制度的传闻不断发生,现房销售政策也在考虑尝试阶段,但在房地产下行周期下,“现售是大趋势”。是否建立房地产长效机制摆在治理者面前无法回避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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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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