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薛恒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被提起公诉

本报记者 封莉 北京报道

5月16日,《中国经营报》记者从最高检获悉,辽宁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薛恒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薛恒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薛恒利用担任辽宁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辽宁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辽宁省丹东市委书记,辽宁省营口市委书记,辽宁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辽宁省副省长,辽宁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案件处理、职务提拔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薛恒离职后利用其原担任辽宁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辽宁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等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人员在变更刑事强制措施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简历显示,薛恒生于1955年11月,辽宁省绥中县人。1973年8月参加工作,初为绥中县高台乡中学教师,一年后担任高台乡小学负责人。1975年2月,年仅20岁的薛恒被提拔为绥中县卫生局副局长,由此进入官场。

此后的数十年,薛恒仕途顺遂,39岁时任辽宁省民政厅副厅长,官至副厅级。

2011年3月,56岁的薛恒,升任辽宁省副省长兼省公安厅厅长;2013年3月,任辽宁省政府副省长;2016年1月,任辽宁省政协副主席。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薛恒系主动投案。2021年8月2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薛恒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前十余日, 2021年8月12日,辽宁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沈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杨建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媒体报道,薛恒兼任辽宁省公安厅厅长期间,曾插手民事经济纠纷,并将其转变为“刑事案件”,进而制造一起冤案,后被受害人实名举报。

2022年2月1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经查,薛恒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大搞卖官鬻爵,严重破坏任职地区和单位的选人用人制度;违规经商办企业;毫无纪法底线,以权谋私、执法犯法,大肆干预插手司法活动和市场经济活动,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力为他人在案件处理、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薛恒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薛恒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2年3月18日,最高检发布消息,薛恒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检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薛恒作出逮捕决定。

《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自2021年以来,已有李文喜、薛恒、王大伟三任辽宁省公安厅厅长落马。李文喜于2002年5月至2011年3月担任辽宁省公安厅厅长,薛恒于2011年3月至2013年3月担任辽宁省公安厅厅长。王大伟2013年4月履新辽宁省省公安厅厅长,王大伟是唯一任上落马的辽宁省公安厅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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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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