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捂脸][捂脸][捂脸]有些事?他要拿炸药包去炸长江大桥,还没走到就把自己炸死了,那是不是还得要国家追认烈士?[捂脸][捂脸][捂脸]
邻居大爷在小区带孩子在路中间玩,挡住我进地库,所以我就按了下喇叭,当时也没什么,后来邻居大爷拿小刀去车库扎我车胎,被轮胎炸断了手,现在他们家人要求我赔偿医药费,我该怎么办?
当然是报警了,真是岂有此理!难道你还准备给他赔钱?这需要问吗?
在这个事件里,邻居大爷因为矛盾,持刀扎车胎报复,属于故意毁坏财物。
而对于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如果毁坏的财物不足5000元,属于治安违法行为,应当处以拘留、罚款的处罚。
而如果超过5000元,将达到犯罪的标准,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面临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处罚,如果轮胎特别贵,达到数额巨大的标准,更是要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不管这位邻居大爷毁坏的财物价值如何,都是违法行为,多少都是要受到处罚的,所以对于大爷的这种行为,必须报警。
而且,除此之外,邻居大爷还应当赔偿题主轮胎的损失,如果不赔偿,也完全可以起诉邻居大爷。
对于一般的侵权案件,承担责任的前提是行为人存在过错,而且这个过错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
那么,在这件事里,题主有过错吗?
是不该把车停在地下车库里,还是不该买个不够结实不防扎的轮胎?
题主唯一的过错,可能是在小区里打了喇叭,这是不允许的。不过,这个过错与老人被炸断手之间并不存在因果关系。因为鸣笛本身不可能就会导致老人手被炸断手,他的损害后果是自己去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的,与题主没有任何关系。
所以,题主不需要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现在题主可能担心的是老人家人闹事。如果真的这样了,题主也完全可以报警,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追逐、拦截他人都属于寻衅滋事,要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还要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所以,题主坚持住,该报警报警,该起诉起诉,不要助长这种不正之风。当然,也希望题主长个教训,以后在小区里不要鸣笛。
我是法律人家子,关注我,每天学点法律小知识。
邻居报复刺轮胎,爆炸声中无妄灾,
手臂堪堪遭炸断,连忙住院叹悲哀。
只因挡路车鸣笛,报复心强仇恨栽。
白发苍苍良善少,睚眦必报窄胸怀。
更为可气赔偿索,住院花钱要我开。
此事说来真可笑,告他勒索莫徘徊!
车胎损坏须赔付,去打官司必胜哉!
对待坏人心别软,公平法律必公裁。
恶人作恶终须报,世道轮回莫使坏!
这种事情很奇葩,但生活中也时有出现,典型的我受伤,我有理。在法律上要求赔偿,翻遍法律类书籍,也找不到赔偿医药费论点支撑。
举个实例。
2018年元旦刚刚过去,一大早跑去公司上班的刘文文便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对方一开口就问:“您好?请问是任治友家人吗?尽快来一下医院!他受伤了。”
接到电话的刘文文当然不信,因为早上离开家的时候,公公任治友还好好呆在家里,平白无故怎么会受伤。放心不下的刘文文给呆在家里的婆婆打了电话,从婆婆那里得知,公公不仅不在家,人还联系不上。刘文文秉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想法,重新联系了医院。
经过确认,没想到真的是自己的公公任治友。得知消息的婆媳俩急匆匆赶往医院了解病情。医生告诉他们,任治友的伤情非常严重。身上的擦伤不是大问题,但身体的其他部位轻一点骨折,严重的需要截肢。
更严重的是任治友现在昏迷,头部还有淤血。一旦长时间睡不醒,就会演变成植物人。婆媳俩听闻这个惊天噩耗都不能接受。
好好的一个人,怎么出门一趟就进了医院,还成了活死人?
二、“惯偷”老人偷钢筋
见到警察的婆媳俩,详细地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警察一大早就接到环卫工人刘善英的报警电话,说在一处废弃工厂发现了倒在血泊中的任治友,身上还压着倒塌下来的墙壁。
警察费了好大力气才把任治友从废墟中挖出来,及时送往医院。事故发生后,留在现场排查的警察还在老人身边发现了扳手、铁锤、支撑器等等工具,蛇皮袋里装的都是钢筋。证据摆在眼前,无一不表明了,任治友孤身去人烟稀少的废弃工厂是为了偷取建筑钢筋。
家里人都知道任治友是个闲不下来的人,退休后还总琢磨着赚钱,偶尔贪个小便宜。没有其他事情可做的任治友,每天早上都会拿着一把长火钳,背着蛇皮袋去捡垃圾。
一天下来能有好几百的瓶子、纸箱,麻袋里的废弃物一袋一袋往家里搬。儿子儿媳都希望他不要劳累,好好地安享晚年,任治友偏不听,还经常跟两人呛声。没想到这次竟然直接变成了偷,还把自己偷进了医院,在人家头顶炸了一颗雷。
事情已经发生,看病、截肢手术、植物人养护这些费用是人家承担不起的。家里人偷偷摸摸合计起来,想了一个损人利己的办法,是什么呢?
三、高额索赔一场空
“要么治好我公公的病,要么一次赔200万!”刘文文这么对工地承办商说。承办商当然不会答应,本来就是任治友犯了错,出于人道主义,已经代付5万元住院费,竟然还要承担200万赔偿金?
双方态度都很强硬。一方说自己家是老人,还在工地受了伤,一定要承办商负责到底;一方说自己是受害者,被偷了东西不说,还被索赔,没有道理!
警察介入进行调解,因为刘文文一家的态度屡屡失败,最后双方打上法庭。根据法院判决,任治友是主要过错方,犯盗窃罪,承担人道主义赔偿3万元。
这个案子与上面的案子,有异曲同工之妙,因为自身的侵权导致的受伤,对方可以反诉你的侵权行为。
一般而言,人受伤了,基于中国国情,人道关怀赔一点钱拉倒了事。
先看事情的来龙去脉:
邻居大爷带着孩子在小区道路玩耍,挡住了“我”开车进地库,按喇叭提醒了一下,当时没觉得有什么过节;
后来邻居大爷拿着小刀去车库割我的车胎,车胎爆炸导致大爷手臂骨折;如今其家属要求“我”赔偿医药费,“我”该怎么办?
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大爷扎我车胎导致手臂骨折,我需要赔偿吗”?“我的损失由谁承担”?“其家属一直来闹怎么办”?以上几个事项,我们逐一来分析下:
1,大爷持小刀扎车主轮胎的“报复”行为,已经涉嫌违法,处拘留,可以并处罚款: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大爷的行为属于“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该种情形下一般损害财物的价值较小、情节较轻。
一个轮胎的价值一般只有几百元,尚没有达到5000元的刑事立案标准,对该种行为的处罚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即:
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因此,无论大爷扎轮胎是否给他自己带来了伤害,只要其行为给车主带来了财物损失,从惩戒的角度讲,绝不能纵容他,车主选择报警是最佳处理方式。
2,如果损害财物数额较大、巨大,或者情节严重,则邻居大爷应承担刑事责任:
上文所说只是一般违法行为,建立在数额不大、情节较轻的基础上。事实上假设轮胎的价值较大、巨大或者情节较为严重,那么违法行为会转变为刑事责任:
《刑法》中有一条罪名叫“故意毁坏财物罪”,从价值上来说,达到5000元标准就适用该项罪名,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倘若造成的损失价值达到“巨大”的标准,量刑标准则是3年以上7年以下。
除了数额达到5000元标准会构成犯罪之外,伴随其他一些情节也会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比如“损害公私财物3次以上的”,或者“纠集3人以上公然损害公私财物的”等。
小结:从以上两种情况来看,大爷扎车胎导致车胎爆炸损毁,其行为最低也是一般违法行为,最低面临行政拘留的处罚,可以并处罚款;倘若数额较大或者情节较重,那么则可能构成犯罪。
3,“大爷扎车胎,车胎炸了导致手臂骨折,车主需要赔偿其医药费吗”?
当然不用赔偿,侵权赔偿责任适用“过错责任”的原则,简单来说就是“有过错则赔偿,没有过错则不赔偿”。
车主显然没有过错,将车辆停在车库合情合理,又不是禁停区域,也没有影响其他车辆的出入和其他业主的正常生活,完全合情合理合法。既然没有过错,邻居大爷骨折甚至因此死亡,车主是没有赔偿责任的,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等一分钱都不用赔偿。
4,“车主车胎损坏,该由谁来赔偿”?
邻居大爷不仅将面临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还应对车主作出相应的赔偿,依据是《民法典》第1184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综上,大爷的鲁莽行事显然将自己置于非常被动的境地,不仅会面临处罚,其家属所要求的医药费也无理无据,反而还要赔偿车主的损失。
至于其家属上门讨要“医药费”的行为,如果他们觉得有理,让他们到法院提起诉讼就可以了;倘若多次上门讨要医药费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车主的正常生活,那么车主可以选择报警,其行为可能已经涉嫌“寻衅滋事”。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关系也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学会协调和处理。
邻里之间有矛盾很正常,有了矛盾不要紧,坦诚布公的当面说开就行了,采取鲁莽的“报复”手段终究是害人又害己。
车主在该事件中虽然没有明显的过错,但行车时也要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在小区尽量不要鸣笛,特别是前方有老人和孩子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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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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